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怪感到又累又渴,早上本來想在剛搭好的長屋裡美美的睡上一覺,卻被先知叫了起來,跟十魚一起被指派去偵察營地周圍十幾座山的獵物分佈和附近的白人定居者。
“不要讓白人發現你們,遇到做奇怪事的白人靠近去看個清楚!”
先知是這麼交代的,至於靠近了會不會被白人發現,火怪的腦子根本就沒去想,任誰經過了十幾天不停歇的漫長遷徙之後頭腦都會變木的。
本來收穫玉米之後原計劃去的森林被討厭的伊利諾伊人放火燒掉了一片,獵物全給嚇跑了,他們爲了讓土地長出青草壯大野牛羣年年這麼幹。
前幾年冬季宿營的森林獵物數量還沒有恢復過來,先知就提議和一部分人回到山脈這邊的老印第安鎮子“康內斯托加”附近來過冬。
酋長起初不同意,龐蒂亞克戰爭後印第安鎮子就被一幫白人惡棍毀了,他們殘忍的殺害了6個印第安人並焚燬了鎮子,有好心人把十四個印第安人護送到蘭開斯特鎮的監獄裡保護起來,惡棍們竟然闖進監獄將他們殘殺肢解。
山脈那邊太危險,然而先知保證說可以在遠離白人活動的溪谷中隱蔽地佈置營地,至於白人說的條約和土地邊界,呵呵,肖尼人從來就沒有承認過。
“既然白人說印第安人不能越過條約劃出的邊界去白人那邊,那爲什麼白人老是跑到邊界這邊印第安人的土地上來打獵、種地呢,白人籤條約只是爲了捆住印第安人的腿嗎?”火怪覺得先知說的太有道理了,只要小心不被白人發現,過完冬就走會有什麼危險呢。
森林裡的火雞多的看不過來,吃飽了榛子和橡實肥嘟嘟的站在樹枝上把枝椏都墜彎了。既然沒有大的毛皮獵物白人獵手大概很少再走這麼遠,老人們口中曾經到處跑的白尾鹿連塊鹿糞也沒見到,河狸也絕跡了。
十魚人雖然傻氣可箭射的又遠又準,沒多久就射到兩隻山齒鶉和幾隻灰松鼠,也不生火一人一隻就那麼把山齒鶉撕巴着吃掉了。
森林裡很少有人來過的痕跡,火怪心裡又放心不少,兩個人越走越遠直到聽見馬蹄的嘚嘚聲,撥開樹枝一看原來林中有一條車道,“該回去了最遠只能到這裡,”火怪心裡對自己說。
這時馬車忽然停了,“難道被發現了?”火怪趕緊打手勢讓十魚不要動,儘量伏低身體連大氣都不敢出。兩個白人下車用樹枝在地上划着什麼(西方白人蹲不下),看起來似乎挺有趣。火怪朝十魚看過去正好十魚也看過來,兩人都一臉問號變成了好奇寶寶,有趣的白人也是奇怪的白人,先知說的對上了噢,兩人躡手躡腳的靠過去打算看個究竟。
啪~嚓,身邊傳來枯樹枝被踩斷的聲音,在安靜的森林裡異常刺耳,哦~不~!十魚這個笨手笨腳的獵人!
這個時候應該乘着對面的白人看不見趕緊走,可是火怪今天腦子發木,十魚一向腦子不好使,兩人做出了錯誤反應。
瑞克端着槍雖然大吼“出來~”,但其實一點也沒希望真有人或者動物跑出來,開玩笑呢,這距離頂多放一槍然後就得肉搏,一個瘸子加一個半大孩子的組合毫無勝算,虛張聲勢罷了,所以當他看到灌木叢晃了一下一左一右真的鑽出兩個印第安人來時臉色都變了。
這是怎樣的兩個印第安人唷!
頭髮幾乎剃光只留着後腦勺上的,這點頭髮編成許多細小的辮子束成一把,用染色的動物毛圈成一朵花似的圍着再斜插一支裝飾的羽毛。兩個印第安人都只圍着一塊腰布,卻穿着蓋過膝蓋,長的可笑的鹿皮靴,赤着的身上繪着奇怪的紋身,年紀都不大,小的跟弗里茲差不多,大的也大不了兩歲。
年紀略長的一個臉上自人中以下直到耳根全都紋成了黑色,耳朵被割開掛着奇怪的墜子,鼻子中間插着一根豪豬刺,手中握着弓箭腰上彆着戰斧,面目猙獰,一看就令人腎上腺素加快分泌。
弗里茲只覺得口乾心跳加速,與瑞克交換了一個複雜的眼神。跑是跑不了,要幹怕是也打不過,要不……我來試試?
“ami?”(音同阿彌陀佛前兩字,法語意爲朋友。)
“ami!”
弄巧成拙的和腦子短路的齊齊鬆了一口氣……
殖民地時代法國人比英國人對原住民友善多了,始終以傳教、教授文明世界知識爲主要手段,錢也掙卻沒英國人掙的那麼帶血,一代代法國探險家流血流汗的給法蘭西探明諾大一片新大陸,最後一股腦全丟了,給別人做了嫁衣。
雖說現在原住民們許多在英美治下,與白人交易主要用英語,卻也沒忘記曾經的法國友人。
弗里茲又說了兩句法語對面卻接不上了,於是改回說英語配合手勢,總算磕磕巴巴的可以交流。
“我,特拉華的弗里茲,他,費城的瑞克。”
“我,烏龜族的火怪(意指野火時發生的火焰龍捲風),”配上舞動的手和口中嗚嗚的聲音,“他,浣熊族的十魚。”印第安人說族別說到動物的時候其實說的是祖先氏族血脈源流,如同一箇中國人說祖上是汝南周氏或是什麼玄鳥之子,然後又是什麼部落,幾個部落再組成這個民族。
接下來既然是朋友又經過自我介紹似乎該贈送禮物了,可惜弗里茲和瑞克都是窮光蛋,身上不可能帶着貝殼念珠和彩色玻璃珠這樣華而不實的東西,現在總不能把吃飯家伙送出去,而印第安人偏偏對收禮這個節目重視的不行。
曾經英國從法國手裡奪取了一片土地,新派來的總督是個又臭又硬的傢伙,認爲給治下蠻族送禮是給大不列顛丟臉,這種陋習沒有以後啦,然後土地上的各族印第安人都不依全起來造反,直到英國人派來使者勸說今後照舊,禮照送舞照跳,暴動才平息。
“嗯,瑞克,給朋友一人倒一杯威士忌!”酒這東西在歷史上一直都貴,很長一段時期只有少數人能天天喝得起酒,糧食有富裕才能釀酒,人人都能把酒水拿來漱口跟大衆擔心自己身體肥胖一樣在人類歷史上存在時間極短。
美國人又尤以酗酒聞名,歐洲來的萌新移民看到新大陸居民把蘋果酒當水喝不由咋舌,社會環境如此,造成一代比一代好酒。某美國長大的4V女藝人每晚必出門買醉,因此上了4V八卦頭條,想必也是受了文化薰陶。 шшш ☢t t k a n ☢C〇
印第安人更貪杯到了令人吃驚的地步,白人傳教士的看法是他們逢酒必喝、喝則必醉,爲了換來杯中之物一切能賣的都可以賣。
1729年有一次賓州的肖尼人酋長和總督約好會商,到了時間人卻沒到,翻譯姍姍來遲赫然的解釋說印第安人把行頭跟乾糧啥的都賣給商人換朗姆酒喝了,酋長出不了門。
喝酒已經把許多印第安人腦子喝壞掉了,無怪乎後來領導肖尼印第安人反美起義的前後兩位領袖都是主張禁酒的“印第安林則徐”。
“都給十魚,我……給我吃個果子吧,”居然有少見的不貪杯印第安人。
氣氛徹底緩和了,印第安人一個端着杯子美美的啜着威士忌,一個擠眉弄眼的啃着酒蘋果。
弗里茲眼睛餘光卻掃到瑞克手都不知往哪放,一副坐立不安的樣子。
奇怪,他爲何這麼緊張,弗里茲慢慢靠過去按住他肩膀,“你怎麼啦?別打擾我們的客人。”
“他們是肖尼人!”
“肖尼人怎麼啦?”
在邊疆獵人和墾荒的新移民中流傳着關於肖尼人的種種神秘恐怖傳說,比如說肖尼人是食人的野蠻民族。移民中一個寓言故事會講到一個屢屢不合羣的移民一天獨自進入森林,再被人發現時已經只剩下被食人族吃剩的頭和四肢骨殖。
另一些故事裡肖尼人是殘暴無情的惡魔會殘殺白人婦孺,戰爭暴行包括抓起嬰兒砸死在樹幹上,把白人俘虜捆綁起來用燒燙的銅器和鐵器烙燙虐殺取樂,基本上是三光的鬼子兵跟商紂王的形象合體。
這些當然是無稽之談,肖尼人是東部最驍勇善戰的部族之一,但不是魔鬼,就是這形象確實辣眼睛,要是他們有丹尼爾.劉易斯的顏值問題估計不大,然鵝肖尼人並沒有這種美顏,相反他們醜的極爲有特色。這就給某些人妖魔化他們提供了絕好條件,而妖魔化一個族羣背後的黑手往往必有所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