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莫嘉美又狠狠吸了一口煙,這次,她將煙悶進肺裡憋了好一會兒這才吐出來,幽幽地說,“還沒到那一步。只是我煙癮很大。戒了好幾回了,就是戒不掉。”
她的臉被煙霧遮掩,若隱若現,就像在夢境中迷幻。待煙霧消散,她的臉重新清晰起來,她的樣子一點一點滲進眼中,陌生得令人心痛。
莫嘉美彈了彈菸灰,眯起眼望向遠方,反問:“那麼,現在,你還喜歡我嗎?”
駱逸辰走近她身後,試着扶住了她的肩。她身子微微一顫,卻並沒有逃避。
他便將她緊緊擁進了懷中。
他的下巴抵着她的額角,細細摩挲着;他的呼吸一次比一次深沉。
“小美……”他的聲音在她耳畔喃喃響起,“我喜歡你……不管你是什麼樣兒的,我都喜歡……”
“呵。”莫嘉美冷笑一聲,並不爲所動。她將臉往旁邊微微傾斜,拒絕與他再有任何肌膚之親。她將煙含在嘴裡,慢條斯理地說:“你這是在自欺欺人。你只是不願放棄自己一直追求的那份自以爲是的美好罷了。可惜,這個世界上,哪有那麼多的美好。”
“但你給了我最美好的生活。”他覺察到她的遠離,於是扳住她的臉,在她臉頰上輕輕吻過去,趁勢托起她的下頜,想要去吻她的脣。
她卻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說:“這次我會把你的舌頭咬下來。”
“是嗎,那儘管試一試。”說着,他不管不顧地貼上了她的脣。
莫嘉美站在原地,紋絲不動。
他只覺自己的脣彷彿貼上了一個沒有生命的雕塑上,而那件雕塑的嘴角正噙着嘲笑,就好像早已料到這樣的局面,正等着看他的笑話。
駱逸辰腦袋一炸,幾乎要崩潰了。
“小美……”他喃喃着喚了一聲,鼻尖無意識地一搐,淚水便從眼角滲了出來。
他以爲自己還可以再堅持,可事實證明,在面對幻境破滅的那一刻,男人有的時候比女人更脆弱。
“爲什麼要這麼對我?……我究竟做錯了什麼,你要對我這麼絕情?……”他仰起頭,努力想把淚水逼回去。
“你什麼也沒做錯。”莫嘉美的語氣冷靜得就像在做工作報告,“如果一定要找出一個錯來,好讓你過得了自己這關,那我只能說,你入錯了行。如果你不在娛樂圈,我就不會找上你。你只是我的工具罷了。”
“工具?……”駱逸辰徹底傻掉了。
事情要從三年前說起。
莫嘉美有個男朋友,叫貝若安。他們是高中同學,他們的戀情,在繁重的學習及高考的壓力下偷偷綻放。
高考那一年,莫嘉美考上了警校,而成績一向優秀的貝若安卻名落孫山。
其實現在上大學早已不像從前那樣困難,各種各樣的成教班、專科班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只要交的錢夠多,在大學學習夠努力,到畢業的時候,這些學生多半都會轉成本科,拿的文憑和當初考進來的同學一模一樣。
所以貝若安仍然順利進了大學。
但因爲是屬於“特招生”,這讓他在莫嘉美面前多多少少有些自卑。
大學是個神奇的地方,要多高尚就有多高尚,要多腐朽就有多腐朽,全憑自己的選擇。在那裡,既有每天到自習室圖書館用心讀書的學生,也有每天花天酒地,賭博把妹的混混。
很不幸,貝若安很快成爲了後者。他開始頻繁泡酒吧,泡迪吧,第二天因爲精神不振而曠課已成爲家常便飯。
莫嘉美每次來找他,都會以吵架收場。
直到最後一次,莫嘉美來到宿舍時,發現他正摟着一個陌生的女孩睡在牀上。
莫嘉美什麼也沒說,什麼也沒做,掉頭走出去,從此以後再也沒有找過他。
沒有人知道,在回去的路上,坐在公交車裡,她的臉上就沒有幹過,以至於坐在她身旁的陌生男人好心地碰了碰她的胳膊,悄悄問:“需要幫忙嗎?”
她搖了搖頭,禮貌地說了聲“謝謝”,在下一站下了車。而她並沒有到達目的地。她只是不想再受到打擾。
直到這學期末,警察突然找到了她。
“你是莫嘉美嗎?”
“是……你們?……”
“貝若安你認識嗎?”
“認識……”
“你和他什麼關係?”
“我們以前是戀人,但已經分手很久了。出什麼事了嗎?”
“他死了。”
“死了?!”這個消息太過震驚,她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麼死的?!”
警察說:“現在案件正在偵破過程中,具體情況我暫時不能透露。你知道他都和什麼人在來往嗎?”
“不……我不知道……我們分手已經很久了……”
“那分手之前呢?”
“我不知道……”除了回答這四個字,她已不懂說話。
警察很快結案了,結論是,貝若安是跳樓自殺的。證據是,警察在他的E-MAIL裡找到了一封沒有發出去的信。那封信的收件人,正是莫嘉美。看了這封信後,警察認爲,這封信之所以沒有發出去,是因爲他實在是沒有臉面再去面對他的前女友。
貝若安就這樣莫名其妙地死了,死在元旦前夜。他硬是沒能挺過新的一年。
如果他不死,也許再過不了多久,他就會成爲她腦中一個淡去的記憶,就算回想起來,也不會再有心動的感覺。這對於一個被感情傷害過的女孩來說,未嘗不是最好的結果。
但他偏偏用這樣的方式讓她對他刻骨銘心。
他爲什麼會在臨死之前給自己寫信?
信裡都寫了什麼?
是否與他們分手有關?
還是這件事背後,另有隱情?
種種疑問,就像一串連環套鎖,不解不快。
更何況,以她對貝若安的瞭解,她認爲他這種人是不可能有勇氣去自殺的。
然而,僅憑她的感覺,警方根本不會立案。
莫嘉美決定自己去調查他的死因。
她動用了一點手段,準確地說,是利用了父親在公安局的“職務之便”,將那封被警方封存的電郵調了出來。
信裡的內容讓她大吃一驚。
原來,貝若安第一次進酒吧,就被人騙着吸了一口“煙”,從此染上了毒癮。爲了湊錢買毒品,他不斷地找藉口向家裡要錢。當家裡再也拿不出錢的時候,他便想着去賣血。結果因爲抽血的時候被發現有吸毒的針眼而遭到拒絕,從而斷送了他“賺快錢”的惟一一條路。
就在他走投無路之際,在“朋友”的介紹下,他開始通過幫人代貨,以販養吸。
爲了不連累在讀警校的女朋友,他不得不用找人*的極端方式逼走她。
沒了她,貝若安基本上就不再有任何顧忌。放縱的結果,是他發現自己染上了愛滋病。
這種絕症對於一個對生命早已不報希望的人來說,未嘗不是一種解脫。
在拿到醫生的診斷書的第二天,貝若安從六樓宿舍直接跳了下來,結束了年輕的生命。
莫嘉美震驚極了。
她萬萬沒有想到,就在她的眼皮底下,居然發生了這樣驚天動地的大事,而她卻一無所知;那她這警察,當來何用?
不到一秒鐘的時間,她已做出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她要查出害死貝若安的兇手。
是的,是兇手。貝若安雖然是自殺的,可如果沒有那個遞煙給他抽的人,沒有提供毒品給他的人,也沒有找他“代貨”的人,他不會走上自取滅亡的道路。
兇手也許是一個人,也許不止一個。
這便意味着追查這件案子的難度相當高。
莫嘉美開始調查貝若安的社會關係。爲了儘快獲取資料,她不惜扮成小太妹,流連於貝若安曾經經常會出入的酒吧、迪吧,結識了不少人,終於讓她打聽到那個讓貝若安染上毒癮的人。而得到這條珍貴線索的代價,卻是被學校開除。
那天深夜,莫嘉美所在的那個圈子裡的人已經喝得有些高了。不知怎麼的,就和另外一個圈子裡的人發生了衝突。
莫嘉美還沒搞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雙方就已經摔杯子操椅子地動起手來。
這種場合下,如果還想繼續混下去,就不能袖手旁觀。爲了圖表現,她同那羣人大打出手,打傷了不少人。警察趕來的時候,將她也一併帶回了警局。
在此之前,爲了查這個案子,她已經曠了不少課;現在又在外面鬥毆滋事,學校毅然決然將她開除。
對於她的遭遇,圈子裡的一個年紀比較輕的男孩子給予了一定的同情。打架那晚上,要不是她替他擋開了一個人的襲擊,這個男孩的腦袋就會被啤酒瓶砸開花。基於以上兩個原因,這個男孩向她透露了這個消息。
那個人綽號叫“一哥”,年紀大約在三十歲上下,因爲長相帥氣,他常常自詡自己如果去當演員或者做主持,肯定會是電視臺的“一哥”,所以有了這麼個綽號。至於他真名是什麼,究竟長什麼樣兒,那男孩子表述能力有限,即便她請來了素描高手,也無法繪製出一副肖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