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宴的時候,縣令李翱,縣丞王謙,司法曹鄭元伯,“行主簿事”李實,簽押房的幾位掌印書吏等平遙縣署官吏,重新和丁晉見面,其中還有幾位未曾謀面的官員,比如“司戶曹”劉公才,縣學“教諭”張博陽,“市令”劉三漢,“巡官”吳薦等芝麻小官員。
衆人已得知丁晉被任命爲閒職主簿的消息,曾對他無禮輕慢的“法曹”鄭元伯,敵意少了許多,甚至互相敬酒的時候還爲日間的“失禮”道了個歉。
這老頭雖然年逾五旬,但生性豪爽,老而彌辣,先前本是聽了別人挑釁言語,擔心丁晉上任威脅到自己的地位,此時看他竟被閒置冷落,想起自己少年時艱辛的仕宦生涯,心中反而生出了些同情。
似落魄書生般的“縣丞”王謙依然表情冷淡,向丁晉敬酒的時候,也不過舉杯示意一下,再沒有其他言語,不過他好像對縣衙所有人都是冷冷的。
察言觀色是官場中必學的生存手段,丁晉隱約感到此人和衆官員的關係並不好,而且隨後幾天他便發現王謙這個縣丞當得很有點名不副實。
縣丞乃一縣之副,但王謙卻只負責“勸科農桑”,雖說農桑乃衣食之本,學校乃風化之原,是上面考覈縣官政績時的重要指標,但卻是份十分辛苦而沒有多少油水的差事,而最後作出的成績,獲益最多的是縣令。
讓丁晉疑慮的是,王謙大人做這份工作還做得津津有味,似乎沒有絲毫怨言,他怎麼想也無法想通並不似自己般有“考評”顧慮的王謙爲何如此隱忍?或者是生來便與世無爭?
細心的觀察下,在縣衙的幾日中,丁晉發現了不少值得回味的現象:比如李實確實如自己所料,是平遙縣署中的大紅人,不僅掌握簽押房的實權,而且得李翱信重,行主簿事;而縣令李翱整日一副笑眯眯的溫和神情,他幾乎便是個甩手掌櫃什麼事都不幹,唯一做的事情大概就是把下屬招到簽押房“談心”。
但不可否認,平遙縣署的一切政務都井井有條地運行着,並且效率不低:李翱信任的鄭元伯無愧“能吏”的稱號,辦案刑訊、治理鄉社、巡視法度樣樣是把好手;王謙輔助農民種植農桑,開耕荒田,本縣納科徵糧,連續數年位列全州第一;李實能幹精煉,居中調停,不僅處理主簿廳事,更可以說他是縣令的總事務官,諸般雜務有有秩有序;還有幾名簽押房的書吏也都是精明強幹之人,幾乎把縣令的公文政事都完成得很好。。。。
到了此時,觀察到的內在東西越多,丁晉對縣令李翱的敬佩越重,他雖然被外界稱爲“無事情官”,但實際上卻是一位真正掌握了“無爲而治”識人才、用人才的老謀之官,這樣的官員,看似每日無所作爲,但事實上爲百姓帶來的實惠,要比那些動不動便搞出“驚天動地”政績、實際上勞民傷財的官員要強得多。
汗顏下,丁晉對李翱消了幾分憤恨之情,對他的安排任命也沒有了不平之意,怨天尤人不是丁晉的性格,你是不是人才,有沒有爲國家、爲人民做出政績的能力,試過方知。
三日後,丁晉來到古陶驛上任,說是上任,其實他的任所應該在縣署,不過本縣歡迎接待的工作,很多時候是在古陶驛中進行,所以爲方便計,丁晉決定在古陶驛“辦公”。
真正開始接手這份工作,丁晉才發現“送故主簿”的職責,並不是先前自己想像般無關緊要,從某一方面來說,這份工作對“本縣政府”的重要性,並不比王謙負責的“勸農”稍次。
自古以來,“迎來送往”就是慣例,侍侯上官及討好過往貴客,都是官場必須的應酬,雖然其實質是搜刮百姓之後的利益再分配,是民脂民膏的分肥,歷來爲“清正官員”厭惡鄙視,但是千年來的官場陋俗,能流傳至今,必然有其存在的道理。
官場之中,平日最講交情情面,不管是爲個人還是爲本縣福利,培植關係本來就是正常的投資,即便沒有鑽營意圖,起碼,不得罪人也是保存自己的必要保險,從這方面考慮,也許李翱讓自己來主持這份工作,或許是對自己的看重也未可說。
但說這份工作是“虛職”也確實是真的,尤其是丁晉來到古陶驛後,馬上發現了一件極爲糟糕的事情:自己這個“招待主官”,竟然沒有經濟權!
“回大人的話,本驛歷來的錢物出入,必須經過縣署簽押房的蓋章審覈,尤其是要有李實大人的簽名才行,往日便是因爲這個緣故耽擱過朝廷的快遞驛馬,下官還吃了幾位軍爺的鞭子。”
“驛丞”楊守難得地板起那張圓圓的娃娃臉苦笑道,他這個驛丞也實在當得憋屈,幾乎成了“行主簿事”大人面前的高級跑腿,即使脾氣再好,也難免有些怨言。
丁晉神情看不出憤怒還是平靜,先勸慰了楊守幾句,向他保證自己會盡快解決這個問題,然後讓其把古陶驛站的詳細情況講解一下。
隨着楊守圓乎乎大臉上兩瓣厚厚嘴脣的翻動,丁晉漸漸瞭解了自己下轄這處“招待所”的具體情形。
古陶驛:地處交通幹線通衢大道,是一所綜合性的驛站,其中綜合了官道驛舍、快遞鋪、遞運所的功能,負責掌管朝廷驛傳、地方郵運和官辦招待所事務。
古陶驛的官員有:“驛丞”一名,副丞一名,快遞鋪“鋪司”一名,遞運所“小使”一名,如果說一縣主官爲“芝麻官”,那這些不入流品的小官就是芝麻上的芝麻官,這些官員因爲地位很卑下,又是經常接待脾氣大得嚇死人的達官貴人,因小錯被責罰甚至出現打死的現象時有發生。
再說古陶驛的規模,按照楊守的敘述,因爲本縣地處數州交通幹線通衢大道,所以接待工作繁多,相應的驛站也算較大:有廳房七間,倉庫五處,東西廂房各十間,郵亭兩座,鋪門八間,牌門一座,牆垣四圍,桌椅什物俱全;另有活物:驛馬十三匹,騾子、毛驢三十七頭,驛丞一人,小驛官三名,驛丁十五人等等。
丁晉上任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清查帳薄和庫房,楊守的話可以信但不可以全信,按照“丁雲”後世的經驗,這些小吏是最能行“貪贓舞弊”之事的人,他們在仕途上沒有什麼指望,也就不會多顧忌名聲的惡劣,只要有機會,絕對是“利字當頭”、毫不手軟。
別看“驛丞”楊守現在在自己面前一副乖寶寶樣的順從模樣,也許自己稍有疏忽,他轉身便會變成最貪婪的“惡狼”,吃掉所有能佔有的財物,就算以後事情敗露,且不說他們受的懲罰,起碼“失明辯”、“察下不嚴”這兩條瀆職罪自己是跑不掉的。
不能怪丁晉吹毛求疵,須知當時驛丞所負責的一部分工作,雖然和現代的“招待所長”差不多,但身入其境,你會發現兩者的身份地位完全是兩樣。
此時,驛丞職責:“掌管郵傳迎送之事;凡舟車、夫馬、廩糗、庖饌、稠帳,視使客之品秩,僕伕之多寡,而謹卑供應之,不得怠慢”。一聽就知道是侍侯人的苦差使,連達官貴人的僕役有時也能訓斥他們幾句,所以時人就有“秩莫卑於驛官,事莫紛於郵傳”的說法。
既然差事這麼苦,爲何楊守還當得樂呵呵?這正是丁晉擔心他們徇私舞弊的原因:這差使固然低賤,但也有討好的機會,就是老百姓常說的:“紗帽底下無窮漢”。有意想生髮的,哪怕是再苦的缺,也能賺它幾票,何況是這整日運來送往,經手無數財物的驛站工作。
丁晉查驗完庫房物事,覈對了一下帳薄,李實卡得很嚴,大致上沒有太過的出入,雖然有幾處閃閃爍爍的模糊賬目,但數目都小得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他也無心就以前的事情進行追究。
之所以審查帳薄,一來是要給驛中衆人造成心理壓力,讓他們此後不敢輕易瀆職犯事;二來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利用權威,無形中在他們心中造成一種順從臣服的感覺,便於今後自己的領導;三來嘛,當然就是熟悉帳務流程,避免以後下面的人瞞着自己搗鬼。
審完帳薄,丁晉臉色陰沉,久久不言,正當下面衆小官忐忑不安地胡思亂想時,丁晉吩咐讓楊守留下,其餘人等退出房間。
幾個參與舞弊的小吏心驚膽顫地互相望了望,知道肯定是賬目出了問題,不出問題纔怪,都是一些無識粗人,勉強認得些字自作聰明地做了本粗糙帳薄就想蒙哄過關,上面那位可是堂堂進士出身的大才子啊!
在上官的權威下,衆人可也顧不上臉色灰白的楊守哭喪着臉,只要現在與己無關便好,趕緊都退了出去。
等到房中只剩下兩人,丁晉卻不再說話,只用一雙銳利眼神死死盯着楊守,“心中有鬼”的楊守可憐地低着頭站在那直哆嗦,沉默肅殺的氣氛中,楊驛丞顫抖的動作幅度也越來越大,如果沒有意外,楊大人很快便會癱倒在地。
“楊守!你可知罪?”忽然,丁晉說話了,猛地一拍帳薄,一句話猶如閃電霹靂,徑直轟在楊守脆弱的心房上。
楊守猶如被踩到尾巴的兔子,緊蹦的神經陡然拉直,身子一下蹦起老高,然後又彷彿垂死之人,精氣神一瞬間便消散得無影無蹤,還沒有等到丁晉繼續發問,已經哭喊道:“丁大人,丁大人饒命啊,小的知錯了!小的再也不敢了!”
然後,楊守竹筒倒豆子,把他和手下幾個小吏一起做過的幾件膽大包天其實並沒敢貪污多少錢物的齷齪事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
坦白完畢,楊守又有些後悔自己的膽小,不過事到如今,也只能準備接受長官的刑罰,唯盼望所受的刑責不要太重纔好。
但是讓楊守驚異的是,最後,丁晉責罰了他,不過只是依着其中一件因爲自己等人貪利而導致工作拖延的事情處罰自己等人,這項“失職”之罪,比起“貪賄”來說,罪行可要輕得多。
如果此時的楊守等人還沒有明白丁晉的“御下”之術,那麼隨後幾日,又有幾名弟兄,因爲工作沒有順利完成,受到暴怒的丁晉處以嚴厲“仗刑”,被打得皮開肉綻慘不忍睹,而同時,有那麼幾名平日習慣了收受“客人”小費的驛丁,大着膽子又收過幾次好處錢,丁晉主簿卻好像沒有發現!
到了此時,楊守等人就算是再愚鈍木納,也便知道了這位新任主簿大人的原則:適當的好處你們可以收取,但必須給我好好辦事,如果交代的工作做不好,新賬舊賬一起算,絕對不會輕饒!
丁晉默許了驛站小吏們的一些行爲,也是因爲了解到他們的諸般苦楚和艱辛,這些人身份卑下、仕進無望,俸祿又微不足道,既然想讓他們以後爲自己出力做事,適當的甜頭當然得給,這些人不懂什麼大道理,你和他們說種種作爲是爲國家爲社稷爲全縣老百姓都是白當,什麼也沒有物質利益對他們誘惑力巨大。
當然,對他們的容忍默許也有一個度:首先,種種舞弊之事不能被自己看到,一經發現嚴懲不貸,雖爲權宜之計默許小範圍的腐敗,但並不代表丁晉贊成此行爲;其次便是嚴卡關口,完善驛站政務管理制度,從最初始的方面,堵死“大腐敗行爲”的可能性,也就是讓他們可以得到些小油水,但要想貪圖巨利,絕不允許;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便是嚴打“貪污”行爲!
貪污和腐敗又自不同,在古陶驛的管理上,貪污可能會帶來非常糟糕的嚴重後果,舉兩個例子。
比如全天下的驛丁幾乎都擅長得客人“好處費”的勾當,便算是腐敗,按照朝廷制度,凡有資格居住驛站的官員,都有專門部門發給的“勘合”作過往憑證,每住一站,都得印結,然後由驛官註明“照例供應夫馬,並無額外多索”,當然,寫是這麼寫,那些達官貴人不額外多索是不可能的,這筆費用照例是地方財政負擔,而驛官之本事,就是儘可能利用“出結”這道手續,向住驛官員及其隨從索取“小費”。這算是丁晉默許範圍內的腐敗行爲。
而在以前,還有那刁滑一點的驛官就是儘可能把客人額外多索的賬面報得高一些,然後賺取“報賬”和“實支”之間的差額,中飽私囊,這便是典型的“貪污”。
貴客貪婪索取,限於不能輕易得罪的原則,丁晉無可奈何,但對後面一例驛官自行貪污的行爲,他絕對是深惡痛絕,嚴厲打擊,只要發現,輕則重仗三十,重則直接交與“司法曹”鄭元伯,下大獄伺候。
還有一種貪污行爲,因爲茲事體大,影響深遠,一個不慎便會牽連主官,丁晉更是謹小慎微地提防,對於犯事之人,格外冷酷殘忍。
這便是倉庫管理中的“貪污行徑”,驛站每日運來送往的貨物非常多,不乏其中還有供給皇宮使用的貢品,因爲允許路上有一定損耗,所以有些膽大機靈的驛丁便會趁着貨物存放在倉庫的時候偷雞摸狗,沾點便宜,尋常物事倒也罷了,有時如果丟失了貴重之物,朝廷追究下來,就是丁晉這個主官也萬萬脫不了干係,且受刑罰非常嚴重。
古陶驛自丁晉接手後,並沒有出現這般嚴重事件,但他不能不防,丁晉規定:一切貨物入庫後,庫房之門立即封存,派專職人員把守;且必須兩人以上一班輪換,不得有獨自一人看守,搬擡貨物時,也必須尊重此例;沒有自己的手喻,且不是看守之人,任何人不得進入庫房警戒線十米以內;違者必重罰,幾日前便有一個驛丁莽撞地進入了警戒圈中,結果被丁晉得知後,當着衆人面,重仗五十下,屁股都被打成了三瓣。
腐敗不是好事情,必然會有負面影響,默許腐敗也是無奈之舉,丁晉既然現在沒有能力爲屬下謀取福利,又想要折服他們,讓他們聽話出力,只能行此下策。恩威並施,雖然實際上一些驛官的好處比之從前少了很多,想要像從前那般徇私舞弊也艱難得多,但卻奇怪地反而感激丁晉給他們留了一條活路,還有那楊守般的人物,更是暗暗感激丁大人繞過自己一條小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