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掉極端宗教信仰者與具有政治價值的重要貴族首領人物被處死以外,大明並沒有在歐亞展開大規模的殺戮。
在社會總財富增速緩慢,人口數量增加導致人均收入水平下降以及大量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後,要保持社會穩定且繁榮,通過殺戮來減少總人口是一種很有效的辦法。
但這種辦法對於亟需發展資本的大明帝國而言卻是粗暴而浪費的辦法,因爲這些人都是最好的勞動力,也是成本最低的勞動能力。
很多披着文化人士的皮實則是想擁有廉價勞動力的國內資本家們也反對當今朝廷這樣做,認爲大明乃天朝上國,自然不等同那些蠻夷之國,自然不必盡皆殺戮,當讓這些蠻夷以做工的方式贖罪。
於是,在歐亞地區,大量的人口留了下來併成了公共設施建設與大型重工業企業的建造者。
或許在未來,大明會面對有超強藩鎮的崛起並影響中央王朝統治,也有這些留下來的人種會有進一步的政治訴求,但現在至少可以在未來幾十年乃至百年來讓所有的人都只認得漢字,都只會說漢語,得懂得華夏禮儀,都懂得先家國再自我,而使得這個世界減少因爲自私而帶來的殺戮。
各地總督皆已安排完畢,且先後也都到達了所轄之地赴任。
這些總督一到任首先要做的就是秉承大明皇帝朱由校的指示滌除非漢元素,儘快漢化所轄區域。
或許每個總督實際措施會不一樣,施政手段有簡單粗暴也有溫和的,但都在全力將這些地方進行漢化。
一直不肯與朱由校合作的東林黨人祁彪佳此時已經年過六旬,在關外也流放了數十年,如今也被朱由校派往佛郎機擔任直布羅陀總督。
雖說是山高路遠,但這也算是朱由校給這些頑固的地主知識分子第一次掌管地方實權的機會。
朱由校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要讓這些所謂的清流們將他們所認爲的理想社會複製在佛郎機這些地方,這也是給他們一個實踐的機會。
根據地域面積與富有程度不同,各地總督的官銜並不一致,祁彪佳此時只領的是四品僉都御史銜。
不出朱由校所料的是,祁彪佳這個總督到達佛郎機之後首先做的居然就是將馬德里的阿爾穆德娜大教堂給改建成文廟和學宮。
還在馬德里王宮即自己的現在總督府正中央樹立了一座孔子的巨像,甚至還在其內部掛了一幅朱熹的像。
羣臣都知道皇帝陛下並不喜儒家更不喜程朱理學,而這位祁彪佳卻偏偏不顧及大明皇帝朱由校的想法,一味的要把佛郎機變成第二個曲阜,強令當地孩童少年讀四書五經,背儒家經典。
朱由校知道此事後並沒不高興,也沒阻止他祁彪佳的行爲,對於祁彪佳將朝廷撥給他的建造原材料採集工廠的資金挪用後拿來建造書院的事也裝作不知。
朱由校甚至還直接下旨讓各地總督儘早在當地推行科舉制度,朱由校要讓在大明本土逐步取締以程朱理學取士的方式,但在這些地方則只能複製以程朱理學爲取士方式的科舉方式。
因爲朱由校的目的就是要讓這些新佔領的人都跟着變成腐儒,變成甘願服從權威的中庸之人。
朱由校並沒有限制新歸附區的百姓的進階之路,並考慮到人口問題也明確規定非戰俘可以不必閹割,但只是禁止與漢人通婚。
按照朱由校的旨令,他們只要完成了基礎的漢化教育並學會說漢話就可以申請獲得帝國公民身份。
一旦獲得這種生活也可以在大明做官做學問做生意。
戶部已經把帝國公民分做了三等。
第一等是當初大明以及天啓初期被征服區域內既漠北漠南以及關外的大明原有子民以及羈縻地區接受漢化後的人。
第二等是原屬於整個漢文化圈即大明原藩屬國的黃種人如朝鮮、緬甸、安南等土著。
第三等則是做出特殊貢獻獲得較高教育和高素質的白人和黑人以及其他人種。
這個等級的帝國公民在大體上其實也沒有什麼區別,只是細節方面略有不同,比如部院高官以及內閣和各地總督只能由第一等公民充任,而地方正堂官也只能由第一等和第二等公民充任,第三等公民做官只能成爲佐貳官,但學術領域除外。
另外,就是不同等級的公民之間禁止通婚,但第一等公民可以納低等級公民爲妾,而第一等公民卻不能做低等級公民之妾,一旦違背則直接是死罪。
除掉這些,在福利待遇以及受教育權和私有財產保護方面都是一樣的,具體刑法也只是第一等公民若殺害第二等和第三等公民可以不必爲第二等公民和第三等公民償命而已,但也會有流放這樣的重懲,當然第二等公民和第三等公民若殺害第一等公民則是連坐之重罪。
正因爲此,第一等公民通常被稱爲貴族公民,在多年以後,整個地球基本上就形成了人分三等的格局,在百年後隨着地域差距變化和權力分配不同,三等變成了五等。
但終究而言,原兩京十三布政使司區域的內公民是最高貴的,包括這個區域內爲大明做出卓越貢獻的西南土司們,比如石柱的土家族以及曾經在抗倭戰爭中有卓越貢獻的壯族們,朱由校特旨允許他們保留自己的民族服飾與風俗。
不過隨着教育普及,他們也開始逐漸變得與漢人無異,甚至還逼得禮部還得幫着他們保護其本民族的文化遺存。
在帝國公民之下的人則是沒有特權的,他們的勞動不會被認同,可以被任意殺害,這些大都是曾經的歐亞各國統治者和貴族或者忠誠的宗教信仰者,當然只要他們一旦選擇歸順也有成爲帝國公民的機會。
雖說只能成爲第三等公民但也比不被當作人強。
值得一提的是,雖說第一等公民最高貴,但限制也有,譬如第一等公民的人不準再從事娼妓之業,尤其不能去以聲色娛樂下等公民。
這也就導致帝國很多娛樂場所都是其他等級公民在賣弄聲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