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養魔,欲生怪
鬼喜陰,狐好陽
行屍無心貪人血
黑白無常索人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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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片土地上出現了文字的那天起,在人可以用文字記錄自己幻想的那天起,各式各樣的神仙鬼怪便隨着人的想象力躍然龜殼、竹簡、絲綢和動物皮毛之上,而在這些或神明或妖孽的非人存在之中,有兩種“東西”的存在是最古老,也是在無論任何時代,都會被人們最常提及的枕邊怪物。
它們的名字,是鬼,還有狐。
無論是在山海經,還是在聊齋志異裡,將其他雜七雜八的怪物和神仙除開,你會現,鬼和狐這兩位“宗師”佔去了絕大部分的比重。
我們對於“鬼”的那複雜的感情,是源於我們對於死後未知的害怕和好奇,那爲什麼,我們會對狐狸這種和我們的生活全然無關的生物,投注與將來的我們同樣多的感情呢?
狐狸,爲什麼會在我們的“故事”裡變得神乎其神?
我們,爲什麼會對狐情有獨鍾?
故事裡的狐,是孤傲又神秘的物種。它們可以幻化出任何外貌,它可以是老人,可以是嬰兒,也可以是你身旁的任何人。可他們一般只會戴着一張臉,他們喜歡混跡在人羣裡,卻總帶着一種鄙夷人類的驕傲。
他們可以使人產生幻覺,讓人將牛糞當成滿漢全席,將樹葉當成是百元的美鈔,將亂葬崗當做是自己的別墅花園。他們喜歡利用這樣的能力欺騙人類,玩弄人類,讓人性中各式的醜惡全部曝露出來,並讓他們自己嚥下那醜惡釀成的苦果。
他們強大,他們善變,他們喜歡惡作劇,尤其是對於人類的整蠱。他們也有和人一樣的缺點,但和人不同的是,他們正視這些缺點,並欣然地接受它成爲自己的一部分。
故事裡的事,是不是就不可能是真實?
儘管他們是如此特別,可他們最爲人所知的形象,卻是那有些粗俗的稱呼:
狐狸精。
任何一個小時候看過《封神榜》故事的人,都不會對這個名詞所代表意義感到陌生——世界上恐怕沒有比蘇妲己更適合“狐狸精”這個稱號的人了。
被狐狸精傍上的人,會變得神情恍惚,性情大變,他們會閉門不出,除了狐狸精的話誰的話都不聽,而最後的結局,就是徹底的瘋狂。
狐惑人,至瘋癲;人戀狐,社稷傾。
雖然那些行爲忽然變得乖張起來的從政者們更容易被歷史所記錄,可狐狸精迷惑的對象並不只有男性。事實上,狐的雌雄和他們迷惑的人的性別並沒有關係,因爲即使是公狐幻化成的美女,一樣可以讓男人神魂顛倒。
如果將時間倒退數百年,當有人毫無徵兆地和其他人爭吵,然後幾天幾夜將自己關在房內的時候,他或她的家人就會付重金請來道士,來做法“驅狐”。
那是一個狐與人“安然”相處的年代,狐狸們總是能挑到合適的倒黴蛋,而人們也對狐狸的做法瞭然於胸,知道如何去現他們,如何去和他們對抗。
只是,隨着歷史的展,隨着人投入了過多精力在與人類的私鬥中時,狐狸們卻在暗中自我進化着。直至今日,你已經完全無法從人羣中分辨出,究竟何人是披着人皮的金毛狐,誰又只是每日爲三餐溫飽而拼搏的普通人。
它們,已經完全融入了這個社會,融入了這個本該由人類所統治的社會。
它們已經學會如何將人類當做食糧,同時又不再被那些大小牛鼻子拿着長劍和符咒追殺,甚至不爲被自己所“食”的人所現。
很多人會有錯覺,認爲以人類爲食,就是將人整個吞了下去。實際上人肉對於狐狸們來說並沒有那麼可口。
之所以狐狸精們喜歡迷惑人,是爲了得到人身上的一種東西,一種狐狸維持人形必須的東西。
——陽氣。
和“鬼”不同,“妖”對於陰氣這種東西一點興趣都沒有,它們喜歡的,是那些讓各類鬼怪退避三舍的陽氣。
陽氣對他們而言,像是米飯和海洛因的混合品,它們既需要它來維生,又對它異常執迷。
按照狐狸們的生存法則,它們獲得陽氣的方式應該是先迷惑被選中的食餌,讓他們變得七葷八素,然後從他們身上吸取到足夠卻又不至於致命的陽氣,酒足飯飽之後便像什麼都沒有繼續着生活,直至某天需要進食的時候,便將這些過程再度重複一遍。
如果所有的狐狸都按照這樣的法則規矩生活,那恐怕再過一百年,都不會再次有人現它們仍然存在着。
只是,那些不守規矩,只着重於眼前享受的年輕人,並不是人類的專利。
總有一些年輕的狐狸——這裡所指的年輕,大致是一百至四百歲之間(陽壽的規例對“妖”似乎是無效的)——貪圖一時舌尖的享受,將陽氣當成了能讓精神亢奮的搖頭丸嗑過了頭,等他們“爽”夠的時候,他們口下的那位倒黴蛋已經因爲陽氣被吸盡而變成活死人了。
當這件不幸的事真的生了,年輕的狐狸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毀屍滅跡了。
言先生並不瞭解這些剛嗑完藥的狐狸腦袋裡的構造,不過它們總是按照一個套路來解決他們的“剩菜”——他們會讓人的屍體完全蒸掉,卻將他們的衣物全都留在原地。這種不乾不淨莫名其妙地處理方式,成了狐狸們的標誌之一。
當那些年輕的狐狸第一次體驗過致人死地的陽氣量之後,它們不會再滿足於僅僅填飽肚子的小劑量進食,它們會養成一種奇怪的毒癮。
一種每次必然要吸取陽氣至將人殺死的癮。
到了那時,這些狐狸開始變成一種被自己同類都唾棄的生物,一種只爲食慾而動,不在乎自己的行爲會對整個羣體造成多大傷害的瘋子:
食人狐。
沒人喜歡食人狐,即使是它們的狐狸同胞也一樣。
狐狸們雖然喜歡玩弄人,喜歡吃人身上的陽氣,可它們中的絕大多數對於“殺人”這件事並不支持。如果某隻狐狸的食人的行爲曝露,它會被狐羣內部處以監禁、放逐甚至是死刑的處罰。
狐也有狐的社會,它們也有它們的法律,你可以做許多事,但絕對不能做的事,就是將羣體的成員至於可能被暴露身份的環境下。它們並不喜歡百年前被人到處喊打的生活,它們只想在人類的社會中繼續現在的生活,安靜且不爲人知的生活。
可現在,多年不見的食人狐又出現了,而且還是在言先生的眼皮底下,在這座各式妖孽共存的大都市裡。
“看來是時候要拜訪一位老朋友了。”言先生嘆了口氣道:“一位狐狸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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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在的空閒時間來看,基本是兩天一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