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這是孟叔讓我爸幫忙給你買的,我爸就一下子買了兩輛。”
原來是孟強讓買的,怪不得剛纔楊芝蘭笑得那麼的怪異,應該早就知道了。
“你不騎上試一下嗎?”
“呃……我不會。”
孟曉曼確實是不會,但是凌霜會。不過是最下等的平衡術,她還是能拿捏的。
“啊?”顯然沒想到這個,趙豪撓了撓頭。
“那要不,你這一輛先送回家,我載你去上班。”
“不用麻煩了,我走着去就好了。嗯?你怎麼知道我要去上班?”
凌霜疑惑。
“因爲我也要去上班啊。”
……
“去我二伯的單位裡?”
“是呀。”
凌霜眨眨眼,怎麼沒人跟她提起呢?
凌霜既是說了自己不會騎車,現在又不能說會。
只好把那輛自行車放家裡去了,最後當然是趙豪載着她去縣城了。
凌霜側坐在自行車的後座上,手指輕輕地揪着趙豪的衣角。
一路上,兩個人都沒說什麼話。
到了縣城,孟剛已經在單位門口等着了。
縣城有一個不大的火車站,孟剛就是車站的站長,最近車站比較忙,他給凌霜和趙豪安排的工作就是在售票處售票。
凌霜進了售票處裡頭,看見坐在那裡的女人,愣了一下。
這個不就是孟曉曼前男友的老婆李大娟嗎???
之前孟曉曼就是看見了孫兵和李大娟的結婚證上的照片,才發現孫兵已婚的。
“站長。”李大娟見到孟剛進來,趕緊站了起來。
“嗯。”孟剛微微點頭,然後招呼着凌霜和趙豪。
“來,你們倆就這個窗口,跟着她先學,工作很簡單,基本上半天就能上手了。”
凌霜的嘴角有些抽搐,這是怎麼個狗血劇情?
二伯是覺得生活不夠刺激嗎?居然讓她去李大娟手下做事。
只是此刻她也明白了,原來這個李大娟是孟剛的下屬,之前一定是孟剛向她施壓了,所以後來關於她的謠言全都消失不見了。
“你好,我叫孟曉曼。”凌霜伸出手。
後者頓了一下,握住了凌霜的。
凌霜明顯地感覺到,李大娟的胳膊,很僵硬。
“你好,我叫李大娟。”
“大娟,他們兩個就交給你了。”
“是,站長。”
孟剛滿意的點點頭,然後離開了。
趙豪並沒有跟李大娟打招呼,李大娟也沒說什麼。
很快就開始教他們怎麼操作機器。
凌霜和趙豪很快就學會了,根本就用不了半天,也就不到半個小時,倆人就都學會了。
“既然你們都會了,那你們就去1號2號窗口,開始工作吧。”
“謝謝。”
“不用。”李大娟很冷漠。
凌霜理解李大娟的情緒,任何人發現自己被綠,看見情緒都不會有什麼好臉色,但是凌霜只想說,她很無辜,孟曉曼也很無辜。罪惡的源頭,明明是那個大豬蹄子孫兵啊!
凌霜很快進入了工作,這裡雖然是個火車站,但是隻是短途暫停站,火車站很小,在這裡坐火車的人,他們都要從這個車站坐火車去到更大的車站倒車去遠地方的。
一般上午比較忙,所以凌霜從坐進售票處窗口內開始,就忙得不可開交,喝口水的工夫都沒有。
車站的工作人員中午是管飯的,員工餐一葷兩素,再配上一個白白胖胖的大饅頭,伙食也是相當好了。
吃飽喝足了,工作人員還有個休息時間,一般都是把窗口拉下,趴在桌子上眯一會兒。
凌霜趴在桌子上,頭頂上的小吊扇“哼哧哼哧”轉着。
“曉曼。”
凌霜迷迷糊糊地想要睡着,身後有人叫了他一聲。
凌霜擡起眼皮,只見是趙豪站在她身旁。
“你不休息休息嗎?”
“我不累。”趙豪說道,然後從背後拿出一支雪糕來。
“諾,這是給你的。”
凌霜的眼都亮了,她直坐起身,接過雪糕。
“你什麼時候買的?”凌霜撕開包裝,咬了一口雪糕,那雪糕隨即在口中化開,冰冰涼涼的很舒服。
“剛纔吃過飯,我溜達了一圈兒,車站附近就有小賣部,我就隨手買了一支。”
“那你自己呢?”涼爽嘴巴里塞得鼓鼓的。
“我不喜歡吃雪糕。”
居然有人不喜歡吃雪糕,這麼冰冰涼涼又甜甜的食物多好吃呀。
下午的時候並不忙,凌霜大半時間都在打瞌睡,實在不是她偷懶,上班時間除了上廁所,是不能隨便出窗口的。
偏偏現在又不忙,都沒幾個人,她也只能打打瞌睡了。
現在她嚴重懷疑孟剛那句“現在忙需要招人”這句話的水分了。
瞌睡了一下午,下班了。
依舊是趙豪載着她回去。
“今天能不能麻煩你教我騎自行車呀?”她總要“學會”的吧,不然這自行車買回來不就是個擺設了嗎?她不能一直“不會”啊。
“好。”趙豪爽快答應。
倆人也不拖拉,到了家就開始了教學大業。
趙豪扶着車後座:“別緊張,慢慢騎。”
“你可別放手啊。”凌霜故意害怕地說道,她感覺自己的演技不拿個奧斯卡都虧得慌。
“放心吧。”趙豪雖是這樣說,可手已經鬆開了。
凌霜勾脣,發現了趙豪的小動作,故意騎的歪歪扭扭,沒一會兒就穩穩的了。
雖然有些敷衍,但是凌霜好歹也是“學會”了。
“學會”了騎車地凌霜,第二日再去上班,就和趙豪一人一輛騎着。
很快,半個月過去了,凌霜發現,“現在忙需要招人”確實沒什麼水分。
所以,後邊的半個月,確實是忙的暈頭轉向。
凌霜發現,最近這具身體倒是比之前強了不少,靈力也能自如地運用了,想來是最近經常跟趙豪在一起的緣故。
果然,跟着神尊有肉吃。
一個月的工作結束了,倆人都拿到了不少的工資,算下來,除去學費,居然還有剩餘。
馬上要開學了,凌霜決定,帶着一家人去下館子,順便採買一下她住校需要用到的日常用品。
當然,她還要爲家人都準備上一份小小的禮物。
她剩的那點工資,吃個飯買些日用品還行,爲大家準備禮物,當然不夠。
但是別忘了,孟曉曼好歹是在外頭打了幾年工,找的工作包吃包住的,平常只買些衣裳臭美一下,還是攢了一點點的錢的。
一家人喜氣洋洋地去下館子,每個人都精神抖擻神采飛揚的。
他們認爲,日子過得越來越好了,無關錢財,而是家庭氛圍,還有每個人由內而外散發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