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葉或許的確是個好女孩。
即便已經放下,與如此之渣的男人分手,她還是心軟,不想看曾經在一起過的男人像個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一樣從此過着暗無天日的生活。
但這一次,她是好心辦了壞事。
正如薛靜姝所料的那樣。
路遙的“闢謠”微搜一出,網友們頓時恍然大悟。
原來,前段時間不知道被誰曝光出來的這個叫做“袁誠”的傢伙,就是故事裡的渣男啊!
闢謠?屁!
誰TM信啊!
綜合一下信息:
——這個叫袁誠的傢伙身患尿毒症,而且是柳葉的前男友;
——柳葉是路遙旗下的歌手。
——路遙寫了《愛情買賣》這首歌,原本讓柳葉去唱,但柳葉代入不了感情,於是路遙被迫親自直播開唱,並且在網上講起了故事;
——故事裡的人物經歷,和以上兩人在生病、分手等上面幾乎完全一致。
用後世的話來講,就是:
常威,你還說你不會武功?!
這下好了。
除了手機號碼、住址之外,袁誠的微搜號、企鵝號等社交賬號也被挖了出來。
各種辱罵、威脅的信息如山體滑坡一般朝他涌來。
甚至還有往他家寄刀片的。
弄得他與家人苦不堪言。
他憤怒無比。
你想讓我死?沒那麼容易!
兔子急了還咬人呢!
於是他開始策劃起反撲行動。
……
一天後。
做了次澄清之後就沒再把這事放心上的路遙正沉迷於《不能說的秘密》劇本創作中,徐嫺和薛靜姝一起找到了他。
“嘿,你又有麻煩了。”
路遙一愣:“什麼情況?”
“看微搜。”徐嫺說,“那個‘誠哥’,在網上拍視頻控訴你呢!”
“控訴我?爲什麼?”
路遙莫名其妙地點開微搜。
果不其然,現在熱搜榜第一,標題就是“知名巨星路遙涉嫌人肉普通百姓”。
他點開視頻,看到一個帶着口罩的男子正對着鏡頭訴苦。
“我是袁誠,主播柳葉的前男友。
這段時間,我被人肉了。
原因大家想必也清楚,就是路遙在直播時造的謠!
他惡意引導,讓大家誤以爲我就是出軌的渣男,還故意安排人人肉我,將我的聯繫方式、地址等曝光出去,使得很多人打電話、發信息來罵我!
更過分的是:有些人甚至往我家寄刀片、大便,給我的家人們造成了極大的困擾!
我知道路遙是個大明星,有錢有勢。
但,有錢有勢就可以爲所欲爲了嗎?
就可以隨便利用手中的人脈資源等欺負平頭百姓,縱容粉絲們人肉、網絡暴力別人嗎?
今天我被網絡暴力,你們不做聲,甚至爲之鼓掌叫好。
那麼等到有一天,被網絡暴力的是你呢?
我知道憑我個人的力量,無法與路遙這樣的大人物對抗。
所以我只能卑微地請求,請求您能放過我,放過我的家人!
……”
看到一半,路遙就看不下去了。
這小子,挺會演戲的啊,不去當演員可惜了!
不過這條視頻下方的留言卻是一邊倒。
網友們瘋狂輸出。
“來來來,你解釋一下:路遙說的故事裡,有個女孩的前男友患上了尿毒症,現女友(原來的小三)大難臨頭各自飛,前女友心軟,借錢給他看病,渣男因此意識到前女友的好,拼命糾纏求複合;
現實裡,你患了尿毒症,你的前女友是柳葉,正好是路遙公司的簽約歌手,路遙說的唱《愛情買賣》無法融入感情的就是她吧?爲什麼?
這些難道是巧合?”
“靠,渣男還敢出來賣慘?”
“給爺整笑了。”
“我尋思,路遙也沒造謠吧?記得他不是還特意發微搜澄清,故事裡的渣男不是你了嗎(疑問)”
“對啊,人家已經幫你闢謠了好嗎?還要別人怎樣嘛?”
“你這簡直就是自爆啊!”
也有些很中立、理智的網友評論。
“先不論他到底是冤枉的還是真的事實,人肉別人總歸是不好的。”
但支持者並不多。
所以很快被擠下了熱評榜。
不過這件事倒也給了一些一直瞧路遙不順眼的人以及見縫插針、總想蹭熱度博眼球的人藉機指責路遙的藉口。
某評論家很快編輯了一條微搜:
“明星縱容粉絲人肉,誰給的權利?
衆所周知:當今這個流量時代,粉絲經濟,明星具有強大的號召力。
從前段時間某小鮮肉國外打榜的事就可以看出:狂熱的粉絲爲了偶像的某一個目的,願意付出很多代價。
打榜造成的影響是很壞的,擾亂了正常的市場,在國際樂壇上造成了很差的影響。
不過很快便被撥亂反正。
我今天要討論的,是另一件事。
就是今天熱搜榜上拍視頻說自己被明星粉絲人肉的網友的事。
人肉是什麼樣的行爲,大家都知道。
那是犯法的!
會給被人肉的人造成非常大的困擾!
如果一個普通人出於憤怒去人肉別人,由於個人影響力有限,或許還造不成什麼大影響。
但一個國際知名的巨星,粉絲衆多,這樣的明星如果想針對一個普通人,稍微動動嘴皮子,粉絲們就會踊躍行動,把這個人的信息扒地底掉,然後讓他陷入網絡暴力的旋渦之中!
日常生活無疑會受到嚴重影響!
大家想一想,這是多麼可怕的事啊!
更別說被人肉的那個人,有可能還是被冤枉的無辜好人了!
所以,某些明星要謹言慎行,千萬不要以爲自己粉絲多、影響力大就可以爲所欲爲!”
路遙也看到了這個評論家的微搜。
他知道,這位評論家顯然在針對自己。
不過話說回來,拋棄掉成見,他覺得這位評論家說的沒錯。
畢竟就連他自己也不贊同人肉的行爲。
所以他對這條微搜不予評論。
但另外一個營銷號的微搜就讓他很反感了。
這個營銷號設置了一個選擇類的投票。
“路遙引導粉絲人肉網友,你覺得這位網友是無辜的還是罪有應得?
A:無辜的;
B:罪有應得。”
這種蹭熱度、博眼球的行爲是他素來厭惡的。
於是他直接在下面評論道:
“說我引導粉絲人肉網友,請拿出證據來。
如果沒有的話,很抱歉,法庭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