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二叔三叔和村裡的人一起去河裡捕魚,到時候可以曬魚乾。
曬魚乾一般是選螺螄青,價格不算貴,而且夠大,肉質夠鮮美,哪怕曬成了幹,味道也絕對棒。
曬成幹後,和醬雞醬兔醬鴨,灌腸一起,掛在屋檐下,誰家品種最多,誰家數量最多,誰家便最有臉面。
就整個村子而言,由於有花水木這個出色的獵手,還真沒有人能和花家來比品種第一的。
至於數量,花家肯定不會最多。
餘氏是最最節省的了,魚乾一般只曬兩條,一條自家吃,一條就和別的親戚當禮物換來換去,曬太多,吃不完也浪費。
至於野雞野兔由於不用啥成本(在餘氏看來),因此便讓花水木有多少便獵多少。
容月由於也會幫忙處理和醃製醬貨臘貨了,因此便和花水木一起進山。
花水木打來了,容月便就近在附近的河邊把動物給處理了,然後再父女二人擡回家。
容月很是喜歡這樣的日子,因爲可以天天打牙祭,天天烤只兔子吃。
不知道是二嬸還是三嬸提的,她們二人向花老爺子建議,是不是也讓這兩兄弟跟着花水木學學,畢竟農閒了,光是她們兩在家做活還有編席子也夠了。
這男人嘛,還是要學些手藝才行。
花老爺子一聽也對,本來幾個兒子就是一起和人家學打獵的,只不過,長子比較有出息,另外兩個兒子嘛,不提也罷。
不過,在家閒着也是閒着,能多打一隻是一隻。
多打了能賣銀子,現在在城裡,野雞野兔的銷量不知道有多好。
花老二和花老三原先是不願意的,不過,去了一次,倒是挺樂意去了。
容月烤兔子的手藝不錯,可在家呢?
不是青菜蘿蔔,要不就是醃菜的,誰願意啊!!
更何況,一天打一到兩隻兔子或者野雞好像也不是啥難事。
因此,只去了一兩天,後面,
花老二和花老三便挺樂意去了。
而人一多,容月便發現,她可操控的便多了。
哪怕花老二和花老三打得再少,二人每天也能打個四到五隻下來,可問題是,二人怕丟臉,死活也不願意說,至於花水木哪兒,容月又可以瞞下來。
因此,她基本每天都能瞞下三隻兔子下來,把它們扒了皮,收起那皮毛,再把他們醃製了,然後藏到樹洞裡,然後再偷偷拿去城裡變賣。
至於那皮毛,容月也想好了,老是麻煩姨夫也不好意思,自己用那兔毛縫製了一頂帽子,送給他當禮物。
有些像以前人家部隊用的雷鋒帽的,保暖又厚實。
總比姨夫現在和人家戴的一樣的烏氈帽強。
在現代的時候,容月見基本是一些老農才戴那烏氈帽,因此,看見自家姨夫戴那帽別提有多彆扭了。
也幸好小姨夫家是個開雜貨鋪的,到了冬天,醬兔,醬雞,醬鴨一類的,人家也賣。
雖然容月做的是用鹽醃製,不過,容月的手藝不錯,而且她的來源貨廣啊,兔子肥大,又新鮮,因此,隔十天半個月的拿去賣,人家倒也給賣了。
有些想要新鮮兔子的,只要提前預定,也可以!
本來容月說了,寄放在人家哪兒賣,怎麼着得放點銀子不是?
這利益共享,才能合作共贏,自己不能佔姨夫便宜。
誰知姨夫倒沒收。
人家開雜貨鋪的,還真看不上容月的這些寄存銀子,本來也知道大姨家家境一般,更何況,容月的銀子全部寄存在他媳婦那裡。
便很說明人家家裡的情況了,身爲親戚,沒能幫一把,他便覺得愧疚了,再收,怎麼好意思呢,容月還是個孩子呢!
應該說,過年前,容月靠着賣臘雞,臘兔倒也賺了不少銀子。
很快的,便到了大年三十。
大年三十,哪怕餘氏看容月一家不順眼,但也沒給他們什麼眼色,而小姨哪兒也沒任何
的消息。
雖然容月是常跑姨夫的鋪子,只不過,鋪子和家還有好長段距離,容月本來就是偷跑的,自然不敢多停留。
而年三十晚上,容月也得知,正月初三可以回外祖母家,她自然是高興的,她和母親回去,小姨自然也可以回去,到時候自然可以問問。
而這次也不知道花老爺子是怎麼回事,居然答應讓幾個兒媳婦回孃家三天,允許媳婦們初六上午回來,說是讓媳婦們和孃家好好團聚一二。
無論人家的目的是什麼,容月還是很高興的,哪怕嘴裡嚼着蘿蔔,也感覺吃肉似的。
不過,容月也沒高興多久,那邊麗娟便和正傑又鬧了起來。
二人好的時候,正傑都會幫着麗娟和正一鬧,可不好的時候,兩人又會打起架。
對於這種事,無論是正一,或者是容月都不會去管。
他們二人吵架打架,倘若你管了,你纔會倒黴,雖然事後容月會被餘氏罵,正一會被錢氏罵,不過,二人還是堅定不移的養成了不管閒事的好習慣。
而花正傑每次和麗娟吵架基本也是小事,不是爲一塊肉,就是爲一筷子菜。
飯桌上的人也習以爲常了,倒是錢氏,由於上次花正傑被麗娟砸過,因此,便一個勁兒的注視着,不過,見二人也就是嘴上功夫,便也管起自己扒飯來。
而錢氏這一忽視,便讓她過了一個不痛快的年。
應該說,麗娟早就習慣對姐姐或者對兄長動手動腳了,她上次砸了正傑,起先自然是怕的,可後來,也沒啥事,只不過,花老爺子夫妻對她冷臉了一段時間。
一沒打她,二沒罵她的,因此,這次她膽兒肥了,又把碗砸向花正傑哪兒……
正所謂一回生二回熟,人家順手了,力度自然也大了。
花正傑立即從凳子上給摔了下去,然後倒在地。
錢氏自然是撲了上去,花水森的反應也快,第一時間說他去找大夫,然後衝了出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