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力量。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紀委要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帶頭尊崇黨章,把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作爲首要任務,加強對遵守黨章、執行黨紀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黨章黨規黨紀的行爲,堅決維護黨章權威,做黨章的堅定執行者和忠實捍衛者。各級紀委要進一步加深對全面從嚴治黨深刻內涵的認識,牢牢守住職責定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把黨章規定的三項任務抓緊、抓實、抓出成效,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重要保證。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加強對所轄範圍內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下列具體任務:第一,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 第二,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執紀審查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爲主, 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爲主;第三,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紀委發現同級黨委主要領導幹部的問題,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要求,遵循依規依紀、實事求是,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懲前毖後、治
病救人,分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的原則,按照職責權限,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督促黨的領導幹部踐行忠誠乾淨擔當。
紀律檢查機關必須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堅決糾正和查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陽奉陰違,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欺騙組織、對抗組織等行爲。
紀委的專責監督,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派駐紀檢組。紀委派駐紀檢組對派出機關負責,加強對被監督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其他領導幹部的監督,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向派出機關和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報告,認真負責調查處置,對需要問責的提出建議。派出機關應當加強對派駐紀檢組工作的領導,定期約談被監督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派駐紀檢組組長,督促其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派駐紀檢組應當帶着實際情況和具體問題,定期向派出機關彙報工作,至少每半年會同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專題研究1 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能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是瀆職,都必須嚴肅問責。
第二,信訪。認真處理信訪舉報,做好問題線索分類處置,早發現早報告,對社會反映突出、羣衆評價較差的領導幹部情況及時報告,對重要檢舉事項應當集體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對信訪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處置意見,督促信訪舉報比較集中的地方和部門查找分析原因並認真整改。
第三,幹部選拔任用。
嚴把幹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潔意見回覆”關,綜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實事求是評價幹部廉潔情況,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第四,幹部違紀問題。一是一般性違紀。接到對幹部一般性違紀問題的反映,應當及時找本人覈實,談話提醒、約談函詢,讓幹部把問題講清楚。約談被反映人,可以與其所在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一同進行;被反映人對函詢問題的說明,應當由其所在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報上級紀委。談話記錄和函詢回覆應當認真核實,存檔備查。沒有發現問題的應當了結澄清,對不如實說明情況的給予嚴肅處理。紀委應依規依紀進行執紀審查,重點審查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羣衆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三類情況同時具備的是重中之重。執紀審查應當查清違紀事實,讓審查對象從學習黨章入手,從理想信念宗旨、黨性原則、作風紀律等方面檢查剖析自己,審理報告應當事實清楚、定性準確,反映審查對象思想認識情況。二是嚴重違紀。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開除黨籍的, 嚴重失職失責被問責的,以及發生在羣衆身邊、影響惡劣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應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紀委在履行專責監督的同時,也要加強對紀律檢查機關自身的監督。發現紀律檢查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違反紀律問題的,必須嚴肅處理。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必須加強自身建設,健全內控機制,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社會監督、羣衆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這也是“黨內監督無禁區無例外”的體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