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國:做好新常態下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編者按】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在《求是》2015年第24期發表了《做好新常態下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一文。文章認爲,新常態下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既具有有利條件又面臨艱鉅任務,要適應新形勢、把握新趨向,既要堅定信心、敢於擔當,又要實事求是、留有餘地,既不脫離實際提過高的目標和要求,也不因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而無所作爲或畏縮不前。文章共分三部分,本書收錄時節選了第一、三部分。
把握基本民生保障新趨向
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呈現速度變化、結構優化、動力轉換三大特點。經濟增速換擋會給公共服務供給帶來一定壓力,但堅持改革開放會不斷釋放新的發展活力,轉變發展方式會形成新的增長點,經濟必須保持也能夠保持中高速增長,基本民生保障仍有較強的物質基礎和一定的發展空間。經濟長期保持中高速增長,需要優化產業結構、化解產能過剩、推動產業邁向中高端水平,一些地方可能會增加一些社會救助對象,但救助投入會迅速轉化爲消費,同時也有利於養老服務、社區服務等新產業新業態的發展。實現“雙中高”,必須從要素投入爲主轉向創新驅動,把創新作爲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讓創新貫穿黨和國家一切工作,對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創制、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改革、社會救助管理創新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也提供了新機遇。新常態下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既具有有利條件又面臨艱鉅任務,要適應新形勢、把握新趨向,既要堅定信心、敢於擔當,又要實事求是、留有餘地,既不脫離實際提過高的目標和要求,也不因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而無所作爲或畏縮不前。
正確把握髮展經濟和保障民生關係。經濟發展水平決定民生保障水平,適當的民生保障投入和消費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拉動經濟發展。發展經濟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體人民生活水平,民生保障水平也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目前,我國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良好發展態勢可以保持,支撐民生保障的物質基礎仍在增強。但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民生保障相對滯後於經濟發展、收入差距拉大趨勢尚未根本扭轉、消除貧困任務依然艱鉅等問題依然存在。因此,量力而行、盡力而爲,讓困難羣衆享有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基本生活保障,是新常態下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基調。既要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採取針對性更強、覆蓋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顯、政策更可持續的舉措,讓困難羣衆在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中有更多獲得感,也要根據經濟運行態勢,及時適當調整保障標準、保障範圍,精準透明地引導基本民生保障預期;既要切實消除困難羣衆的焦慮感,又要防止其產生不切實際的過高期望。
正確把握財政收支和加強幫扶關係。經濟增速回落會影響財政收入,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保證和加強對特定人羣特殊困難的幫扶。受災人員、低保人口、孤老孤兒、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和困難優撫對象、殘疾人是最需要幫扶的特定人羣,是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主要對象。保障好特定人羣的基本生活,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因此,各級政府安排財政支出,要優先安排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特困人員供養等補助資金,根據當地經濟狀況、居民生活必需費用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保障標準,並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幫扶,使特定人羣保障水平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正確把握增加供給和精確實施關係。新常態下,基本民生保障資源增速放緩、愈顯寶貴,既要適當增加供給,更要精確實施,做到公平公正、保障有效供給。一方面,要按照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的思路,繼續增加面向困難羣衆的公共服務和產品供給,推進養老服務、孤兒養育、殘疾人康復、流浪救助保護、殯葬服務等設施建設;另一方面,要在多年推進規範管理、嚴格操作、公開辦事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和監督管理,進一步運用科技創新成果,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的精確實施水平,着力解決社會救助存在的“人情保”、“錯保”、“漏保”等問題,着力解決養老服務業分佈不均衡等問題,着力解決困境兒童的分類保障問題。
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的明確要求。民政部門承擔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社區建設指導、慈善事業促進等重要職責,在共建共享、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方面,要發揮好提高社會動員能力、增進市場活力的作用,讓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有更多機會參與提供公共服務。
發揮好社會組織作用。要積極推動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創新,能由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辦;能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即使是基本公共服務,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力度。民政部門要鼓勵社會組織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承接購買服務事項、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社會救助,爲社會救助對象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通過完善政策、搭建平臺、購買服務、適當補助消耗、強化信息導向等舉措,支持和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防災減災救災。採取完善投融資、土地供應、稅費優惠、補貼支持等優惠政策,支持社會組織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同時,還要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加入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人關愛服務體系。
發揮好社區服務平臺作用。要推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羣衆自治有效銜接與良性互動,實現社區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和居民互助服務的有機結合、共同發展,協調、配合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立足社區,建立特殊困難居民發現報告機制,依託社區工作人員、黨員、公職人員、志願者和社區社會組織,及時發現遭遇臨時性、突發性、緊迫性困難和出現異常情況的居民,及時上報基層政府和民政部門,及時採取救助措施和進行心理撫慰工作,避免發生個別極端事件。對分散供養的孤兒和城鄉特困老年人,以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殘疾人,要做好日間照料工作或提供社區關愛服務。創造條件,加快實現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所有常住人口,讓2億多以農民工爲主體的外來常住人口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務,促進實現以人爲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發揮好慈善幫扶作用。要通過加快慈善立法,結合建立和實施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制度,採取政府表彰獎勵方式,激勵和引導慈善力量廣泛開展對特定人羣特殊困難的幫扶,助力基本民生保障。鼓勵慈善力量開展扶貧濟困、扶老助殘、賑災救孤等幫扶行動,通過捐款捐物、志願服務、義演義賣等多種方式爲特定人羣奉獻愛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關於捐贈知識產權收益、股權、有價證券、固定資產等新型捐贈方式的激勵政策,鼓勵設立慈善信託並在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拓寬慈善幫扶渠道。全面實施公民志願服務記錄制度,建立健全志願者嘉許和回饋制度,鼓勵更多的人蔘加以扶貧濟困爲重點的志願服務行動。
李培林:着力解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民生“短板”
【編者按】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李培林在《求是》2015年第7期發表了《着力解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民生“短板”》一文。文章認爲,在“四個全面”的戰略佈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的戰略目標。從目前的實際發展進程來看,在社會建設和民生方面,要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還有一些“短板”,我們必須認清這些“短板”的癥結所在,拿出有力的措施切實加以解決,讓人民羣衆有更多獲得感。文章共分三部分,本書收錄時節選了第二、三部分。
民生“短板”的焦點、熱點、難點問題
1.收入差距過大是民生“短板”的焦點問題。
改革開放以後,爲了打破長期以來低效率的“大鍋飯”分配體制,我國實行了“讓一部分人和地區先富起來”的大政策,極大地激發起廣大羣衆的生產積極性,資源配置效率大幅度提高。但與此同時,城鄉、地區和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也不斷擴大,成爲引發各種社會問題的深層原因,也引起廣大羣衆的不滿,解決收入差距問題的呼聲很高。近年來,我國採取了一系列措施調整收入分配,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係數2008年達到最高點0.491之後開始回落,到2014年已經連續6年收入差距在緩慢縮小。這種回落得益於三個重要因素:一是作爲收入差距主因的城鄉差距開始縮小,農民人均純收入已經連續4年增長速度快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年城鄉收入差距13年來首次降至3倍以下;二是區域差距得到控制,相對發展滯後的中西部地區已經連續近10年經濟增長速度快於比較發達的東部地區;三是在初級勞動力供給出現結構性短缺的背景下,農民工工資出現持續增長的態勢。這種收入差距縮小趨勢是否能夠穩定持續還不是很確定,如何在效率和公平之間達成均衡難度很大。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會觸動一些剛性利益格局,但目前無論從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還是從轉變發展方式、激發社會活力來說,解決收入分配機制這一民生“短板”的焦點問題都已勢在必行。
2.大學生爲主的青年就業是民生“短板”的熱點問題。
溫飽問題解決以後,就業成爲我國最大的民生問題。我國勞動力市場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所謂“藍領”就業市場與“白領”就業市場的分割。一方面,目前“藍領”就業市場的供求關係出現深刻變化,供大於求的局面開始扭轉,中國的失業率在經濟增長速度下行的情況下並沒有出現顯著惡化,反映真實失業情況的城鎮調查失業率,與統計口徑有一定侷限的城鎮登記失業率非常接近,約在5%左右,這在過去經濟增長速度下行的時候是從未有過的,可以說是一種意外的驚喜。另一方面,“白領”就業市場仍然呈現明顯的供大於求,儘管我國服務業快速發展,但現代服務業增加的就業崗位仍然滿足不了不斷增長的大學畢業生求職需求,以大學生爲主的青年就業,成爲擴大就業的重點人羣。
3.減貧是民生“短板”的難點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鉅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特別是在貧困地區。沒有農村的小康,特別是沒有貧困地區的小康,就沒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數億人擺脫了貧困,爲全球反貧困事業作出重要貢獻,得到相關國際組織和世界輿論的高度評價。進入21世紀後,中國的農村扶貧開發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從2011年開始,中國把農村扶貧標準大幅度提高到人均純收入2300元/年,這大概已經相當於按購買力平價計算每人每天收入2美元的國際貧困標準。按此新標準計算,我國貧困人口從2012年的9899萬人減少到2014年的7017萬人,年均減貧1400多萬人。按此速度計算,到2020年可以實現基本消除貧困的目標。但目前我國7000多萬貧困人口,大部分分佈在18個集中連片貧困地區,這些地區或是自然資源貧乏,或是生態環境脆弱,或是生存條件惡劣,而且往往基礎設施落後,產業發展嚴重滯後,減貧難度比過去大幅度增加。
4.老齡化是民生“短板”的新問題。
我國的人口結構正在發生鉅變,老齡化的速度比原來預測的要快許多,老齡化問題從一箇中長期問題演變成需要立即着手解決的新問題。目前60歲以上老年人數量已超過2億人,佔總人口的近15%,而且現在每天有2.5萬人邁入老年,改革開放以來社會負擔係數(老人和兒童佔總人口的比例)持續下降的趨勢出現轉折。人口老齡化對中國的養老保障體制提出嚴峻挑戰,面對家庭的小型化趨勢和獨生子女的新一代,中國千百年來的家庭養老模式和社會倫理規範都在發生變化。龐大的養老規模需要鉅額資金,但我國必須迅速建設廣泛覆蓋的社會養老安全網,同時又要防止福利的快速增長成爲經濟增長的沉重負擔,處理好養老保障水平剛性增長與經濟發展週期波動的矛盾,成爲中國在發展中要應對的重要挑戰。
解決民生“短板”的政策選擇和舉措
1.深化改革,下大力氣理順收入分配的秩序。
我國收入分配的調整面臨很好的時機,城鄉和區域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開始扭轉,民衆對收入差距的態度趨於理性。要抓住有利時機,全面深化改革,爭取用五年的時間,調整收入分配結構,理順收入分配的秩序,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社會和諧。一是在今後的發展中要確保城鄉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同步,如期實現到2020年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標;二是千方百計提高農民的收入,特別是提高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大膽試點,分佈有序進行,努力盤活鄉村沉澱的資產,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要下鄉,國土規劃不能忘掉農村,要讓農村居民逐步過上城鎮生活質量的日子;三是要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公務員薪酬標準,在參照企業管理人員工資水平、地方平均工資水平和物價指數的基礎上建立公務員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2.就業和創業相結合,努力增加就業崗位。
就業是民生之本,要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就業一旦出現問題,會造成社會問題的連鎖反應。一是要進一步完善勞動力就業市場,拆除勞動力進入市場的各種門檻;二是進一步轉變產業結構,增加新型服務業和製造業的就業崗位;三是實施大力扶持吸納就業較多的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的信貸、稅收等政策;四是把農民工技術培訓放在重要位置,提高農民工縱向流動的能力;五是把鼓勵創業放在與鼓勵就業同等重要的位置,積極發展以互聯網、物聯網等爲平臺的新型靈活就業形式。
3.以減貧結果爲導向,實施精準扶貧戰略。
以減貧結果爲導向,就是要將扶貧資金分配與扶貧目標任務、減貧效果掛鉤,扶貧資金不能以任何理由被挪用,更不能“打水漂”。所謂精準扶貧,一是要精準識別貧困對象,扶貧資金要落實到戶,不能冒領,不能隨意擴大扶貧範圍,也不能把貧困縣帽子當作獲取扶貧資金的路子,讓扶貧資金在陽光下運行;二是要精準實施扶貧措施,認真總結扶貧經驗,根據不同情況因地制宜,抓住關鍵“短板”,採取開發扶貧、生態扶貧、移民扶貧、教育扶貧、基礎設施建設扶貧、信貸扶貧、項目扶貧等不同措施;三是精準制定減貧目標的路線圖、時間表,決不能讓貧困地區和貧困羣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掉隊。
4.發展“銀髮”事業產業,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隨着我國老齡化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人均受教育水平、人均經濟社會發展產出能力也在提高,所以不能完全把老齡化看作負面因素,要積極發掘老齡人口的潛力。要認真研究人口結構的深刻變化和變化速度,充分考慮撫養成本和生育觀念的轉變對生育意願和生育行爲的影響,適時採取全面放開二孩生育政策。要精準評估就業要求與延長退休年齡之間的均衡,分步驟、分階段實施漸進延長退休年齡政策,從腦力工作崗位向體力工作崗位延伸。
魏禮羣:實施有效監管是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誌
【編者按】2015年8月30日《人民日報》刊登了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魏禮羣撰寫的《實施有效監管是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誌》一文。文章認爲,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堅定不移搞放權,堅決把該“放”的徹底放開、該“減”的徹底減掉、該“清”的徹底清除,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變通;另一方面要理直氣壯抓監管,做好簡政放權的統籌謀劃,創新和加強監管,敢於監管、科學監管、善用監管,提高政府治理水平。
黨的十八大以來,政府加大行政體制改革力度,着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取得顯著成效。但這項改革仍處於攻堅階段,任務還很艱鉅。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堅定不移搞放權,堅決把該“放”的徹底放開、該“減”的徹底減掉、該“清”的徹底清除,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變通;另一方面要理直氣壯抓監管,做好簡政放權的統籌謀劃,創新和加強監管,敢於監管、科學監管、善用監管,提高政府治理水平。
監管同行政審批不同,監管是事中事後的行政行爲,是持續的過程管理;行政審批是事前的審查管控,是一次性的源頭管理。長期以來,重事先審批、輕事中事後監管的傳統思維與做法影響深遠,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對監管的認識不足、知識不足、能力不足,不願監管也不善監管。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充分認識加強和創新監管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框架中,既要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又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簡政放權是要把本來屬於市場、公衆、企業、社會組織和地方政府的權力交出去,但放權不等於一放了之,完全撒手不管。簡政放權以後,政府監管必須跟進。簡政放權、放開放活是改革,實施有效監管、管住管好也是改革。這兩者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不可或缺,不能偏廢。
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的重要環節。簡政放權,化繁爲簡,是建設現代化政府的必由之路。同時,實施有效監管是政府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誌。只有把不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才能從制度上保障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同時,政府也應更好履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以及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各項職能,建設法治政府、創新型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順利推進改革發展的迫切需要。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流是好的,但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還不夠完善,市場秩序還不夠規範。其重要原因是對市場主體缺乏監管或監管力度不夠。在繼續簡政放權的情況下,只有“放”和“管”兩個輪子一起轉,在降低門檻的同時,及時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管,才能走出“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怪圈。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搞好政府監管,一要創新,二要加強。確立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相適應,與開放、動態、信息化社會環境相適應的政府監管機制、手段和方法,確保政府監管更好地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有創造性、講求實效性。具體說來,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着力:
加強頂層設計,科學實施監管。按照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現代化政府監管體系的要求,有步驟協同推進放權與監管改革。無論是行政審批、投資審批、商事制度改革,還是職業資格許可認定、收費管理和科教文衛體等社會領域改革,凡是需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都應當明確監管任務、內容、標準等。健全分工合理、權責一致的職責體系,從某一項放權開始就重新明確監管主體、職能、責任,並接受社會監督,做到監管有權、有據、有責、有效,避免出現監管過度或監管真空現象,搞好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對今後還需要放權的領域應預爲之謀,在放權之前就做好創新和加強監管的設計工作。
完善監管體制,形成“大監管”合力。一是建立跨部門、跨行業的綜合監管和執法體系,把相關部門的監管事項和規則放到統一的監管平臺上。二是構建協同共治監管體系。強化行政部門監管,充分發揮監管部門的職能作用;同時,廣泛吸引公衆參與監管,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切實落實企業首負責任,重視發揮媒體輿論監督作用。三是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完善市場主體信用公示系統,推進各部門、各方面信息互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爲基礎、信用監管爲核心的監管制度。
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一是實施陽光監管。凡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和國家安全的,各級政府都要把簡政放權後的監管事項、依據、內容、規制、標準公之於衆,並對有關企業、社會組織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實性、及時性進行監管。二是推行智能監管。積極運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創新和加強政府監管,全面開發和整合各種監管信息資源,加快中央部門之間、地方之間、上下之間信息資源共享、互聯互通。三是創新日常監管。建立“雙隨機”抽查制度,即隨機抽查監管對象、隨機指定抽查人員,既抽查公示信息情況,也抽查誠信守法狀況。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及時發出黃牌警告或出示紅牌令其退出市場。
加快修法立規,提供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創新和加強監管。簡政放權的改革已全面展開,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修訂工作必須抓緊進行。應及時修改補充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爲簡政放權之後行使監管執法職能、規範行政監管和執法提供製度引領和保障。特別是要嚴格執法,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爲的懲處力度,增強監管執法的威懾力、公信力,使監管對象不敢觸碰違法運行的紅線。
推進機構改革,強化綜合執法。落實“創新執法體制”的要求,加快推進統一市場監管和綜合執法模式,構建“一支隊伍管市場”的綜合執法格局,形成市場監管、執法合力。已經建立綜合監管執法機構的地方,要充分發揮執法力量整合優勢,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歸集、公示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許可審批、行政處罰等信息,實現內部聯合執法。爲了徹底解決目前多頭監管執法和權責交叉的問題,可以適時推進市場監管的大部門制改革。
提升隊伍素質能力,加強對監管者的監管。着力提高各級政府人員的素質能力,特別是提高責任意識、擔當精神、專業能力,使他們能夠敏銳識別並發現問題、敢於揭露並解決問題。既不能包攬過多、胡亂作爲,也不能撒手不管、懶惰不爲。隨着簡政放權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應加強地方政府特別是縣(鄉)鎮基層的監管能力建設,適當調整職能機構,充實人員,強化培訓,增加技術設備,適應部分審批權下放和監管權增加的需要。建立對監管者的監督、評估機制,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管。健全並嚴格執行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深入研究監管理論,制定創新監管戰略。新形勢下,如何創新和搞好政府監管,是一個亟須深入研究的重大課題。應深入研究新形勢下政府監管的理論問題,包括創新和加強監管的依據、內涵、原則和方法等。在推進理論創新的同時,還需抓緊研究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科學有效的創新政府監管戰略,加快建立現代化監管型政府,切實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從而更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丁元竹:在認識和適應新常態中創新社會建設
【編者按】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丁元竹在《行政管理改革》2015年第4期發表了《在認識和適應新常態中創新社會建設》一文。文章認爲,社會建設要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社會事業要求實現從硬件建設到軟件配置的轉變,逐步培養公民的公共精神。社會關係要實現從官尊民卑向官民平等轉變。社會治理要實現從單一管理到多元共治轉變,建立參與主體間的互信。文章共分三部分,本書收錄時節選了第一、三部分。
社會事業要實現從硬件建設到軟件配置轉變
適應新常態,社會建設必須轉變發展方式,加快軟件配置。社會建設不僅僅是對社會領域的資金投入、設施建設和服務提供,還包括了更加廣泛的社會內容。市場體制需要價值基礎,社會體制也同樣需要社會互信。軟性因素看起來不重要,其實非常關鍵,試想在一個百姓不信任的社會環境中,何以能調動他們參與的積極性和實現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和諧?這其實回到了一個老問題:人最需要、最看重、最認同、最容易吸引人、最崇敬的東西永遠不是錢和物,而是思想、情感、道德、信仰、信念、價值。一個社會只有重視這些東西,這個社會纔有可能迴歸秩序、活力、尊重、和諧。因此,要跳出用經濟建設的方式建設社會的怪圈,逐步把經濟方式轉變與社會方式轉變有機結合起來,這是社會建設的正道,也是社會的常態,相對於以往的社會建設,我們暫且把它稱爲社會建設的新常態。正如習近平同志講到的,“要利用各種時機和場合,形成有利於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生活情景和社會氛圍,使核心價值觀的影響像空氣一樣無所不在、無時不有。”
當前,社會建設的軟性因素首先要重視使人們
養成平常心態和培育共同價值,在此基礎上才能形成公共精神。現實生活中,個別地方政府和個別官員對於公衆參與社會組織活動,甚至組織業主委員會漠不關心,或者不給予支持,在某種程度上還加以限制,這會扼殺居民應有的公共精神。美國學者珍妮特·登哈特和羅伯特·登哈特認爲,“公共服務的精神並非只限於那些正式爲政府工作的人們,即並非只限於那些我們視爲公務員的人們。普通公民也希望有所貢獻。然而,他們可以發揮其許多才能的途徑卻一直都有限。究其原因,我們認爲,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爲,過去幾十年來我們都嚴重地抑制了公民的角色,進而更喜歡把人們視爲顧客或者消費者,而不是將人們視爲公民。”試想,沒有公共精神,何以有居民的參與和參與的積極性?觀察現實生活,一些政策相互矛盾和互相不協調:一方面,人們希望每個居民在社會需要的時候能夠挺身而出,積極參與政府組織的各類服務,包括公共服務和社會服務;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又不給他們機會形成密切的社會聯繫,他們與自己所在的社區居民、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乃至基層的政府組織形同路人。居民的日常生活問題得不到解決,訴求得不到迴應,何以會在組織需要的時候,召之即來?衆多的社會事務,僅靠政府的力量何以能應對?爲此,要以平常心看待居民的生活和訴求並儘可能支持和引導,在此基礎上形成公共價值和公共精神。
社會建設必須順應民意,否則,就不會調動起羣衆的積極性,也不會形成全體社會成員的平常心態。“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小區居民天生就希望自己的小區乾淨整潔、環境優美、安全放心、鄰里和睦、遵紀守法、團結一致,這就是他們的公共理想。轉變社會發展方式必須把羣衆的這些公共理想視爲他們公共精神中的寶貴財富和社會動員的切入點。只有順應民意才能夠抓住公共服務和社會參與中的那些有價值的東西,才能保護居民爲公共利益貢獻自己的時間、精力、知識、尊嚴、勇氣和承諾,才能形成社會秩序與活力統一的源泉。社會在秩序與活力的統一中進步,應當是新時期社會建設的新常態。
社會治理要實現從單一管理到多元共治轉變
在新常態下推進社會建設,起碼要考慮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要不斷加強與人民的溝通,不能高高在上做老爺。把人民視爲羣盲阿斗,這樣最終會被人民唾棄。“兄弟同心,其利斷金。”確實需要考慮一個問題,如何與人民羣衆建立互信的社會關係。二是政府要取得人民的信任,就必須加強自身的改革和建設,真正爲人民羣衆辦事,而且是辦實事,努力改善與人民羣衆的關係,建立血肉之情。正如習近平同志講的,“做人要有人品,當‘官’要有官德。當幹部的,不能老是想着自己的升遷,‘莫道昆明池水淺’,一個幹部,無論處在什麼崗位,只要心繫羣衆,都可以做出一番事業來。”
社會建設,要建立參與主體之間的互信。試想,缺乏這樣的互信,社會建設主體的動力何在?仔細想想,發生在基層的種種問題,基層政府和社會組織給百姓解決了多少,百姓是否滿意?如果我們的基層組織不是真心解決羣衆的問題,羣衆對政府部門的工作不滿意,言何信任,又言何社會活力激發?“當前大多數幹部理想信念是堅定的,道德品行是好的。同時也要看到,在幹部隊伍中,理想信念缺失、道德品行不佳是一個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的問題。”
建立與人民的互信必須堅持多元治理。社會治理強調的是多元主體參與,在推進社會建設工作中,要在動員社區、社會組織、居民、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基礎上,更要從當前工作的空白點和薄弱點入手,重點圍繞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的大事、居民羣衆亟待解決的難事、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的急事,在動員社會單位參與社會建設、動員各種社會力量提供公共服務上有新突破,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使社會動員更加廣泛。針對有參與積極性的社會羣體和人民羣衆,動員組織部門和機構應當建立起互動互利機制,通過舉行聽證會、新聞發佈會、各種講座,將自己要實施的計劃和項目介紹給羣衆,建立起公共參與的平臺。
總的來說,新常態下社會建設創新有五層含義:一是從單純強調物質投入轉向人們內心世界的建設,“人心就是力量”,就是社會資源、社會關係和社會和諧。二是從正式社會規範的倡導到正式社會規範與非正式社會規範並舉。三是強調多元主體的參與,也就是我們經常講的由單一治理走向多元治理,積極發揮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和公衆在處理社會事務,緩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問題,應對社會衝突中的協同作用。四是強調因勢利導。“治”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本身就有其特定的含義,我們說大禹治水,這裡的“治”不僅僅是“堵”,也包括根據客觀規律因勢利導的意思。五是強調秩序。從天下大亂走向天下大治,這裡的“治”就是秩序。實現秩序與活力的統一是新常態下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創新的關鍵。
李振、鮑宗豪:大數據時代的“雲治理”:社會治理的一“種”新模式
【編者按】同濟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李振、華東理工大學人文科學研究院教授鮑宗豪在《紅旗文稿》2015年第8期發表了《大數據時代的“雲治理”:社會治理的一“種”新模式》一文。文章認爲,當今世界,信息革命日新月異,網絡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雲計算和大數據散發的魅力使得整個社會運行對科學的依賴程度越來越深。在大數據時代,依託於大數據的“雲治理”就成爲社會治理的一種新模式。文章共分三部分,本書收錄時節選了第三部分。
討論“雲治理”的初衷在於其具有明顯的應用價值,代表着社會治理髮展的一種新趨向。在這個意義上,大數據條件下的“雲治理”,本身的意義不在於擁有或顯示“一大堆數據”,而是爲了讓社會運行更爲有序,社會服務更爲高效。
1.發揮政府在“雲治理”中的主體作用。
儘管政府受到強烈的挑戰,但是,作爲社會資源和社會服務的主要承擔者,政府應在“雲治理”中發揮主體作用。僅就上海市而言,2010年上海制定了“雲海計劃”,通過應用示範的推動,把上海建設成亞太雲計算中心。上海市“十二五”規劃把“智慧城市”作爲最重要的目標,通過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加強和推進城市管理、民生改善、經濟發展。具體來講,就是利用信息通用技術來感知、分析和整合,並智能地應用於交通安全、城市服務、民生等現代信息服務領域。“智慧城市”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和競爭力的名片,更是社會治理模式轉型的名片。在智慧城市建設中,雲計算這種IT的形態發揮了關鍵作用,它可以把資源充分整合,可以爲企業、市民、個人提供靈活的應用,也可以節省資源、降低成本、激勵創新。
政府應該把大數據條件下的“雲治理”看成是社會更有效管理自身的工具,它不僅會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還能使公民更多地參與決策過程。
2.拓展“雲治理”的全球視野。
“雲治理”的空間範圍和邏輯特徵,已經遠遠超出了物理學、地理學意義上的國界,一定程度上具有了“全球治理”特徵。尤其針對“流動性”、匿名性極強的違法犯罪行爲,如跨國經濟案件、刑事案件和恐怖主義等,特別需要全球治理的視野和手段。針對個體自由、個人發展和國家治理的網絡解決方案,應該具有全球性,因爲信息化的本質已經突破了原有的國家、地域界限,不能僅僅用於維護某個國家、某一羣體的利益。如,一個人在德國通過加拿大的網絡服務商購買了一個美國軟件,哪國的法律適用於該交易?如果購買者碰到問題又應該找誰呢?顯然,要解決這類問題,就必須注重網絡技術的全球公益性和基礎性,形成全球通用的網絡安全觀,構建一個基於全球文明、和諧、自由、平等的“雲治理”網絡安全體系。
3.調動普通民衆、非政府組織參與“雲治理”的積極性。
當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政府應該適時轉變國家治理、區域治理、城市治理的目標和機制,即確立“社會目標”優先於“經濟目標”的原則,依靠現有經濟基礎和能力,反哺社會,以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更爲重要的是,政府應順應全球社會公共管理新趨勢,大力鼓勵和引導普通民衆、非政府組織積極參與到社會治理的各個方面,共同促進“雲治理”的社會化發展。也就是說,“雲治理”不再是純粹的“政府治理”,而是要徹底改變政府集社會管理和興辦社會事業於一身的格局,鼓勵非政府組織及普通民衆參與社會治理,強化社會參與自我管理能力,提高社會自組織能力。
例如,在司法治理方面,現代社會中的司法部門在信息裝備上進行了大量投資(計算機系統、網絡、無線通訊系統,等等),警察能夠追蹤和了解可能的犯罪行爲。再如,尋找失散兒童的國家中心網站,是幫助尋找失散兒童的重要資源。如果缺乏個人和大量非政府組織的積極參與,“雲治理”依然不可能走出傳統“中心控制”的模式。
4.從“雲治理”走向“全面治理”和“微治理”。
政府部門應從經濟、社會、政治轉型的高度出發,充分發揮大數據的資源效能,爲廣大民衆提供高質量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尤其要爲各種市場主體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與平等競爭的條件,爲社會提供安全和公共產品,爲勞動者提供就業機會和社會保障服務等。
如在教育資源的拓展方面,大數據條件下的“雲治理”不僅將提高教育質量,而且將對公立學校體系提出挑戰。各種數據化的教學材料提供了一些老師在課堂中所不能講授的東西。這些資源無論在公立學校、私立學校,還是在家裡都能獲得。越來越多的兒童在家裡接受教育,這反映了新工具使父母在家教育孩子變得更容易。
這裡所說的教育以及公衆健康、疾病控制等公共服務,更具有私人定製的特點。這些公共服務是大數據時代“微治理”的重點所在。“微治理”不僅能建立市民利益的表達和反饋渠道,讓市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發展權,更重要的是爲“不同”的服務對象確定“不同”的服務內容。不同的人羣面臨完全不同的醫療、教育、養老、最低生活保障、就業等方面的問題,要及時、有針對性地爲這些“不同人羣”排憂解難。這是“雲治理”走向“全面治理”、“微治理”的重要內容。顯然,這裡的“治理”本身就意味着“服務”,而且是“細緻入微”的服務。這類性質和內容在缺乏“大數據”應用之前,不可能普遍化,而在大量運用了“大數據”之後,可以實現更精準、更便捷的服務。
5.發揮“雲治理”的風險治理功能。
“大數據”條件下的“雲治理”可以幫助公衆抵抗沒有預見到或無法預計的各種風險災難,增強應急防控的效果。例如,美聯邦應急管理局的網絡站點是美國公衆預防地震、洪水和颶風的重要信息來源,它爲那些房屋或者個人財產遭到自然或人爲災難毀壞的人提供在線支持。站點將美聯邦應急管理局的僱員、州和地方緊急事件預防辦公室以及公衆聯繫在一起。同樣,針對社區工作而言,通過“大數據”條件下的“雲治理”,可以及時發現並化解社會矛盾,以保持堅實的社會穩定基礎和較強的社會預警及反應能力。
6.注重“雲治理”的環境治理功能。
針對越來越嚴重而普遍的環境污染問題,通常的做法是,派遣檢查人員深入現場,監控污染排放和確定工廠是否違反了排污標準。只要公衆要求得到清潔的水和空氣,只要某些工廠主違反排放條例,就需要派遣現場檢查人員。近年來,“大數據”條件下的“雲治理”成爲美國環保局和州環保處的新手段。美國環保局耗資最大的項目之一就是建立有毒廢氣排放數據庫。每年經營單位都提供各工廠的有毒廢氣排放數據,美國環保局覈實這些數據並將結果在網上公佈。這樣公衆就知道了當地是誰在污染環境,並可以和其他地方的同類設施做比較,從而更好地監督污染企業。同時,環保部門也可以利用這些信息來要求經營單位採取措施以減少排放量,甚至在經營單位符合美國環保局標準的情況下也可以這樣做。通過向當地公衆提供信息,政府實現了自下而上解決問題的方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