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
習近平李克強作重要講話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王岐山張高麗出席會議
中央城市工作會議12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劉雲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出席會議。
習近平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分析城市發展面臨的形勢,明確做好城市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思路、重點任務。李克強在講話中論述了當前城市工作的重點,提出了做好城市工作的具體部署,並作總結講話。
會議指出,我國城市發展已經進入新的發展時期。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歷了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鎮化進程,城市發展波瀾壯闊,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城市發展帶動了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建設成爲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引擎。城市是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方面活動的中心,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我們要深刻認識城市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
會議強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城市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人爲本、科學發展、改革創新、依法治市,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體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決城市病等突出問題,不斷提升城市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城市競爭力,建設和諧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現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鎮化水平,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城市發展道路。
會議指出,城市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做好城市工作,要順應城市工作新形勢、改革發展新要求、人民羣衆新期待,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城市爲人民。這是我們做好城市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同時,要堅持集約發展,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質量,立足國情,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在統籌上下功夫,在重點上求突破,着力提高城市發展持續性、宜居性。
第一,尊重城市發展規律。城市發展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有其自身規律。城市和經濟發展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城市發展是農村人口向城市集聚、農業用地按相應規模轉化爲城市建設用地的過程,人口和用地要匹配,城市規模要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必須認識、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端正城市發展指導思想,切實做好城市工作。
第二,統籌空間、規模、產業三大結構,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要在《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的基礎上,結合實施“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建設等戰略,明確我國城市發展空間佈局、功能定位。要以城市羣爲主體形態,科學規劃城市空間佈局,實現緊湊集約、高效綠色發展。要優化提升東部城市羣,在中西部地區培育發展一批城市羣、區域性中心城市,促進邊疆中心城市、口岸城市聯動發展,讓中西部地區廣大羣衆在家門口也能分享城鎮化
成果。各城市要結合資源稟賦和區位優勢,明確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強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產業協作協同,逐步形成橫向錯位發展、縱向分工協作的發展格局。要加強創新合作機制建設,構建開放高效的創新資源共享網絡,以協同創新牽引城市協同發展。我國城鎮化必須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城市工作必須同“三農”工作一起推動,形成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新格局。
第三,統籌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統性。城市工作要樹立系統思維,從構成城市諸多要素、結構、功能等方面入手,對事關城市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和周密部署,系統推進各方面工作。要綜合考慮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設管理等多種因素來制定規劃。規劃編制要接地氣,可邀請被規劃企事業單位、建設方、管理方參與其中,還應該邀請市民共同參與。要在規劃理念和方法上不斷創新,增強規劃科學性、指導性。要加強城市設計,提倡城市修補,加強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公開性和強制性。要加強對城市的空間立體性、平面協調性、風貌整體性、文脈延續性等方面的規劃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環境、文化特色、建築風格等“基因”。規劃經過批准後要嚴格執行,一茬接一茬幹下去,防止出現換一屆領導、改一次規劃的現象。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務這個重點,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徹底改變粗放型管理方式,讓人民羣衆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住安全關、質量關,並把安全工作落實到城市工作和城市發展各個環節各個領域。
第四,統籌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動力,提高城市發展持續性。城市發展需要依靠改革、科技、文化三輪驅動,增強城市持續發展能力。要推進規劃、建設、管理、戶籍等方面的改革,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爲基礎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推進“多規合一”。要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確定管理範圍、權力清單、責任主體。推進城鎮化要把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作爲首要任務。要加強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戰略研究,統籌推進土地、財政、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領域配套改革。要推進城市科技、文化等諸多領域改革,優化創新創業生態鏈,讓創新成爲城市發展的主動力,釋放城市發展新動能。要加強城市管理數字化平臺建設和功能整合,建設綜合性城市管理數據庫,發展民生服務智慧應用。要保護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保護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遺產。要結合自己的歷史傳承、區域文化、時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對外樹立形象,對內凝聚人心。
第五,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三大布局,提高城市發展的宜居性。城市發展要把握好生產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的內在聯繫,實現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城市工作要把創造優良人居環境作爲中心目標,努力把城市建設成爲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麗家園。要增強城市內部佈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環能力。要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繼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城鎮棚戶區和危房改造,加快老舊小區改造。要強化尊重自然、傳承歷史、綠色低碳等理念,將環境容量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作爲確定城市定位和規模的基本依據。城市建設要以自然爲美,把好山好水好風光融入城市。要大力開展生態修復,讓城市再現綠水青山。要控制城市開發強度,劃定水體保護線、綠地系統
線、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歷史文化保護線、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防止“攤大餅”式擴張,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設運營模式。要堅持集約發展,樹立“精明增長”、“緊湊城市”理念,科學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推動城市發展由外延擴張式向內涵提升式轉變。城市交通、能源、供排水、供熱、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要按照綠色循環低碳的理念進行規劃建設。
第六,統籌政府、社會、市民三大主體,提高各方推動城市發展的積極性。城市發展要善於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集聚促進城市發展正能量。要堅持協調協同,盡最大可能推動政府、社會、市民同心同向行動,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市民勤勞之手同向發力。政府要創新城市治理方式,特別是要注意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要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尊重市民對城市發展決策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鼓勵企業和市民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城市建設、管理,真正實現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會議強調,做好城市工作,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各級黨委要充分認識城市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要推進城市管理機構改革,創新城市工作體制機制。要加快培養一批懂城市、會管理的幹部,用科學態度、先進理念、專業知識去規劃、建設、管理城市。要全面貫徹依法治國方針,依法規劃、建設、治理城市,促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健全依法決策的體制機制,把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確定爲城市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要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和執法體制改革,確保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會議指出,城市是我國各類要素資源和經濟社會活動最集中的地方,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實現現代化,必須抓好城市這個“火車頭”,把握髮展規律,推動以人爲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發揮這一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有效化解各種“城市病”。要提升規劃水平,增強城市規劃的科學性和權威性,促進“多規合一”,全面開展城市設計,完善新時期建築方針,科學謀劃城市“成長座標”。要提升建設水平,加強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礎設施建設,建設海綿城市,加快棚戶區和危房改造,有序推進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力爭到2020年基本完成現有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推進城市綠色發展,提高建築標準和工程質量,高度重視做好建築節能。要提升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智慧城市,以實施居住證制度爲抓手推動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強城市公共管理,全面提升市民素質。推進改革創新,爲城市發展提供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會議號召,城市工作任務艱鉅、前景光明,我們要開拓創新、紮實工作,不斷開創城市發展新局面,爲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領導同志,國務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全國政協有關領導同志以及中央軍委委員等出席會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和城市工作負責同志,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中央管理的部分企業和金融機構負責同志,軍隊及武警部隊有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人民日報》2015年12月23日第1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