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_第三十三章

心裡還掛念着六哥的事情,趁着自己的興奮就給他打了一個電話:“六哥,在幹什麼呢?”

“我正說找你呢。”他說。

“我們找個地方坐一坐。”我說道,“我想問你點事情。”

他說了一個地方。我急忙跑到馬路邊去叫車。  六哥說的是一處茶樓。

“我叫了幾個菜,還有啤酒。”我們坐下後他對我說。

“我剛喝完酒呢。”我說,“你又不喝酒,算了吧。我們說事情。”

“不,今天我要陪你喝幾杯。”他說道。我發現他的臉上帶有一種憂鬱。

“怎麼了?六哥。我怎麼看你的樣子有些心事重重的啊?”我問道。

“崑崙大酒店的事情可能麻煩了。”他說。

我心裡一沉,“怎麼了?”

“前段時間,他們那裡經常出事情,生意也越來越差,眼看就要撐不下去了。可是那個老闆卻不知道從什麼地方借來了一筆錢,苦苦地繼續經營着。於是我就……”他說,嘆息着搖頭。

“你就再次讓人去搗亂了是不是?”我問道。

他在點頭,“這次我叫的那個人很不妥當。本來我讓他去給那裡的廚房放點巴豆粉什麼的,沒料到,他沒有躲開酒店的攝像頭。”

“讓他跑啊?”我說,同時責怪他道:“我不是給你講過了嗎?不要直接去找人的啊。萬一他被抓住了的話,不是就把你牽扯出來了嗎?”

“是啊,也是我一時糊塗。”他嘆息。

我彷彿明白了,“肯定是你那天吸毒了。”

他嘆息,“是的。我那天有點過量,於是就興奮了,沒控制好自己。”

“人呢?那個人現在在什麼地方?”我問道。

“不知道。但是今天,不,就是剛纔,有人給我打了一個電話。那個人在電話裡面告訴我說:‘你做的事情我們都清楚了。我是誰你也應該知道。這段時間我們損失了那麼多,你賠償了我們的話就算了,不然的話我們馬上就告到上面去!告到北京去!’還說:‘我們知道你和我們市某位領導的關係,你看着辦吧。’八弟,你說怎麼辦啊?這件事情。”他說,隨即給他自己倒了一杯啤酒喝了下去。

“你喝。”他隨即對我說道。我只好給自己倒了一杯然後喝下。

“他們要求你賠償多少?對了,你怎麼知道那個人是沒有躲過攝像頭被發現了的?”我問道。

“他們給我拿了一盤監控錄像的帶子。”他說,“他們要求我賠償一千萬。”

我大吃一驚,“一千萬?”

他在點頭,隨即又喝了一杯。“喝!”他對我說。

我喝了一杯。

“怎麼辦?”他問我。

我嘆息着搖頭,“不知道。”

我是真的不知道。以前,我覺得自己智計無雙,但是現在才發現,我在遇到了這樣的事情的時候根本就沒有了任何辦法。我自己還遇到了這樣的事情了呢,不也得去找三哥解決?

三哥!我猛然地想道。

“也許,你應該去找三哥。”我說。

他搖頭,“我不敢。”

“爲什麼?”我很是奇怪,“自家兄弟,有什麼不能找的?”

“我擔心他會告訴大哥。你想想,大哥要是知道了這件事情的話會怎麼想?你可要知道,這件事情極有可能牽扯出大哥來呢。”他說。

我發現,他現在的智商和小學生差不多了。毒品已經侵害了他的神經。“六哥,你想過沒有?一旦你出事情了,就會有人把你和大哥的關係扯出來。這對大哥是很不利的。所以,我覺得大哥一定會出面管這件事情。”

“是嗎?”他失神地看着我。

“這樣,我馬上給三哥打電話,請他馬上到這裡來,我們商量一下該怎麼辦。”我提議說。

“你說怎麼就這麼吧。我現在什麼主意都沒有了。”他說。

我又想了想,覺得必須叫三哥來才行。

然而,在打通了三個的電話後卻很令人失望,“我在巴黎。”他說,“什麼事情啊?八弟。”

“沒事。就想和你喝杯酒。”我急忙地道,心想:你既然不在,我也就不對你說這件事情了。

“八弟,你放心。那件事情我已經給你處理好了。呵呵!我今天剛到這裡,半個月後回來。到時候我們兩兄弟再喝酒吧。”他接下來說了一句。

“行。”我只好結束了和他的通話。

“怎麼樣?”六哥問我,滿眼的期冀。

我苦笑着搖頭道:“他在歐洲去了。半個月後纔回來。”

“那怎麼辦?”他有些抓狂了。

“找二哥吧。”我說。

“二哥?不大合適吧?”他說。

“爲什麼不合適?”我再次詫異,覺得他怎麼對其他兄弟都不放心啊?

“我有點怕他。”他說。

我猛地一怔,發現自己好像也有這樣的感覺!

是的,我發現自己也很怕二哥的。一直以來,我很少和他聯繫。我把這種情況看出是自己和他的不熟悉,但是現在聽了六哥的這句話後才發現,原來根源是在——我也很怕他!

“那怎麼辦?”我問道。

“要不,你幫我給他打這個電話?”他對我說。

我搖頭,“這樣不好吧?我和他……”本來我想說“不熟”這兩個字的,但是覺得不大合適,於是也就沒有說出來。

“八弟,這件事情我一開始就是找你幫我出的主意,現在你可一定要幫我啊。你不知道,我現在根本就拿不出這一千萬來。就是拿得出來我也不願意啊。憑什麼啊?”他開始哀求其我來。

我很吃驚:“你連一千萬都拿不出來了?”

“我的錢都進貨去了。”他說。

“進貨?”我很詫異,“你那裡需要進什麼貨啊?”

“你別問我。”他說。

猛然地,我感到自己的心臟顫慄了起來,於是悄悄地問他道:“

是不是毒品?”

他不說話。

我頓時明白了,“六哥,那可是要掉腦袋的事情啊。你怎麼這麼糊塗呢?”

他還是不說話。

我心裡焦躁異常,開始一杯接着一杯地喝酒。

猛然地,我想到了一個主意,一個既可以讓六哥從那種危險中脫離出來、又可以化解崑崙大酒店危機的辦法出來。

這個辦法是我在猛然間想到的。但是,我卻忽然地想到了另外一個問題起來,因爲這個問題是我想到的那個計策成功與否的關鍵。準確地講,計策的成功是沒有問題的,其中最關鍵的問題在於,不能因爲使用這個計策而傷及自身。否則的話,計策再好也是無用的,甚至是非常有害的。所以,我必須問清楚,因爲這件事情風險極大,搞不好會害得六哥丟掉性命的。

而我之所以能夠想到這個計策的原因卻是,我認爲崑崙大酒店的這個老總也並不是什麼好人。當初,他可是通過官方的私人關係纔拿到土地的。我認爲,凡是通過不正當手段發財的都不會是什麼好人。

其實,我自己也不是什麼好人。這一點我自己清楚。在外面鬼混的人會是好人嗎?

不是自己不願意當好人,而是覺得當好人太累。當好人得遵守很多規則,得受到許多倫理道德或者其它方面的束縛。壞人的日子可就好過多了——性之所至,率性而爲。那是多麼愉快的一種生活方式啊?!正因爲如此,纔會有“好人命不長,壞蛋活千年。”的說法。

其實,這不僅僅是一種說法而已,現實就是這樣。這種現象至少從心理學的角度是可以解釋得通的——率性而爲是一種對自身心理壓力的極大釋放。正因爲如此,男人才會特別地羨慕大塊吃肉、大碗喝酒的那種生活方式。

不過,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崑崙大酒店的那個老闆不會是什麼好人。我覺得馬克思的有一句話說得很好:資本的原始積累總是充滿着血腥。也許在現階段,在資本積累的過程中血腥已經不多了,但是,掠奪是肯定的。也就是在掠奪的對象上有所區別而已:是國家的資源還是老百姓的利益。官場的腐敗往往是以出賣國家和老百姓的利益爲基礎的,而崑崙大酒店當初的情況應該正是如此。

“答應我,今後不要再去幹那樣的事情了,好嗎?”我對六哥說道。在我說這句話的時候去哦已經很醉了,以至於我的話說得是那麼的直接。

“八弟,你不知道……”他說,但還沒說完就被我打斷了話,我很生氣,很替他擔憂,“六哥,這樣的事情是幹不得的啊!性命攸關啊!你都有那麼多錢了,沒必要爲了錢去丟掉自己的性命的。那種事情的風險極大,僥倖的心理只能讓自己一步、一步地靠近斷頭臺。我知道,你也許會說你要養很多的手下,還會託辭說自己想要去實現自己心中的某種理想。但是你想過沒有,一個人如果沒有了性命,還會去考慮那些事情嗎?”我不敢大聲地說話,但是我的心情很激動。特別是在我喝酒喝到了那種程度以後。

(本章完)

第二卷_第二十一章(下)第一卷_第三十一章第四卷_第三十八章第三卷_第二十四章第四卷_第二十四章第四卷_第六十九章第二卷_第二十三章(上)第一卷_第二十五章第六卷_第七十一章第二卷_第一章第五卷_第十二章第三卷_第十五章第六卷_第三十二章第五卷_第四十章第五卷_第三十五章第四卷_第三十章第四卷_第八十章第六卷_第七十一章第五卷_第二十二章第一卷_第十九章第五卷_第二十三章第二卷_第二章 (上)第四卷_第三十六章第三卷_第四章(上)第三卷_第四十章第五卷_第五十章第五卷_第六章第五卷_第七章第六卷_第四十章第六卷_第四十九章第四卷_第五十七章第四卷_第四十三章第六卷_第六十三章第一卷_第十九章第六卷_第二十一章第四卷_第三十六章第五卷_第六十章第一卷_第四章第五卷_第十五章第六卷_第二十四章第六卷_第五十五章第四卷_第四十二章第四卷_第五十八章第五卷_第七十七章第四卷_第十三章第六卷_第十三章第二卷_第十四章(上)第五卷_第四十章第二卷_第十章(上)第一卷_第十六章第二卷_第四章(下)第三卷_第二十五章第四卷_第四十二章第一卷_第十章第三卷_第二十六章第一卷_第二十四章第一卷_第四章第六卷_第五十二章第五卷_第五十三章第四卷_第五十一章第六卷_第十五章第一卷_第三十章第一卷_第二十七章第一卷_第三十四章第五卷_第八章第五卷_第十五章第五卷_第六十九章第五卷_第二十六章第五卷_第三十八章第六卷_第五十二章第六卷_第二十章第一卷_第二十八章第五卷_第四十六章第六卷_第一章第三卷_第四章(下)第一卷_第二十三章(下)第二卷_第十九章(下)第一卷_第三十章第四卷_第十八章第四卷_第四十七章第六卷_第三十四章第四卷_第六十四章第二卷_第四章(下)第五卷_第七十章第一卷_第五章第五卷_第十六章第六卷_第五十一章第三卷_第三十二章第四卷_第五十八章第三卷_第二十五章第五卷_第七十章第四卷_第四十三章第四卷_第五十二章第四卷_第六十八章第二卷_第二十四章(上)第三卷_第十章第四卷_第七十一章第五卷_第四十五章第四卷_第二十六章
第二卷_第二十一章(下)第一卷_第三十一章第四卷_第三十八章第三卷_第二十四章第四卷_第二十四章第四卷_第六十九章第二卷_第二十三章(上)第一卷_第二十五章第六卷_第七十一章第二卷_第一章第五卷_第十二章第三卷_第十五章第六卷_第三十二章第五卷_第四十章第五卷_第三十五章第四卷_第三十章第四卷_第八十章第六卷_第七十一章第五卷_第二十二章第一卷_第十九章第五卷_第二十三章第二卷_第二章 (上)第四卷_第三十六章第三卷_第四章(上)第三卷_第四十章第五卷_第五十章第五卷_第六章第五卷_第七章第六卷_第四十章第六卷_第四十九章第四卷_第五十七章第四卷_第四十三章第六卷_第六十三章第一卷_第十九章第六卷_第二十一章第四卷_第三十六章第五卷_第六十章第一卷_第四章第五卷_第十五章第六卷_第二十四章第六卷_第五十五章第四卷_第四十二章第四卷_第五十八章第五卷_第七十七章第四卷_第十三章第六卷_第十三章第二卷_第十四章(上)第五卷_第四十章第二卷_第十章(上)第一卷_第十六章第二卷_第四章(下)第三卷_第二十五章第四卷_第四十二章第一卷_第十章第三卷_第二十六章第一卷_第二十四章第一卷_第四章第六卷_第五十二章第五卷_第五十三章第四卷_第五十一章第六卷_第十五章第一卷_第三十章第一卷_第二十七章第一卷_第三十四章第五卷_第八章第五卷_第十五章第五卷_第六十九章第五卷_第二十六章第五卷_第三十八章第六卷_第五十二章第六卷_第二十章第一卷_第二十八章第五卷_第四十六章第六卷_第一章第三卷_第四章(下)第一卷_第二十三章(下)第二卷_第十九章(下)第一卷_第三十章第四卷_第十八章第四卷_第四十七章第六卷_第三十四章第四卷_第六十四章第二卷_第四章(下)第五卷_第七十章第一卷_第五章第五卷_第十六章第六卷_第五十一章第三卷_第三十二章第四卷_第五十八章第三卷_第二十五章第五卷_第七十章第四卷_第四十三章第四卷_第五十二章第四卷_第六十八章第二卷_第二十四章(上)第三卷_第十章第四卷_第七十一章第五卷_第四十五章第四卷_第二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