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村頭半里遠的地方,有一片河灘,這片河灘說大也不大,說小也不小,灘上遍佈着光滑的鵝卵石和綠油油的小草。
按理說,這片小河灘無法引起大家的矚目,因爲它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
但事實是,在我們村的周圍十幾裡,它很有名。
爲什麼?
是這樣的,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這片河灘上經常槍斃犯人,有時一年還會槍斃好幾個。
而且,這個小河灘上,還曾經槍斃了一個很牛逼的犯人,據說這個犯人比九命貓的命還要硬,當時法警朝他身上開了整整十二槍之後,才終於命喪黃泉。
如此牛逼的死刑犯,被槍斃後,在我們家鄉自然是遠近聞名,從那以後,每當有人罵架的時候,總會拿他出來詛咒對方;‘打十二槍纔打死的XXX’。
說到這裡,話又說回來了,爲什麼在那個遙遠的年代,法警會選擇在這個地方槍斃犯人?
依庸才所見,原因主要是有以下兩點。
一;地理位置好。
因爲這個地方就跟體育館似的,河灘周圍全是高凸地帶。
二;周圍人口集中。
那個年代,社會很亂,廣大的青少年都以當不務正業打架鬥毆的爛仔爲榮,因此,在這裡處決罪犯人,可以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這樣,大家就可以好好遵紀守法,做一個良好公民。
關於第二點,我想我應該並非妄加揣測,因爲在那個年代,每次槍斃犯人的時候,浩浩蕩蕩的囚車前面往往會有一輛宣傳車,宣傳車裡面的高音喇叭往往會高聲宣喊,村民們聽到之後,會紛紛從家裡跑出來,然後,在囚車後面奮力追趕,以便到河灘去觀看槍斃犯人的情景。
當然,囚車在這個時候、時速往往也會很低,所以,當囚車慢悠悠地駛到河灘旁的時候,周圍往往已經是黑壓壓的一大片人羣了。
……
由於這個河灘是刑場,所以,一到天黑,村民們都儘量不從那裡路過,其實這種現象,不僅僅是那個年代,直到現在仍然如此。
而且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這個河灘還被傳言鬧鬼,並被傳得神乎其神,說是什麼有鬼在哭,有鬼在笑,有鬼在打架,據說,還有人親眼目睹了鬧鬼之事。
但不管怎麼鬧,我對這個河灘始終沒什麼怯意。
爲什麼?
因爲爺爺在生時經常告訴我,爲人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
正因爲如此,每次我被‘留’學回來之後,當揹着書包從河灘旁經過時,感覺自己的腿腳一點也不發軟,心裡也一點不發毛。
甚至,心情不爽的時候,我還會撿個石子,在淡淡的月光下,對着河面打一個水漂,然後才拍着手板離開。
回家之後,什麼事都沒有,晚上睡覺也不會做噩夢。
我最大的期待,就是想親眼看一場槍斃犯人的情景,但由於種種原因,我一直未能如願以償。
後來,上小學六年級那一年,我終於有了這個機會。
那一年,我們學校調來一個老師,這個老師姓李,分配在我們班教語文。
說真的,剛開始,我一點也不喜歡這個新調來的李老師,因爲他太嚴肅,太認真,最關鍵的是,動輒喜歡打人。
但後來我卻喜歡上了。
爲什麼?
因爲這個李老師有個愛好,而他的這個愛好偏偏是我最期待的;每當槍斃犯人的時候,李老師總會跑去觀看,哪怕是在上課的時候,也不例外。
而且,他不僅自己跑着去看,還會帶領全班學生一起去看。
當然,他不會讓我們白看,在看完之後,他會要求我們每個人寫一篇作文,將自己的感想全都交代在作文裡面。
說來也巧,正好在這一年,河灘上被槍斃了三個犯人。
記得槍斃第一個犯人的時候,李老師正在給我們講課,講着講着,遠處突然傳來‘砰’的一聲槍響。
“槍斃犯人啦。”
李老師誠惶誠恐,將手上的書本一丟,拔腿就往外面跑去。
老師跑了,我們怎麼辦?
那次,忘記了是誰帶的頭,見老師跑了,他也跟着跑。
他跟着跑了,我們自然也不講客氣了,於是也跟着跑。
從學校到河灘有一里多路程,再加上我們跑去之前,槍聲就已經響了,所以,當我們氣喘呼呼跑到那裡的時候,犯人已經變成了一具屍體。
那是我第一次看見犯人的屍體,心裡很震撼,直到現在,我對當時的情景還記得清清楚楚。
那是個年青的殺人犯,他死的姿勢是趴在地上,雙臂被反綁着,身上穿着當時最時髦的藍色中山裝和黑色的的確良褲子,腳上也是當時最流行的大頭皮鞋,渾身又白又胖又嫩,髮型是當時很流行也很有男人味的寸頭。
由於他的衣服是往上掀開的,因此,我們能清楚看見他的傷口,子彈是從他的胸口穿過去的,傷口不大,鮮血也不多,但仍然給人一種觸目驚心的感覺。
看到這個殺人犯的屍體後,李老師皺着眉頭,一言不發。
到了教室後,李老師先大肆教育了我們一番,然後,要求我們每個人在放學後寫一篇作文,翌日再交給他審覈。
說實話,我以前很討厭寫作文,不過當時的寫作水平也很差,憋一個字就跟便秘似的,要老半天。
但那次,我卻足足寫了好幾百字,而且是一氣呵成。
第二天,李老師看了我的作文後,大加讚賞,後來,給了我90分的高分。
那年在河灘上的第一個死刑犯被處決後,中間隔了沒多久,又被押來了一個死刑犯。
當時,正好是在下課,不知道是誰在起鬨‘槍斃犯人了,槍斃犯人了’,於是,很多同學都往學校外面跑去。
這麼好的機會,我自然也不會放過,而那次我們也趕得很及時,因爲,當我們趕到的時候,犯人還沒槍斃。
問題是,周圍圍觀的人太多了,水泄不通,我怎麼也擠不進去。
直到槍響之後,我才擠了進去,但在這個時候,犯人已經氣絕身亡了。
我很遺憾,悻然而歸。
wωw •t tkan •¢ Ο
這次,雖然不是李老師帶的隊,但他仍然讓我們每個人寫一篇作文。
槍斃第三個犯人的時候,是在六年級的下半期,當時,是百花爭豔的春天。
那也是一個故意殺人犯,中年人,跟我父親年齡差不多。
不過,從他的外表來看,很難跟故意殺人聯繫在一起,因爲,他的樣子很老實,就像一個很好被捏的軟柿子似的。
在法警們的羈押下,這個中年殺人犯邁着沉重的腳步,往河灘上走去。
在緩緩往河灘上走去的同時,他的眼睛卻不斷在人羣中搜索着,好像在尋找什麼親人似的。
直到槍響之後,他仍然在一邊抽搐,一邊死死盯着人羣。
自然,這次,李老師又讓我們每個人放學回家之後寫一篇作文。
但我卻怎麼也寫不出來,因爲我不知道怎麼下筆。
由於這篇作文沒有完成,第二天,李老師嚴厲批評了我。
當然,李老師批評我的原因,不是因爲我寫不好,而是壓根兒就沒寫。
所以,他問我爲什麼不寫?
我說我不是不想寫,而是不知道該怎麼寫。
李老師說;你前兩次不是寫得好好的嗎?怎麼這次又不會寫了呢?
我說;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就是不知道該怎麼寫。
確實,我在當時不知道怎麼寫。
我不明白是怎麼回事,直到後來,才明白了。
原來,第三個被槍斃的故意殺人犯,不是別人,而是我的一個遠房表叔。
當時我不知道,是在後來,我無意中聽父親說了之後,才知道是他是我一個遠房表叔。
父親說,這個表叔是個老實人。
我不信,說,既然表叔是老實人,怎麼會故意殺人?
父親說他也不知道,但這個表叔絕對是個老實人,因爲他們從小就認識了……
【完,東莞長安夏崗社區,2017年12月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