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動物們和大家都見了面以後,便在藥園裡自由活動,人們來了,也就不迴避了。
再以後的時間裡,田晴晴斷不了陪着家人來遊玩兒,看看園子裡的花草,看看小動物們。不過,不是節日或者值得慶祝的重要活動,不組織演出。
小動物們也嚴守着一個秘密:只給田晴晴一個人用語言交流,就連熊大夫,也不知道它們會說人語。在他的印象中,小動物們都很機靈,能聽懂人話。
徵得魅影的同意,田晴晴果然在魅影的獨院裡安置了幾個大鐵籠子,在人們要到裡面遊玩時,田晴晴先找藉口拖延一會兒,然後快速進到裡面,把魅影空間裡的動物馭出幾隻來,供人們觀賞。等人們走了以後,再回來把它們馭回去。
而對於一些小型的食草動物,如潘蝠猴、孔雀鹿,田晴晴就長期放養在裡面。
潘蝠猴是一種居住在樹上的小動物,類似地球上的狐猴或松鼠,不過它們的身高更大,有一米。與地球上的區別是有兩對胳膊(前臂分叉成四個)和兩條腿,手臂和腿之間有膜連着,因此它們可以伸開手臂讓自己在樹間滑翔(就像地球上的飛鼠)一般滑翔12米都不成問題。據說爲了適應滑翔減輕體重,潘蝠猴的骨頭是中空的,肌肉密度也比較小,一般最重的潘蝠猴也還不到6公斤。
孔雀鹿與地球的鹿區別更大:它的嘴很長、顎很小還分瓣,它的頭上有兩個犄角狀的扇形膜。很簿,上面有鮮豔的色彩和花紋。在它的顎下方,還有兩條鬍子狀的皮膚膜,垂吊着一直到頸根的位置。
它們的身體爲深藍色,皮膚有黃白色的條紋,它們的頸部和腿都很修長,據說一般成年的孔雀鹿身高有2米,體長有1.5米。田晴晴馭出來的是小一些的,身高一米多點兒,體長一米半左右。散養在裡面。還不怎麼顯眼。
說是長期放養。因爲有食物鏈一說,考慮到它們的發情期和繁殖,放養的並不是光這幾隻,而是整個種羣倒替着。這幾天放養這幾隻。過幾天又放養那幾只。好在人們看着它們都一樣。並知道是來回換的。
這樣,既破壞不了魅影空間裡的食物鏈,還飽了田晴晴空間里人們的眼福。人們都知道田晴晴很忙。也儘量少打攪她。隔個三、五天,悶了,才邀上她一塊兒過去看看。
田晴晴卻每天都要抽空過去,與小怪物們交流,指導它們排練節目。偶爾還會接收到一、兩個新的縮小版的自然界中的小動物,如大象、長頸鹿、犀牛、野馬……都小巧玲瓏地能捧在手上。讓來遊玩的人們常遊常新。
忙忙碌碌中,又過了一年,十八歲的田晴晴已經出落成一個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田晴晴的事業,可以用蒸蒸日上來形容;而她和溫曉旭的感情,卻一直在降溫。
溫曉旭上大學以後,給她來過幾封信。由於她一封也沒有回,氣得溫曉旭再也不寫了。
放年假的時候,溫曉旭找她面談,質問她爲什麼不給他回信。田晴晴回答的模棱兩可,最後還是把溫曉旭的鼻子給氣歪了:
“我不想讓你分心耽誤學習。外面的世界很大,往前走,好風景會不斷出現,我不希望你束縛在過去的風景裡走不出去。如果能找到比我更好的,我祝福你!”
兩個人的關係越來越差,這讓田晴晴很是苦惱。她知道,問題完全在她這邊,只要她回一封信,或者說上一句“我等你”之類的話,他們的關係就會和好如初,激情就會很快燃燒起來。
然而,她不能!
她又長大了一歲,這意味着她的時間又少了一年——二十五歲壽終,她還有七年的時間。她不想、也不能把精力用在這上面。
她必須把全部的精力用在空間的建設上,儘快突破命數,才能保證自己和空間的存在;才能保證父母兄弟永遠過着幸福美滿的生活;才能保證姥姥姥爺、爺爺奶奶,在空間裡也不會寂寞。到那時,就算溫曉旭不屬於她,看着他幸福,她也一定很快樂。
而如果突不破命數,她活不過二十五歲,這一切都將化爲烏有。
現在在她的面前很明顯地擺着兩條路:一條是生路,一條是死路。
要走死路很簡單:只要她放棄努力就能到達。
但要走生路卻不是她想走就能走成的,用盡全力去拼搏,還得看最後結果。也許能走成功,也許前功盡棄!
在這種情況下,她覺得自己沒有資格談情說愛!她在創造着條件,也在等待着條件。
讓田晴晴沒有想到的是:她在創造和等待中又過了一年——一九八四年的暑假,就要上大三的溫曉旭竟然領家來一個很摩登的女青年。年齡看上去比田晴晴大,描着眉,點着紅嘴脣,緊身連衣裙高出膝蓋半尺長。
這樣的長度田晴晴能接受,雖然超前了一點兒,在大城市裡絕對大興時。
但村裡人卻議論紛紛。因爲這個時期農村還不開放,女孩子的裙子大多達到小腿肚子。
尤其是那半尺長的細跟高跟鞋,在農村裡更是不適應。一走過去,土路上留下兩行深深的小圓坑。惹得小孩子們“嘻嘻哈哈”的一路追着看。
溫曉旭一點兒也不迴避,領着她在村裡村外到處轉,唯恐人們不知道似的。
只是,當天就送走了。據說是因爲穿高跟鞋走土路崴了腳,說什麼也不在這裡住了。
這一晚,田晴晴失眠了,也沒有心情去空間,就在東邊院自己的小屋裡,想一陣,流一陣眼淚,枕頭上的枕巾洇溼了一大片。
其實,田晴晴心裡還是有溫曉旭的。她的故意冷淡也是迫不得已。她愛他,想擁有他。但她知道自己的死期,並且一天天逼近。能不能突破命數繼續活下去還是個未知數。沒有把握的事,她覺得放棄是最好的選擇。
於是,她選擇了放棄!
她希望他幸福,也希望他找一個自己心儀的女孩。但她更希望這一切發生在她二十五歲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