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瑜面無表情地重複:“和我結婚,我們共同承擔孩子的撫養權。”
“你是不是腦子燒壞了?”我不可思議地看着他。
只見他指了指自己的腦袋道:“這兒確實經常不作爲,但此刻我很清醒。賈如,你試想過上到法庭的局面嗎?我無所謂,你本身就是律師也肯定身經百戰不怕面對法庭,那麼米粒呢?我問過馮舟,說法官會考慮孩子的意願,勢必會讓米粒也站在法庭上接受法官和律師的詢問,這個場景你設想過嗎?”
心頭一震,這個問題我沒有深思過。
因爲——“你不懂法嗎?米粒這麼小,法官怎可能讓他上法庭。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孩子至少十歲以上法官纔會徵求意願。”
哪料周瑜卻道:“婚姻法確實是有相關規定,但如果辯方律師提出有可疑點呢?”
“什麼可疑點?”
他笑了笑道:“我就是隨便舉個例,馮舟擅長打這類官司,是她先提醒了我纔有此考慮的,可見之前肯定也有過類同的情況出現過。總之米粒是我兒子,我勢必是要參與他的人生,哪怕你是他母親,也無權阻止我對孩子的權利。若成,戶口本上米粒父親的那一欄填我的名字;若不成,那就通過你擅長的法律手段達成所願吧。”
在法庭上面對律師的再多刁難我都不怕,但是米粒那麼小,就要他面對法官的審問以及父母的選擇,何其殘忍?
我咬牙切齒:“你口口聲聲稱自己是米粒的父親,卻將米粒往法庭上推,你於心何忍?”
“所以我才提出結婚的提議,這不正是雙贏的結果嗎?既可以免去米粒受驚,又可以讓我名正言順地成爲米粒的爸爸。”
我的氣怒在瞬間被壓制,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問:“那你對我的怨憤呢?你之前說我欠你兩條命,現在你說要跟我結婚,就不怕你母親泉下有知?”
周瑜面色一沉,“不要提我媽。”
我挑了眉,“既然談到結婚,怎麼能不提你媽?當初我跟你草率領了證,事後你家人中屬你媽最爲反對,至於反對的原因,其實你不該來問我,而是回去問你的家人。另外,你跟我提結婚,你家人同意了嗎?”
“這些你都不用管,只要給我明確答案就行。”
我直接起身而走,來到門邊時回眸看他,“周瑜,當初我便是不顧後果的與你領了證,但最終卻硬生生地被逼着過年時離了婚,你認爲我還會重蹈覆轍嗎?”
拉開門走了出去,環視店內不見棠晉與馮舟身影,徑直走出了店門。
卻在走出門時手機忽響,我低頭劃過屏幕放到耳邊,周瑜在那頭只說了兩字:“你會。”
心尖抽了抽,我摁斷電話。
看見路邊兩道身影並肩而站,隔着一臂的距離,馮舟側了頭看着棠晉時,眼睛裡有光。
周瑜原本在我眼中渾身都是光,可突然好像黯淡了成了宇宙裡的塵埃,再努力想他全身是光的樣子,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到這時才恍然而悟,那其實是看着他時,我眼裡的光。
回去的路上棠晉沉默了一路,到了事務所纔來問我與周瑜的談判進展。
“結婚?”難得棠晉臉上也露出了意外。
我聳聳肩,表示事實就是如此荒唐。
棠晉看我的眼神變得很微妙,“不會Zhou的動機是這吧。”
我沒應這話,周瑜的動機是什麼到此時已經不重要,關鍵是我的軟肋被他牢牢抓在了手心。這個局我沒法破,因爲涉及到米粒,我不可能讓米粒真的去到法庭上的。
就這問題我甚至還特意徵詢了棠晉,他說從原則上有婚姻法規定是不會傳訊年齡太小的孩童,但如果有特殊情況是會例外的。比如,家暴。
聽見“家暴”兩字我震了震,眉宇緊蹙而起了看向棠晉,“你的意思是……”
棠晉朝我點了下頭。
即使婚姻法上有規定孩子必須要十歲以上纔有能力向法官表達意願,但是如果律師往家暴一類的方向去靠攏的話,米粒勢必還是要被傳訊到法庭。
等於是如果跟周瑜把官司鬧到法庭上,那麼就必須冒着米粒會受傷害的風險,而這是我最不想見到的事。
晚上去接米粒的時候,我忽然問:“米粒,你想要有個爸爸嗎?”
米粒反問我:“不是已經有爸爸了嗎?周叔叔就是啊。”
“那你希望他當叔叔還是當爸爸?”
米粒歪着腦袋想了想,不太明白地來問我:“叔叔和爸爸有什麼區別?”
我有些被他難住,這個要讓我怎麼區分?“叔叔就是朋友,爸爸是……”卻聽米粒突然截斷我道:“我知道了,爸爸就是要跟我們住在一起,那我要周叔叔當爸爸。他可以陪我一起搭機器人,上回他答應和我一起做風箏的呢,也沒見他人。”
蹙了蹙眉,結婚就是要住在一起……
不知道是不是血緣親情的關係,米粒對周瑜有着不同常人的親膩,而周瑜又投其所好,私下裡瞞着我偷偷聯絡了不知多少次。現在想來,這個人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預謀的,他早已經把米粒的心給收買了。
是我對他不防備,被那假象給騙了。
回到家我去放熱水準備東西給米粒洗澡,拿好後回走到客廳要去叫米粒,卻聽見他正樂滋滋地在對着電話手錶說話,無疑跟他通話的人正是讓我咬牙切齒的那位。
“媽媽說讓你當爸爸。”
第一句話聽到就讓我瞪眼,我幾時跟他這麼說了?而那手錶裡傳來的嗓音懶洋洋地在問:“哦?你媽媽是怎麼說的?”
米粒沒發現我站在身後,手舞足蹈地開始形容:“就是媽媽去外婆家接我的時候問我想要爸爸嗎?我說我已經有周叔叔當爸爸了,她又問我叔叔和爸爸的區別,我回答她爸爸就是要跟我們住在一起的,叔叔,你當了我爸爸後會和我們住一起嗎?會陪我一塊做機器人嗎?”
我簡直哭笑不得,米粒把我跟他的對話完全搞反了張冠李戴,而某個人的迴應更可惡:“要住一起啊,有點困難哦,你媽媽估計不會同意。”
米粒失望而道:“啊?我們幼兒園的小朋友的爸爸媽媽都是住一起的啊,爲什麼你和媽媽就不能住一起呢?媽媽爲什麼要反對啊?”
“這個要問你媽媽。”
我磨牙開口:“周瑜,你能不胡亂教孩子嗎?”
結果手錶裡直接傳來嘟聲,他在那邊給掛了!米粒愣愣地看看我,又再看看手錶,第一反應是往身後縮,“媽媽,我以後再也不跟叔叔打電話了。”
心頭一頓,米粒還記得上次我生氣奪走他手錶的事,潛意識裡就判定我反對他跟周瑜私下通電話。所謂言傳身教,當真是大人的一言一行都深刻影響着孩子。我蹙了下眉立即舒展開,走過去撫摸了下他的頭道:“別害怕,媽媽不反對你跟叔叔打電話。上回是媽媽不對,不該奪走你的手錶的,你看後來媽媽不是還給你了。”
米粒點點頭,卻問:“那媽媽你會同意叔叔跟我們一起住嗎?”
問題又回到這上面來,我不至於應付不了孩子,轉移了話題稱要洗澡了就糊弄過去。安排了米粒睡覺後,手機上有兩個未接電話都來自周瑜,還有一條短信。
短信很簡潔:是不是可以準備婚禮了?
我拿手機的手指緊了緊,凝了半響快速打字:不用婚禮,直接領證就行了。
確實我有在藉着米粒傳話,要我親口向他妥協做不到,引導了米粒把自己的意思傳達給了他。儘管米粒傳話傳的顛三倒四,讓我欲哭無淚,但主要意思也就是那了。
不知道他是在想怎麼回我,還是手機不在身邊,在我短信發過去後足足隔了五分鐘才收到他的回覆,就兩個字:也行。
心頭滑過的情緒我不想定義爲失落,只是整夜都沒睡着,一直輾轉反覆到天亮。
起身漱洗完了去廚房想給米粒做早餐,可翻遍冰箱除了速凍的餃子外什麼食材都沒,這纔想起自己本來打算昨天去超市填補食材的,可後來給忘了。
速凍的餃子不打算煮給米粒吃,我只能喊外賣。
時間還早,準備再過半小時去叫醒米粒,門鈴響時以爲是送外賣的,可門開後我不禁側目,周瑜竟站在門外,還一身筆挺的正裝。蹙了眉面色不善而問:“你怎麼來了?”
“昨晚不是說好了去領證嗎?”
我頓了頓,“什麼時候說是今天了?”
“今天跟明天有什麼區別,你難道還相信那什麼黃道吉日?擇日不如撞日,我把戶口本也帶過來了。”他說着還擡手晃了晃,正是拿着戶口本。
我咬了咬牙:“我信。”
周瑜拿出手機搗鼓了一會,翻過屏幕給我看,“今天剛好是好日子,宜嫁娶。”
我看那屏幕上,他還當着搜了黃曆出來。
“米粒呢?今天不是週一要上學嗎?”只見他朝門內探了探頭後問,正在這時他身後的電梯門開了,外賣小哥拎着東西走了出來,看見我們後詢問:“請問是哪位點的單?”
我出聲示意:“是我。”
正要從外賣小哥手上接過袋子,卻被旁邊伸出的手先一步劫下,外賣小哥不疑有他,遞了袋子就轉身走回了電梯。於是,周瑜堂而皇之地越過我走進了門,嘴裡還故意問:“怎麼大早上的喊外賣,你不會做早餐的嗎?”
對他的挑釁我權當耳旁風吹過,既然人已經進了門,要再趕出去除非是大動干戈。想想也沒必要,今後總歸是要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擡頭不見低頭見,不可能次次都大動干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