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時代的“四三二一”戰略
2015年“兩會”上,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了“互聯網+”行動計劃,旨在進一步發揮互聯網在產業升級和結構優化中的有效作用,引發了社會熱議。
筆者認爲,要真正發揮“互聯網+”對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需要把握“四三二一”的戰略思路,即:完善互聯網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四大功能、健全三大體系、實現兩大轉變、達到一個最終目標。
四大功能
所謂四大功能,主要是指從理論層面看,互聯網信息技術究竟能給經濟社會運行帶來怎樣的變化。互聯網信息技術已經體現出這些功能,其能否發揮更大作用,也取決於如何繼續提升這些功能的實現程度。
完善互聯網的宏觀經濟功能。一是降低經濟中的搜索成本。在經濟運行中,爲了改變決策的不確定性,企業或個人必須進行信息搜尋,但信息搜尋是要付出代價和成本的。可以看到,互聯網信息技術的發展從根本上改變着信息傳遞速度、渠道與方式,對降低搜尋成本起到重要作用。二是提升經濟中的匹配效率。經濟中的匹配問題貫穿於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的各個環節,如配置效率(Allocative Efficiency)是指以投入要素的最佳組合來生產出“最優的”產品數量組合,網絡化、智能化改造對於提高生產率來說至關重要。再如,互聯網信息技術的興起使得商業交易匹配完成的概率更高。三是降低狹義交易費用。一般認爲,交易費用可分爲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交易費用是爲了達成交易衝破一切阻礙所需要的有形及無形的成本。狹義交易費用是指市場交易費用,是爲履行契約所付出的時間和努力。互聯網打破了有形市場的時空侷限,並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信息不對稱,因此能有效推動交易更順利進行。四是外部性和網絡效應。網絡外部性是新經濟中的重要概念,是指連接到一個網絡的價值取決於已經連接到該網絡的其他人的數量。通俗地說,就是每個用戶從使用某產品中得到的效用,與用戶的總數量有關。用戶人數越多,每個用戶得到的效用就越高,網絡中每個人的價值被網絡中其他人的數量所影響。這也就意味着網絡用戶數量的增長,將會帶動用戶總所得效用的平方級增長。
完善互聯網的微觀經濟功能。這主要是發揮互聯網信息技術對於企業內部的信息管理、激勵約束機制、技術進步和治理環境的積極作用。當前中國經濟新常態下的諸多矛盾,表面上看是宏觀經濟的失衡、失速等問題,從深層次上看則是微觀企業主體出了許多問題,如技術創新力不足、管理機制落後、企業文化扭曲等。有人認爲這也是當前整個中國轉軌期的大背景和新型商業文化缺位所致,但從微觀着手,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來推動企業主體進行開放式、現代化、規範化的改造,則有助於解決這一“雞生蛋、蛋生雞”的矛盾。
完善互聯網的制度經濟學功能。學者主要用三類理論解釋經濟增長:新古典增長理論、內生增長理論和制度變遷理論。自從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新制度經濟學派對於技術革命、經濟增長乃至國家的興衰都有了新的解釋。其中,制度被定義爲規範人的行爲規則,有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之分。前者是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等確定的,新制度經濟學認爲它是人們可以選擇和改變的內生變量;後者包括風俗、習慣、意識形態等,它們是不能被隨意改變的、有自然內在邏輯的事物。在信息高速流動和傳播的時代,傳統的各類制度規則都遭遇挑戰,在動態變化中逐漸走向新的制度“均衡”,對於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增長來說,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完善互聯網的經濟倫理功能。經濟倫理學是從倫理方面對經濟制度、經濟組織和經濟關係的一種系統研究。就此角度而言,市場經濟不僅是經濟的,更是倫理的;它是以人爲本的經濟,是公平的經濟,是多贏的經濟。信息時代既給新的倫理道德體系構建創造了多元化的前提,也對市場經濟中的傳統倫理價值帶來某些挑戰和負面衝擊。如何在市場經濟環境中發揮互聯網對經濟倫理的促進作用,成爲我國能否走向現代化社會的關鍵。
三大體系
保障互聯網經濟有效運行、實現共贏、服務不同產業部門需要三大體系支撐。
多層次的互聯網平臺生態體系。我們看到,在傳統單邊市場中,消費者通常在競爭性廠商的產品中選擇購買一個使用,而在雙邊市場中若存在兩個或兩
個以上的平臺時,如果平臺沒有排他**易行爲,消費者就可通過選擇接入多個平臺同時購買多個競爭性平臺的產品或服務,以獲取最大的網絡效用。由此看到,爲了更好地服務於消費者和實現共贏,互聯網時代的平臺經濟發展不應該走向排斥、排他和壟斷,而是構建理性競爭與協同共贏的生態體系。此平臺體系由諸多不同規模和層面的互聯網平臺企業組成,這些平臺都具有以下基本特點:一是開放性,即打造組織開放、技術開放、產品開放的新型平臺經濟模式,增加參與者(平臺內部參與者、平臺競爭參與者),通過適度開放,做大市場“蛋糕”;二是綜合性,例如,在銀行卡、網絡支付等領域,支付服務本身的“蛋糕”相對來說是有限的,各國都是如此,參與主體的盈利模式也繞不開既有定價機制,真正能夠把“蛋糕”做大的方向,是建立在支付平臺、產業鏈基礎上的多元化增值服務;三是國際化,即未來的互聯網平臺的重心實際上是服務於走出去的中國經濟、引進來的海外經濟乃至自身走出國門進入國外市場,打造跨境平臺服務生態圈。
領先的技術與市場規則標準體系。我國傳統產業和互聯網信息產業都面臨一個共同的難題,即缺乏技術與市場規則標準。這一方面阻礙了國內產業的發展壯大,例如,作爲最具發展潛力的移動支付產業,在國內的發展仍然有很多障礙,其根源之一就是長期缺乏規範、統一的技術標準和安全標準。雖然2014年5月1日通過了移動支付技術的國家標準,但在金融支付方面,涉及衆多市場主體、“山頭林立”的行業整合短期內恐難解決。又比如,國內很多行業的“走出去”遇到困難,一大障礙也是缺乏統一規範的外文版的中國標準。只有標準“走出去”,纔是真正意義上的“走出去”。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國際化的技術標準日益成爲國際競爭的制高點。互聯網產業是我國在全球能夠“拿得出手”的產業,應該努力向全球輸出各類“行業”和“技術”標準,真正提高我國的經濟話語權。
信息安全與消費者保護體系。信息時代的信息安全與消費者保護面臨更大挑戰。例如,網絡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給老百姓帶來很多便利,但與此同時也產生了類似垃圾短信的“副產品”。就全球來看,在個人信息保護法案完善後,許多國家在治理垃圾短信時就有了明確依據,在相關立法中不僅明晰了各類主體的責任和義務,還對違法行爲確定了高額罰款、獲刑入罪等明確的處罰手段。
應該說,在數據信息被高度發掘的時代,一方面,各類新興互聯網企業成爲主力;另一方面,傳統企業也在着力跟隨,其根本動力都是在於發掘新的商業利潤來源,以彌補中國經濟轉型期的投資迷茫。在此過程中,對於個人的利益和訴求還缺乏合理的認識和定位。雖然大數據對於進一步理解和服務消費者有重要作用,但是從其他方面看,一是無序的、低效的、無用的信息轟炸往往給個人帶來“信息過度”的不佳體驗;二是在數據成爲財富的狂熱驅動下,對於個人信息權利的侵犯幾乎無處不在,尤其在我國缺乏個人信息保護規則的條件下,數據渴望和採集很可能成爲激怒消費者的動因,且拉大了與真正的消費者主權社會的距離。可以說,在信息爆炸的時代,信息可能成爲“財富”,也可能變成“垃圾”,在我們逐漸轉向消費者主權社會的過程中,“互聯網+”更需要高度重視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推動客戶利益導向的商業模式創新。
兩大轉變
所謂兩大轉變,是互聯網信息產業與其他部門的結合方式,需要實現“雙向互動”。
傳統產業的信息化改造。近年來,雖然在信息化基礎上我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步伐不斷加快,但是還遠沒有從根本上推動現有產業結構的優化。由於種種因素制約,我國產業調整仍然非常緩慢,不僅三次產業結構之間難以協調,而且各產業內部也亟須從低端轉向高端,同時城鄉之間的產業配置差異也逐漸增大。所有這些,都對生產效率、就業與福利、低碳增長等帶來很大的負面衝擊。
實際上,離開了傳統產業優化的支撐,互聯網信息產業就會成爲“無源之水、無木之本”,多年的全球經濟演變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德國的工業4.0模式,就體現了在新興製造業發展的“主幹”上,信息化改造能夠帶來生產效率和產業生命力的巨大提升。尤其對我國來說,產業優化不應只考慮三次產業間的替代。近十年來,全球發展中國家的第三產業生產率增速開始超越第二產業,在此背景下推動產業轉型,雖然
可避免生產率與增長的趨勢性下滑,但也要注意轉向生產性、高端的服務業,而非低端的消費服務業,以避免產業轉型的“拉美陷阱”。實際上,在國內部分發達城市,已經出現了這種低效產業升級帶來的生產效率下降。因此,在我國農業、工業內部的升級可能更加重要,這就給傳統產業的信息化、智能化發展提供了巨大需求和壓力,而互聯網信息技術也在其中大有可爲。
新型信息產業的“落地生根”。我們看到,與德國模式不同的是,美國互聯網信息產業發展似乎與我國當前有類似之處,有更多純粹的互聯網新業態模式,但是在2000年網絡泡沫危機的衝擊下,部分互聯網企業也更着眼於“迴歸傳統”,以主動改造和融合傳統產業爲重心。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美國“製造業迴歸”的趨勢進一步與“大數據時代”的國家戰略相結合,推動了這一演進過程。實際上,互聯網信息時代帶來許多產業變革,一是基於互聯網基礎上的新的業態和新的商業模式不斷涌現,二是基於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雲計算、大數據等新型業態條件下的生產性服務業得到了快速發展。從長期來看,如果這些產業只着眼於特定領域的“自我遊戲”,其生命力也必將有限。例如,當電子商務平臺滿足於B2C時,只是一個銷售渠道而已;如果在C2B模式下介入生產環節,就對於整個產業鏈格局、企業生產和庫存效率等產生複雜的影響,從而深刻改變現有各類產業部門。
一個最終目標
所謂一個最終目標,就是促使中國經濟社會走向更高層次的數字化管理。
對於一個數字化管理的社會來說,必然會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日趨走向理性,而且能夠充分運用互聯網信息數據的巨大財富。例如,大數據、金融信息與信用管理之間具有天生的內在聯繫,尤其是隨着發達國家的小微企業融資和消費金融的迅速發展,金融信息管理日益與信用管理結合起來,多層次的信用信息供給體系更加完善,這對於推動金融交易效率、降低成本和風險起到了重要作用。應該說,依託互聯網環境我們更容易發掘、集聚信息和低成本地建設金融交易信息基礎。如運用大數據方法通過構建小微企業信用評估體系,從而有效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當然與國外相比,國內的社會信用管理、金融信息管理都還處於起步階段,但也出現了部分積極的探索,部分電商企業充分運用客戶信息支撐,開展網絡信用評價與供應鏈金融創新。所謂“人無信不立”,經濟、社會、金融的健康運行,也離不開健全的金融信用環境,互聯網信息時代的公開、透明與大數據積累,爲公共部門、企業部門、金融部門、居民部門的信用建設與高效管理都提供了重要支撐。
還需強調的是,在走向“數字化”社會過程中,還要注意直面互聯網信息技術可能帶來的風險與挑戰。我們知道,信息不對稱的後果是扭曲了市場機制的作用,誤導了市場信息,造成市場失靈。如果處在普遍的信息數據缺乏狀態下,經濟行爲的不確定性也會增加,往往會降低市場效率。反之也是過猶不及,即便是20世紀末所謂的“信息爆炸”年代,也沒有當前階段如此快速的信息積累。據統計,互聯網上的數據每兩年翻一番,而全球絕大多數數據都是最近幾年才產生的。面對似乎逐漸“供大於求”的數據,如何找到有用的信息成爲利用大數據的關鍵問題。在現實中,對於一哄而上追求“互聯網思維”的企業來說,也需要冷靜思考在信息過度充分的年代,如何把互聯網信息、數據、渠道變成真正的長期市場價值。
國家治理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的體制機制建設,而互聯網信息時代日新月異的變革與這些領域都是密不可分的。從根本上看,互聯網信息技術、渠道、制度、文化等都是落實國家治理體系建設的重要工具和載體。落實國家治理體系建設要正確應對國內經濟轉型、結構調整與改革矛盾,優化對外經濟結構,在國際遊戲規則制定中掌握更大話語權等。這些都意味着中國要以新的思路融入國際合作中,在中國特色的網絡經濟、電商經濟發展環境下,找到一條互聯網信息技術與傳統產業的共贏道路。
總之,“互聯網+”意味着我國互聯網產業和企業的發展應該越過初始的“草根階段”及其後的“江湖階段”,逐步邁入“理性階段”,在摒棄無序競爭、吸引眼球、資本遊戲等元素之後,更多體現爲“國家責任、社會責任、產業責任、草根責任”,在全球成爲中國品牌形象中更加正面和積極的要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