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手上?”
霍普金斯這一次,是真的沒有跟上夏洛克的思路,他甚至看了一下自己的手,當然了,此時他的手上,握着的是方向盤。
“肯定不是方向盤。”夏洛克在這個時候,甚至還有閒心開玩笑一般的說道:“而是我給你的卷宗。”
“卷宗?”
“是啊,三天前,格雷格森隊長找到了第三個死者,也就是那個自己獨自藏起來的舞臺劇演員,那麼你能再重複一下,案發現場在哪麼?”
“下城區貧民窟的一棟公寓樓裡。”
霍普金斯皺了皺眉,他從對方的語氣裡,似乎察覺到了某種不太對勁的地方,但是自己一直都是這麼說的,現在自然不可能臨時更改,況且,他不明白自己這種不對勁的感覺從何而來。
“呵,估計你也察覺到,有些不對勁的地方了吧,那麼伱不妨自己看一下案宗。”
霍普金斯疑惑着伸出手,從副駕駛上擺着的那一摞子案宗之中,將最後那份案件記錄給抽出來。
整個隊伍都從別墅轉移了,那麼這些與案件相關的文件自然都需要帶走。
他現在還在開車,好在身爲一個三階的契約者,這種程度的一心二用還是能做到的,於是,他一邊掌控着方向盤,一邊將案宗從那個文件袋裡掏出來,然後草草的翻閱了幾下。
而當看到兇案發生地址的那一欄時
這一瞬間,他怔住了。
渾身的肌肉都下意識的抽動了一下,連同着腦子裡的某根神經都猛地一陣痙攣,似乎帶起了陣陣的嘶痛。
因爲那案宗上,寫着兇案現場的地址欄上,赫然是倫敦上城區113號臨街爛尾樓!
霍普金斯整個人在這一刻陷入了某種茫然之中,他似乎有些懵了。
其實這個時候,一位駕駛車輛的司機表現出這種懵逼的狀態,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好在這時候路上沒人,而且一直都是在走直線。
所以,霍普金斯就這麼無聲的朝前開着,整個人彷彿化作了一座雕塑。
但夏洛克似乎沒想給他任何舒緩一下情緒的機會,極其無情的繼續問道:
“看起來,你沒有仔細的去讀案宗的報告啊.爲什麼一直對案件很用心的你,卻不是很在意這件案子呢?
而且,霍普金斯先生,請問你爲什麼從一開始,就一直在說,死者是死於倫敦下城區貧民窟的一棟公寓裡呢?”
“.”霍普金斯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只能繼續沉默着。
“怎麼,是不是還是有點沒反應過來?那好吧,我來幫你回答
因爲,你在格雷格森隊長找到死者之前,你就已經找到了死者的藏身之處,你知道死者的死因和死狀,你以爲自己已經看過現場了,當然不用再去費心思看那些文字上的描述。
只不過,你看到的那個案發地點,是倫敦下城區的一棟公寓樓之中。”
夏洛克很貼心的幫着對方回答道:
“如果說的更加明白一些.
那就是,其實你在那位銀行家死亡的前一天,就已經發現了死者的藏身之地,當時,你想要去殺掉對方,但是卻發現,對方再一次莫名其妙的,被另一個人搶先虐殺了。
而且,殺死的方法,也是被釘子釘死在了門後,只不過,那時候的門是開着的,也沒有形成密室。哦,我說的不是很準確,因爲那時候,那爲美女還沒有死,她胸前的鐵釘子貫穿了胃部,大量的胃酸滲透進入胸腔,伴隨着不斷的血胸,呼吸道的壓榨,在窒息,疼痛,以及胃液膽汁的酸性燒灼下痛苦的煎熬着。
當然,你也沒有救她,而是覺得虐殺她的人有可能還沒有走太遠,於是就放任那位美麗的女士繼續的悲慘痛苦下去,然後自顧自離開,想要試着能不能找到那個一直搶在你之前將人處死的傢伙,想要問問他到底爲什麼這麼做。
所以,在幾天後,格雷格森找到了死者的屍體,並向你描述死者的死亡時,你必然會先入爲主的認爲,死者還是在那棟貧民窟的公寓之中
但是你萬萬沒有想到,其實,在你離開之後的第二天,我就租了一輛馬車,自己駕駛着,載着死者的屍體一路來到了上城區的一棟爛尾樓裡,重新按照之前的手法,再次將整個現場重現了一遍。”
夏洛克這一段話說的很快,快到南丁格爾根本沒有跟上他的語速。
其實如果換別人來聽,就算是跟上語速了,也會滿腦子的問號.誰會在殺完人之後,還拖着屍體,換另外一個地方,再把兇案現場重新模擬一遍啊!
但是,就是這種思維上的慣性盲區,讓霍普金斯自己給自己挖下了一個爬不出來的大坑。
“還記的雷斯垂德是怎麼找到死者的藏身地的麼?”夏洛克道:“他當時,說自己找到了購買惡魔鎮靜劑的商家,然後說那人正好看過死者演的舞臺劇,所以對其印象深刻,這才順着配送路線找到了死者所在的位置。
事實上,那位惡魔鎮靜劑的老闆根本不認識死者,他這輩子都沒有看過舞臺劇。
是我提前花了5英鎊,讓他這麼說的,爲的,就是讓雷斯垂德在合適的時間找到死者.”
夏洛克說完了。
但是霍普金斯沒有任何的迴應,他依舊十分穩定的開着車。
夏洛克也沒有催他,只是微微垂着眼睛,舌頭在口腔裡慢慢的舔舐着什麼,應該是萌生了些煙癮,但是在這個密閉的車廂裡,旁邊又坐着南丁格爾小姐,他只能打消了吸菸的念頭。
話說,他這種沒什麼素質的傢伙,在與吸菸相關的事情上,還算是很考慮其他人的感受
“其實,在一年前,我還是個將《帝國法典》當成世間最神聖之物的審判員。”
霍普金斯突然開口道:
“我曾經向聖光宣誓過,一生尊重帝國律法,一生不會違背帝國律法。那時候,我能將整個法典上的每一頁每一行的每一個字都背的清清楚楚。
我以爲我會一直那樣下去.
直到你將奧古斯丁大帝參與屠殺倫敦公民事件的證據交給我之後。
我才漸漸的發現.似乎《帝國法典》,並不是我想的那樣。
你還記得麼,那段時間,我以及我所在的審判庭第三司內的所有人,都接受了審查,我們被集體押送到一座教堂裡,整整關了一個月,未曾踏出教堂大門一步。
然後我就聽說了有個人,像是一個瘋子一樣的衝進了古羅馬法城。
我知道那個人是你,當時,我覺得你是一個十足的瘋子。
但是
我發現,我真的好羨慕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