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淨化黨內政治生態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強調,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組織保證。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堅持黨的好乾部標準,把公道正派作爲幹部工作核心理念貫穿選人用人全過程,防範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種種偏向,培養造就一支具有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擔當的幹部隊伍,不斷夯實黨的組織基礎。
一、堅持黨的選人用人原則
選人用人事關黨和人民的崇高事業,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黨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黨章規定:“黨的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僕。黨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原則選拔幹部,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努力實現幹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修訂完善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新時期選人用人的基本導向。黨選人用人的原則,是新時期選人用人工作的重要遵循。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確規定,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堅持七項原則,即黨管幹部原則;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爲先原則;注重實績、羣衆公認原則;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依法辦事原則。這七項原則是新形勢下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選拔任用幹部的根本遵循。具體說來,這七項原則可以分爲根本原則、基本原則和工作原則三個層次,統一於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乾部這一目標,是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方針。
第一,黨管幹部原則是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最鮮明的政治特色,是堅持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根本保證,是幹部工作的首要原則,也是黨執政最重要的原則。用人權是最重要的執政權之一,“黨管幹部”的核心是保證黨的領導。在黨的歷史上,歷次黨代會和加強黨的建設的文件,都反覆強調這一原則。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反覆強調,用人權是最重要的執政權,培養好乾部是組織工作的頭等大事和中心環節,其核心思想就是要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管幹部。黨管幹部,歸根到底是“爲誰選人”,就是按照黨和人民意願選人,確保各級領導權始終掌握在忠誠於黨、忠誠於人民、忠誠於馬克思主義的人手中。具體說來,在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的實踐中,必須做到三個“必須”:
一是必須明確黨管幹部的內容。按照黨章和黨員幹部任用條例的要求,黨管幹部就是要管方向、管政策、管制度、管人頭。具體說來,管方向,就是着眼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科學規範幹部工作的原則標準、程序方法和紀律要求,確保黨的政治路線、組織路線、幹部路線有效貫徹落實;管政策,就是着眼新形勢新要求,及時制定完善幹部教育培養、選拔任用、考覈評價、管理監督等各方面政策措施,使幹部工作始終與事業發展相適應;管制度,就是着眼提高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水平,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乾部工作制度體系,努力形成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管人頭,就是着眼建設高素質執政骨幹隊伍,堅持從嚴選拔、從嚴教育、從嚴管理,真正把那些信念堅定、爲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
廉潔的好乾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
二是必須明確黨管幹部的措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強調黨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採取一系列針對性措施強化黨組織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在程序設置上,新增“動議”一章,規範了選拔任用的初始環節,明確黨組織從幹部選拔任用的啓動環節就應當發揮領導和把關作用。在實體制度上,針對唯選票、唯分、唯GDP、唯年齡等突出問題,給出了答案、開出了“藥方”。在人選把關上,加強了黨組織對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選拔任用人選的審批把關,等等。這些措施有效地糾正了以往的一些片面做法,加強了黨組織在幹部問題上的話語權、決定權。
三是必須明確黨管幹部的責任。在幹部選拔任用中,要充分發揮好各級黨委(黨組)領導和把關作用,強化黨委(黨組)、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和幹部考察識別的責任,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確保每個環節都規範操作。具體說來,黨委(黨組)對整個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負總責,必須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好乾部用人導向,嚴格按制度辦事,支持組織部門正確履行選人用人職責,堅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尤其是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堅持集體領導,防止個人說了算。組織部門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負直接責任,要嚴格按政策、原則、制度辦事,實事求是考察評價幹部,敢於爲幹部說公道話,敢於抵制選人用人中的違規行爲,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選人用人導向。加強選人用人監督問責,對用人失察失誤的嚴肅追究責任。特別是應大力弘揚擔當精神,敢於主持公道,敢於得罪人,敢於與不正之風戰鬥。就當下說來,黨的各級組織要旗幟鮮明地敢於爲勇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爲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
第二,堅持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選人用人的基本原則。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我們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和凝聚起來的,選人用人工作必須堅持這一基本原則,這也是我們黨區別於其他政黨最本質的特徵。
從黨管幹部的實現路徑來看,民主集中制是黨管幹部的實現形式,黨管幹部的過程本質上就是一個從民主到集中,再從集中到民主,並不斷往復的過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每個環節、每項程序,都反映了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從中央委員到各級領導幹部的產生,都需要經歷“几上幾下”,每一個“上下”都是一次民主和集中的過程。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時曾反覆強調,在幹部選拔任用上堅持民主集中制,就是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既擦亮自己的“一雙眼睛”,又用好集體的“多雙眼睛”,營造一種選賢任能的良好氛圍。我們必須把民主集中制原則貫徹到幹部動議、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和溝通協商等各個環節中去,更好地選準人用好人。實踐表明,民主集中制堅持得好,幹部工作就開展得好;民主集中制堅持得不好,黨管幹部就會出現偏差。
因此,在具體實踐中,要嚴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改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在“動議”這個首要環節,要綜合有關方面建議和平時掌握的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醞釀。在“民主推薦”這個基礎環節,要改進方式方法,按照知情度
、關聯度和代表性原則合理確定參加推薦的人員範圍,明確先進行談話推薦再進行會議推薦的適用情形,提高民主推薦的科學性和真實性。在“討論決定”這個關鍵環節,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堅持黨委(黨組)集體討論決定,該票決的要票決,該回避的要回避,該報告的要報告,堅決防止臨時動議、個人代替集體決定、少數人說了算等違規用人行爲。
第三,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爲先,注重實績、羣衆公認,民主、公開、競爭、擇優,依法辦事等原則。這些原則是幹部工作必須把握的具體工作原則,必須貫徹到幹部選拔任用的實際操作中去。這就要求,必須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落實好黨選拔幹部的基本方針,嚴肅選人用人紀律。
一要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爲先,注重實績、羣衆公認,這三條原則明確了選人用人的鮮明導向。比如,《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黨政領導幹部可以從黨政機關選拔,也可以從黨政機關以外選拔;注意從擔任過縣、鄉黨政領導職務的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中選拔;加強幹部跨條塊跨領域交流等,都體現了五湖四海、任人唯賢的原則。又比如,規定了幹部選拔任用的6項基本條件、7項基本資格,明確“裸官”等6種情形不得列爲考察對象,破格提拔幹部要符合“特別優秀”和“工作特殊需要”這兩種情形,考察應當保證充足的時間、聽取紀檢監察機關等部門意見、查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等,都體現了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原則。再比如,要求注重對科學發展實績的考察,堅持把民主推薦作爲必經程序,明確羣衆公認度不高的不得列爲考察對象,規定了幹部問責的具體情形和被問責幹部的重新任職等,都體現了注重實績、羣衆公認的要求。
二要落實好乾部選拔方針。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指導方針,體現在選人用人的具體程序、方法、措施等方方面面。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是互相聯繫的有機整體,其中民主是方向,公開是前提,競爭是途徑,擇優是目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範了幹部任職前公示的時間、內容;提出考察對象一般應當多於擬任職務人數;要求黨委推薦人大、政府、政協等領導班子換屆人選應當事先進行民主協商等,都體現了這一重要原則。尤其是《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公開選拔、競爭上崗進一步明確,堅持將其作爲幹部選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專章規定,又針對突出問題進行了規範,強調要合理確定範圍,嚴格設置資格條件,科學規範測試,堅決防止簡單以分取人。這些措施要求,爲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供了重要保證。
三要嚴肅選人用人紀律。依法辦事是依法治國方略在幹部工作中的體現,是維護幹部政策法規嚴肅性權威性的必然要求。《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指出,必須嚴格執行條例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十不準”紀律要求,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全程監督,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爲,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等等。中組部還配套制定了《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這都爲嚴明幹部工作紀律,着力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提供了根本保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