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一直以爲我的女神雖是城裡人,但一定只是那種普通的書香門第——這從她那渾身散發出來的書卷氣息,以及那種不食人間煙火的模樣可以看出來。可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她父親居然是我們那個縣的國稅局的局長,母親是我們那個縣最大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老總!而且爺爺是曾經的縣委副書記,奶奶是婦聯主席,舅公是當年的革命烈士!我的天,我都不敢在打聽下去了,真害怕忍不住自慚形穢的情緒一把從五樓(我們當時在五樓)跳下去……

得知這個驚人消息的一個星期裡,我沒再趴在桌上偷瞄她,甚至不敢再去想她,每當忍不住想她的時候,我就揚起一巴掌甩自己一耳光,然後恨恨罵自己:去你丫的!癩蛤蟆想着吃天鵝肉!醒醒吧!別自找沒趣!

我這種有些古怪的行爲,被同桌發現了,他用一副看神經病的疑惑表情瞪着我:陽仔,你作甚?手抽筋了,還是臉寂寞了?你要不嫌棄,我來給你兩巴掌?

我當時真想踹我同桌一腳,然後扯開嗓子對着世界大吼:他媽的這個世界病態得讓我心煩,你丫的就不要再他媽煩我了!要不然我他孃的踹你樓下去!

同桌看着我要吃人的眼神,扭過頭繼續寫作業,喃喃自語地嘆道:哎呀我滴媽,期中考又快到了,我也快瘋了……

可是我發現,我這麼做,並沒法改變我對她的喜歡,反之,對她的喜歡是更加的強烈了!

我居然開始有意識無意識地早點到座位上,只爲了她來的時候從我身邊走過,然後我可以偷偷地瞥一眼她的側臉;我居有意無意地去跟她前面的那幾個男孩子開玩笑,只爲了能讓她在擡起頭的時候,突然就看到我;當然我也故意地跟她的同桌打打鬧鬧,而且故意暗示喜歡她的同桌,以此來試探我在她心目中的位置……然而,她就宛如一蹲菩薩,連鳥都不鳥我一眼!

失落之餘,我更加的不甘,爭強好勝的年紀,我的征服欲被她激發出來,我開始了各種獲取她好感的方式。當然,如今看來,這些方式是那麼的幼稚。但也非常的單純,亦如那溪邊的野花,簡單而乾淨。

首先,我在觀察發現,她的頭髮很長,偶爾也有沒有盤起來的時候,那時候的她,偶爾會靠在凳子靠板上,然後甩甩頭髮,那被金色陽光照射得散發金暈的髮絲便自然而然地垂落在了我的桌上。於是我趁着所有人都在認真聽老師講課之餘,將鉛筆盒移到她髮絲會垂落的區域,然後再狠狠地將鉛筆盒給合緊!等她一扭頭的時候,我的鉛筆盒就被她頭髮給吊起來了!

其實在做完這個動作之後,我是有一些緊張的,因爲我害怕鉛筆盒被她吊起來之後,脫落,摔在地上,引起巨大的響動,從而把老師給招惹了。或者說,鉛筆盒太重,把她的頭髮給扯疼了。可是,年輕的時候就是年輕,有時候明明知道有些事可能要承擔一些很不好的結果,也要強抱着一絲禁不起考驗的僥倖心理去嘗試。

而當然,我的第一次對女神的惡作劇,以我被數學老師狠狠瞪了一眼而結束。——而這還是我故意裝出一副“真是巧啊,林夢瑤的頭髮怎麼落我鉛筆盒裡了”的驚訝表情而換來的結果。而當我彎下腰撿鉛筆盒的時候,女神用腳狠狠碾壓了一下我的一根水筆。不過她並沒有看我,動作做得幾乎是滴水不漏,連老師都以爲她真的在無比認真的聽課。

我看着被她踩成碎片的水筆,心裡哀嘆道:我的姑奶奶,我爹媽又不是像你爹媽那麼牛叉,你能不能有點腳德?知不知道一根水筆的錢,我可以打一頓肥肉酸菜了?

不過這一次我還是有收穫的,畢竟她在慍怒地瞪着我的時候,我第一次近距離看清楚了她的正臉,真的是第一次,以前,我都只敢看側臉,或後腦勺。這一次絕對是近距離,的正臉!

美到極致,精緻到極點,兩隻藏在鏡片裡的眼睛倍兒大又倍兒有神——我承認在這一刻,我被深深地電到了——以至於,十年後,我依然記得這雙能時時讓我夜不能寐的眼神。

我承認,她的這雙眼睛,讓我更加地迷戀她迷戀到不能自拔!以至於在多年後,在聽到蕭煌奇那首《你是我的眼》的時候,我依舊會心潮澎湃地幻想着,她的這雙眼睛,某一天,會帶着我去領略人山人海,去走遍世界各地,會成爲一盞明亮的燈塔陪着我一輩子堅強不屈地走下去。

從這次鉛筆盒夾頭髮事件後,我再也看不到她那被金色陽光染成淡金色的髮絲在飄在我的書桌上,我突然有一種莫名的失落感,我在心裡想,我如此慘淡的成績已經夠被她視作渣子的了,如今又夾了她頭髮,想必在她心目中,我連渣子都不是了吧——估計是廁所裡一坨坨的那個。

不過我就是這麼個自卑但是又厚臉皮的人——在我的鉛筆盒夾頭髮陰謀失敗之後,我又開始絞盡腦汁策劃我的下一場行動。我也不知道我當時是被青春期的荷爾蒙衝昏了頭腦,還是她確實太過太過美貌以至於讓我迷戀到了萬劫不復的境地,總之,在那麼緊張急迫的學習生活中,我居然還是會一冥思苦想就是老半天,以至於老師上課檢查作業,第一個罵的總是我。

可是罵又如何呢,雖然我知道,那時的成績對我而言意味着什麼,但我是個愛情主義至上者,覺得愛情纔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東西——其他的東西,在它面前,就是天上的浮雲,地上的狗屎。可是,十年之後,我才發現我當時的這種想法是極其幼稚和錯誤的——成熟以後的我明白,愛一個人,不是拋棄一切,而是抓住一切,想盡一切辦法讓自己變得更優秀,直到讓她覺得你確實是個不錯的人。

經過一天一夜的冥思苦想,我是終於想出了一招,那便是掐準她來學校上課的時間點,然後我也在那個時間點到學校,來個“不經意”之間的偶遇,爲所謂的緣分製造機會。嗯,其實以當時她對我的印象,她不會覺得與我同時出現在學校是緣分吧——她覺得應該是造化弄人,老天瞎了眼。

經過幾天的觀察,我已經掌握了她來學校的時間點——她是個極其講究作息時間的人,每天早上到學校的時間是7點05分,到班裡的時間大概是7點09分,收拾一下之後7點12分,然後拿出一本英語書,開始背單詞(那時我們早讀課是7點20分)。中午來學校的時間是2點20分,傍晚來上晚自習時是5點40分。她幾乎每次來都是揹着她那個有些孩子氣風格的粉色雙肩包,手裡端端正正端着一瓶500毫升容量不到的哇哈哈瓶子,臉上一抹淡淡而神秘的微笑。

情報工作做好之後,那當然就是採取行動了,在某個陽光明媚的午後,我掐準了時間(這時間當然是比女神出現時間會提前那麼三五分鐘)故意從學校另一頭(我當時住在學校宿舍,宿舍與大門差不多是一南一北,我就從西側繞到位於南面的大門),繞到了大門旁邊的食堂,躲在食堂門口的鐵樹下,等待着女神停好自行車後,我便走過去,來個偶遇。

我覺得我雖然學習成績很爛,但是人長得還算可以帥的(身高快一米八,五官端正,氣質還行,打籃球還打得不錯,偶爾也會搞點文學),跟《那些年》裡的柯景騰有得一拼——但我的女神可就要比沈佳宜漂亮和有氣質不止一百個倍了!我真弄不懂那時的我,會以自己長得帥爲傲人的資本。我也不知道,那時的我,爲何有時自卑到別買裡不能自拔,爲何有時又高傲到可以捅破雲霄天下第一的模樣。我只知道,我喜歡一個人,總會失去理智,我是個非常靠感覺和情緒化的人。

女神終於在如期的時間騎着她那輛女士單車來了,我看了下表,十分的精準,誤差不超過10秒,她停好單車後,我算準了路距,也微低着頭迎了上去,只要不出意外,我們就會她那條路與我這條路的交叉口相遇。當然我也準備了B方案,就是萬一沒遇到,我就待會來個故意掉書本什麼的,延長一下時間;要是她走我前頭了,我待會就走稍微快那麼一點。

不過我的B方案最終沒有被啓動,原因是,我們恰在那個交叉口相遇了!

不過,令我心碎的是,女神總是那麼風輕雲淡,對於身旁突然出現一個還可以稱得上帥哥的男生,她居然依然是那麼目不斜視的超前走的。害得我當時真希望,突然從路邊冒出幾個持刀歹徒,去搶劫她,然後好讓我有機會英雄救美。

“嘿,那個,林夢瑤,真巧啊……”歹徒終究是沒有出現的,我只好主動出擊了,要不然煮熟的鴨子飛了。不過,第一次和女神主動搭話,我顯得那麼不自然,說話有些磕巴,搞得我跟個做賊的似的。

女神聽到有人喊她,感到有一些意外,遂微扭過了頭。我以爲她也會對我說一句,“嗨,是還挺巧的……”然後再質問關於上次鉛筆盒夾頭髮事件的真相。

我暗想,質問就質問吧,最好狠狠地罵我吧,雖然有點難受,但至少也算得上打上話了!

可是,我飛蛾撲火般火熱的心,卻突然猛然地被天上飛落下的堅冰砸成了粉碎。她看了我一眼後,眨了眨眼,好像不認識我似的,良久說了句:“喂,同學,你好像有點眼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