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說出來之後,常佑又後悔了,要是他是什麼間諜的話,那豈不是泄露了?
“同志放心,我也是一名黨員!”見常佑糾結的樣子,染坊掌櫃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讓他放心。
常佑被他的話嚇了一跳,抓了抓腦袋,“蛤,是嗎?”
想想也是,這裡好歹還是個根據地,自然是同志遍地。
“當然,這個染色的事情就交給我了,你象徵的給點錢就是了。”染坊掌櫃的見常佑吃驚的樣子,有些開心,就好像是做了惡作劇的孩子一樣。
“那就麻煩同志你了!”
“放心,保證能幫你染好,對了,你什麼時候要?”
“這兩天就要!”
“可以,加班加點的能幫你弄出來。”
“那這個大洋就當是酬金了。”
將身上最後一枚大洋交給染坊掌櫃的,此時的常佑,當真是身無分了。
對了,還有模板,也要畫給染坊的掌櫃的,免得他們弄錯。
末了還交代一下:“顏色儘量要顯得土些,千萬不能鮮豔了,不然那樣穿身上就成了活靶子了。”
染坊掌櫃的點頭,“嗯,放心,這個我們還是懂得的。”
出了染坊,常佑拍了拍口袋,除了灰還是灰,身上最後的一枚大洋也花出去了,感覺自己輕快了許多了呢,不知道是因爲要弄出迷彩服的原因,還是因爲自己現在“無錢一身輕”。
“吭~吭~”
剛踏進高家灣村,就能聽見豬的慘叫聲,只見兩頭二師兄被一羣人按在不知道從誰家卸下來的門板上。
看着這些人眼中泛着幽光,給常佑的感覺就像是幾十年沒見女色的色鬼,好吧,雖然這個比方不怎麼合適,但是意思差不多就是了。
村裡的一個苦於沒有豬殺的殺豬匠,掏出了祖傳的殺豬刀,給這些豬放放血。
或許是感覺到死亡的到來,這兩頭豬紅着眼睛,劇烈的掙扎着,然而卻被一羣眼中泛着幽光的人給按的死死的,到嘴的食物還能讓它給跑了?這是多久了?終於見葷了。
殺豬匠麻溜的給兩頭豬放血,用大木盆接着,這些血都要留着,專門給傷員補身子。
豬肉內臟什麼的大家分食,骨頭用來熬大骨湯,也給傷員補身子。
就這樣,兩頭二師兄被殺豬匠全部解刨殆盡,骨肉分離。
這些肉就用大盆裝着,放在屋裡,這天氣,完全不怕臭壞,畢竟天氣那麼冷。
歡聲笑語中,爲胡一刀這對新人準備婚禮,不過跟多的人都在期待着豬肉燉粉條。
……
“這結婚上面批准了沒有?”
“還沒呢,不過先辦了再說,況且這也不算是正真的婚禮,女方的父母都不在場,就當是訂婚吧。”
“但願不會倒黴!”
“就不能別烏鴉嘴嗎?”
和阮建混熟了,兩人說起話來也更加隨意了。
“明天你們就要走了,這裡是給你們準備了點藥物,雖然大傷不怎麼管用,但是在小傷上能防感染。”
接過阮建遞來的小藥箱,常佑就掛在身上,“那謝謝你了!”
“不客氣,朋友之間幫忙是應該的。”阮建揮手。
翌日的清晨,一隊的6人,包括常佑在內,準備離開!
“敬禮!”
這不知道是不是最後一次衝胡一刀敬禮了。
此時的胡一刀雖然能下牀,但是還需要攙扶。
“向右轉,跑步走!”
隨着常佑的口號,六人跑步離開了醫院,越跑越遠。
“已經走遠了!”張秀芸扶着胡一刀站在寒風中,看着遠去的人。
胡一刀怔怔的說道,“這次一別,不知道要什麼時候才能再見。”
張秀芸安慰他,“會有機會的!”
然而胡一刀只是搖頭嘆氣。
這時,阮建跑了出來,就看見站在那裡的胡一刀和張秀芸。
“他們人呢?”阮建的聲音有些焦急。
“已經走了,有什麼事情嗎?”胡一刀見阮建帶着焦急的樣子,有些不解。
“剛剛來的消息,三交鎮的周圍幾個據點的人都翻盤了,不少同志在那裡被陷害,常佑說他們是從三交鎮過來的,不知道他們會不會還從三交鎮那邊回去。”阮建飛快的說道。
他的話裡,就說明了這是的嚴重性。
“艹,怎麼不早說,他們已經走遠了,派人追的話不知道能不能追上!”胡一刀惱罵一聲。
“我這就讓人騎馬去追,應該能追的上!”說完,阮建就去準備。
小隊的氣氛有些沉寂,帶着一點別離的傷感。
“我們先轉道去延川,然後再回去。”常佑對大家說道。
大家聞言,有些疑惑。
葉青樹問:“爲什麼先去延川啊?”
常佑解釋道:“你們不是奇怪我前兩天買了什麼嗎?現在我就帶你們去取!”
於是幾人又轉道前往延川。
在他走後不久,一個戰士騎着馬從這裡跑過去,只不過他去的是另一個方向。
自己在延川買布的事情,他誰都沒有說,所以除了他自己外,沒人知道他在延川還有兩匹正在染色的布。
“喲,同志,你來啦,你去帶他去拿布!”看到王梓,染坊的掌櫃的喊了一聲,指了一個小廝,讓他帶常佑去拿布去,自己繼續撥着算盤算賬。
“書生,你買布了?”葛中問道,其他人也都看着常佑,想聽聽他怎麼解釋。
“對,買了些布,送這裡來染色。”常佑點頭。
聞言,幾人心中猜測,常佑買布這是要幹什麼?
很快,兩匹染色的布就拿出來了,上面按照常佑所想,染上花花綠綠的顏色。
“就是這些?幹嘛要弄得這麼花裡胡哨的啊?”看着取出來的布,幾人有些不能接受,這種布只有女孩子才用吧,他們身爲男子漢,怎麼會穿用這種布做出來的衣服。
“這就是我說的迷彩啊,和青樹的僞裝服一個道理。”常佑解釋道。
話雖這麼說,但是依舊還是有些難以接受,想想自己穿着這花裡胡哨的衣服就難以接受。
常佑沒在意他們的想法,看了看布匹的顏色,雖然比他所想的還要鮮豔一點,但是勉強一下已經可以用了,不注意看不容易看出來,起碼比他們現在身上穿的這些灰色衣服要好一些不是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