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哲和唐姿的婚禮結束後的第二天,人們就驚奇的發現,沈家宅子空了。
是真的空了。
除了一個留下看門的老頭,裡面所有的東西都被搬了個一乾二淨,沈家全家人上下幾十口子人,打包打包行李,跟着京城來的官員,一起去京城了。
動作快的令人難以置信。
一夜之間,彷彿整個沈家從來也沒存在過。
縣衙。
淳于越坐在書房裡處理公務,聞言只略點了點頭,沒有說什麼。好似他早已經料到會如此。
流雲道:“大人,就這麼放他們走了嗎?”
“放他們走。”淳于越道,“皇上已經下了聖旨,若不給皇帝面子,他震怒之下,我雖然不怕什麼,但清徐的百姓恐要遭殃。”
流雲點點頭:“屬下明白了。那沈家留下的生意……”
關於這一點,淳于越早就想好了,道:“先請四爺代爲打理吧,等他理清楚了,再交給唐唐。”
提到唐穌,流雲笑道:“大人,明天就是臘月二十八了,您現在還在這裡忙着嗎。夫人都派人來催好幾次了,要您回去試試新改好的禮服。”
臘月二十八,是唐穌和淳于越定親的日子。
按規矩,淳于越需要盛裝帶着禮物去唐家,除了尋常的交換跟帖等流程,他還要親自爲唐穌的髮髻插上一支髮簪。
而唐穌則需要還給他一條自己親手繡的錦帶。
算是定情的信物。
說起來,這大明的有些地方風俗,也實在是浪漫的不行。
所以唐穌這兩天一直待在屋裡,在唐藍的幫助下,足不出戶的繡那條錦帶。
在手指頭被戳了幾百下後,好歹也算是繡出了一條能拿得出手的東西,至少在定親的時候拿出來,不至於太丟人。
繡完錦帶,唐藍用一根根布條,把她被針紮成蜂窩的頭指頭包起來。
唐穌安靜的看着她。
這個妹妹雖然脾氣有些嬌蠻,說話直來直去的容易得罪人。但她對自己是實實在在的好,包紮手指頭的動作,細緻而又溫柔。
“藍藍,”
“嗯?”她垂着頭,細緻的爲她包紮。
“以後姐姐不在,你要照顧好自己,也要好好照顧苗苗。”唐穌低聲說。
“姐,我知道啦,你就儘管放心的嫁給未來姐夫吧!”唐藍笑嘻嘻的說。
唐穌笑了笑。
按習俗,訂婚的前一天,唐穌不可以出門,必須待在閨房裡。
雖然她不會真的一直待在房裡不出來,但至少院門她不能出。
石媽跟防賊似的盯着她呢。
給她包紮好手指頭後,唐藍就把苗苗抱過來,交給姐姐抱着,她自己則高高興興的回屋換衣服梳妝去了。
唐穌抱着苗苗,幽怨的跟過去:“還有兩天就過年了,街市一定很熱鬧,我也想去逛逛,買點年貨。”
唐藍笑眯眯的換上一套桃紅色襖裙,道:“我是要跟靜兒一起去逛,還有淳于夫人呢。姐姐,您要是偷溜出去被她們看見可不好哦。明天過後就能出門了,姐姐你暫且忍忍,今天就老老實實待在家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