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那您打算表演啥節目?”
“唱歌行嗎?”
“當然可以了,準備唱什麼,我現在就報上去,讓他們找伴奏帶。”
馬哲想了想道:“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唱首應景的歌,李克勤的《紅日》。另外,再加一首秦腔。”
“秦腔?這是啥?歌曲嗎?”
“呃……一個曲種,就和崑曲一樣的。”
“哦,我明白了。”戴舒點頭道,“另外,請將護照給我,去給您訂機票。”
馬哲遞上護照,戴舒親切地道:“請問還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嗎?”
“暫時沒有了。”
“好的,那您休息,到時候上來叫您。”
戴舒走後,馬哲暗自感嘆,長得真帶勁。
一方水土養育一方人,塢州地處華北平原與秦嶺交界,有山有水,環境宜人,人傑地靈,自古盛產美女,歷代曾出過不少嬪妃。個頭高大,身材比例勻稱,深眼窩,高鼻樑,薄嘴脣,長相頗具西域風格。相比起江南美女的輕盈柔美,多了些直爽豪邁。
走出塢州再看他鄉風景,撲面而來的水鄉氣息讓人觸嗅到梅雨的味道。丹鳳眼,小鼻頭,薄如紙的嘴脣如一葉扁舟,輕巧的身段比較符合中國傳統美女形象。上海是包容性很強大的城市,全國各地的美女蜂擁而至,如同當年行走在後海欣賞美景,多情的山水,別樣的韻味。
是夜,華燈初上,斑斕夜景,美得讓人窒息。馬哲來到三樓餐廳,已經有不少人了。艾溪看到他衝着揮了揮手,走過去坐下打量一番,嘖嘖道:“果然是人靠衣裝馬靠鞍,你這一打扮我都認不出來了。”
艾溪今晚穿了一件淡藍色晚禮服,設計風格前衛而時尚,胸前如同綁了幾條布條,露而不裸,並佩戴藍寶石吊墜,很是性感迷人。
艾溪撇嘴道:“你的意思是我以前不漂亮咯?”
“冒的。”馬哲有模有樣學起了艾溪的口頭禪,環顧一週笑道:“我看今晚屬你最漂亮了。”
艾溪手肘託着下巴專注地看着他道:“真的嗎?”
這個眼神有些曖昧,馬哲嫌棄地道:“能別用這種眼神看我嗎,瘮的慌。”
“滾一邊去。”艾溪瞪了一眼望向別處。
馬哲湊上前嘿嘿一笑道:“今晚來得人不少啊。”
艾溪沒有生氣,得意地道:“可不是,同華公司全體員工2000多人,這還不算投資的其他公司,今天到場的是中層以上管理。”
“哦,那其他員工就沒福利嗎?”
“當然有啊,下週三晚舉行大型文藝晚會,現場派發五百到五千不等的紅包,至於遠在塢州的達美就沒如此福利了。不過聶董說了,會以另一種形式作爲補償,應該是發放獎金。”
“哎!達美是後孃養的啊。”
“話不能這麼說,關鍵是不在上海啊。”
聊天中,馬哲似乎發現了一個熟悉的身影,一襲白色長裙濃妝豔抹,舉手投足頗爲優雅,笑起來猩紅烈脣揚起一道弧線,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喂!”艾溪在馬哲眼前晃了晃道,“看見美女就癔症了,你們男人沒一個好東西。”
馬哲依然在腦海裡快速思考着,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回頭指着道:“你認識她嗎?”
“當然認識了,她叫李畫,高能科技的一朵花,現任銷售部主管。”
提到名字馬哲一下子想起來了,原來是她。大學校友,學國際貿易的,大二那年全校辯論賽,經濟學院的三辯手,馬哲與其有過一次激烈的爭辯,最終不敵,取得了亞軍。而他成爲那一屆的最佳辯手。辯論賽解釋後,還請她吃了頓飯,此後雖有經常見面,僅限於點頭之緣,沒想到在此遇到了。
“喂,又在發呆,你認識她?”
馬哲回過神道:“認識,大學校友。”
“要不叫過來讓你們敘敘舊情?”
“什麼舊情,哪來的情……”還不等說完,艾溪走過去與其聊了幾句,不約而同看向這邊,李畫露出
燦爛的笑容,快步走過來驚訝地道:“你是馬哲,我的天吶,真是沒想到。”
馬哲匆忙起身笑道:“你好,李畫,好久不見。”
艾溪一旁慫恿道:“都說老同學見面兩眼淚汪汪,倒不說哭吧,最起碼來個擁抱吧。”
馬哲瞪了一眼,誰知李畫大方地伸開雙臂來了個擁抱,激動地道:“真是太巧了,我們都快六年未見了,真的沒想到能在這裡相遇。”
馬哲一臉尷尬道:“我記得你是四川人,對嗎?”
“是啊,我大學畢業就來上海了,怎麼好好地問這個?”
馬哲笑道:“記得當年辯論賽時,你一激動就跳出四川話,樂得大家鬨堂大笑,呵呵。”
李畫也跟着笑了起來,道:“沒想到你還記得這麼清楚,我都快忘記了,你現在在達美?”
馬哲指着艾溪道:“這是我老闆,我是她馬仔。”
“呵呵……你還是那麼風趣幽默。”
艾溪接過話茬道:“這算哪門子幽默,寶里寶氣的,就是貧嘴,欠抽兒。”
馬哲連忙道:“艾總,更正你一個發音,兒化音可不是隨便用的,不是欠抽兒,而是欠抽。”
“哈哈。”馬哲的幽默很快打破了生疏的僵局,倒像是很熟的朋友。這就是他的本事,靠着三寸不爛之舌三句話拉近距離,五句話無話不談,或許這也是有較好女人緣的制勝法寶。
依靠顏值當道的今天,馬哲的形象很符合現代人的審美標準。談不上小鮮肉,比起那些羸弱瘦小且陰氣重的“娘炮”多了些陽剛之氣。女人漂亮是有保質期的,三十歲一過,很難找回當年的容顏。反觀男人,一帥終生,更有持久的生命力。
“你現在還單身嗎?”李畫主動問道。
“呃……對。”
“我記得你以前不是有對象嗎,好像叫什麼雅來着。”
艾溪一旁咳嗽了聲,李畫立馬明白了,連忙道:“你瞧我,太不會聊天了,待會咱倆好好喝一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