有一句成語叫;理所當然。
在生活中,‘理所當然’的人和事情還真不少。
比如說,有那麼一種人,你對他/她好了九次,但要是在第十次沒能令他/她滿意的話,那麼,他/她便會認爲你這個人不夠意思,接下來,他/她可能會來恨你、甚至會來報復你。
爲什麼這種人會有這種心理?
答案無非是四個字——理所當然。
是的,理所當然。
因爲他/她們把你對他/她的好,當成了是理所當然。
既然是理所當然,那麼,對他/她好了那麼多次,但如果有一次‘怠慢’了他/她,他/她的心裡自然很不爽了。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人,他/她對你好過一次(一般是舉手之勞,或者小恩小惠),但接下來,他/她會傷害你一次又一次。
問題是,他/她們在傷害你的時候,一點罪惡感也沒有。
爲什麼?
答案還是四個字——理所當然。
沒錯,理所當然。
正因爲他/她們覺得是理所當然,所以,在傷害他人的時候,才根本不會有罪惡感,更沒有愧疚之心。
而且,這種人在傷害他人的時候,受害者不但不可以有絲毫不滿,而且更不可以反抗。
否則,你便是他/她們嘴裡的忘恩負義之徒。
他/她們的理由通常是這樣的;我對你有過‘恩’,傷害你便是理所當然,如果你要反抗的話,那麼,你這個人便只記得他/她們的不好、而忘記了他/她們的好,人品不行。
怎麼說呢?打個比方吧!
有人給你一顆糖,然後又在背後捅你九刀。
他/她在拿着匕首捅你的時候,心裡沒有一點罪惡感,因爲他/她曾經給過你一顆糖。
但你卻不能有絲毫不滿,更不能反抗,否則,你這個人便只會記得別人的壞、而忘記了別人對你的好,是個忘恩負義之人。
當然,你其實根本就不喜歡吃糖,也根本不需要這顆糖,更沒有主動去對他要這顆糖,因爲對於你來說,這顆糖實在是可有可無。
但在他/她們眼裡,這顆糖是巨大的恩賜。
雖然這顆糖他/她也許是從哪裡撿來的,或者是順手借花獻佛。
可他/她們卻覺得對你是天大的人情,繼而,接下來傷害你便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了。
說句心裡話,我很害怕跟這種人接觸,如果跟這種‘是非之人’相處,我會頭皮發麻。
在生活中,我見過這種事情,也遇到過這種人。
十年前,我在廣州一家鞋廠的版房製版,一個同事甲請一個同事乙喝了一瓶雪碧。
幾天後,因爲自己的利益問題,這個同事甲在領導面前說了同事乙的壞話。
同事乙雖然爲人忠厚正直,但也絕非是什麼傻瓜,他很快得知是同事甲在領導面前說了他的壞話,於是,他開始本能地避開同事甲。
同事甲也是個善於察言觀色之人,馬上便發現到同事乙的異常。
結果,同事甲不但沒有爲自己的卑鄙伎倆而感到羞恥,反而到處說同事乙的人品不行,說他這個人忘恩負義,只記得別人的不好,忘記別人的好。
爲什麼?雖然他因爲自己的私人利益在領導面前說了同事乙的壞話,可曾經請他喝過雪碧。
雖然這瓶雪碧是沒有發錢的,是在借花獻佛,而且你同事乙也不喜歡喝,可再怎麼樣,這也是我對你的好,而你最終也喝下了它。
而在現在,你卻忘記了我的好,只記得我害過你,那麼,你就是忘恩負義,就是人品有問題。
同事甲這個人雖然爲人奸詐,但性格外向,巧舌如簧,因此,人緣很好。
在他的三寸不爛之舌下,許多同事既然對同事乙產生了偏見。
包括當時很年青的我在內,在同事甲的蠱惑之下,也認爲同事乙的人品有問題,而故意跟他保持了一段時間的距離。
後來,當我自己也經歷過這種事情,才發現當時有多麼荒謬。
生活是最好的老師,年青的時候,人生閱歷不夠,社會經驗不足,缺乏客觀分析能力,容易偏聽偏信。
當自己也體會了之後,才懂得同事乙這個當事人在當時有多麼痛苦,多麼無辜。
他明明是受害者,結果還要背上一個忘恩負義的罪名,受大家譴責~
……
十幾天沒有寫字了,手心發癢,本來想再多寫一些字,過一過手癮,卻突然有朋友叫我去吃飯,如果在平時,我可能會推辭,可今天是中秋節,是親朋好友相聚的日子,所以只好寫這麼一些了。
衷心祝看完這篇文章的朋友節日快樂!但願生活中多一些善良的溫暖,少一些這樣的‘理所當然’。
2018年中秋,東莞長安夏崗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