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華說完之後,看着面前的黃天嘯,他略微頓了頓,然後繼續分析道:“當初我給張軍驗完屍體之後,便知道他是死於謀殺,而不是自殺身亡。
破綻出在張軍的兩隻手上,因爲張軍的兩隻手實在太乾淨了,他的手指甲縫裡除了一些麻繩碎末之外,沒有任何東西,咋一看,張軍手指甲縫裡的麻繩碎末,是他上吊自殺的最好證據。
但是,你也不想一想,死者腳底下還擺着五六塊青磚呢,這些青磚因爲是從周圍墳頭上臨時搬過來的,所以兩面還都粘着泥土,用手一摸,泥土沾的滿手都是。
如果死者在臨死前真的搬過這些青磚?爲什麼他的雙手這麼幹淨?指甲縫裡爲什麼一點黑泥都沒有呢?很顯然,那幾塊狀似死者墊腳的青磚,並不是張軍自己搬來的。
看到這兒,我便知道張軍的死亡屬於謀殺了,我當時雖然懷疑此事和你有關,但是還沒有十足的把握,直到李牧失蹤之後,我才斷定張軍的死和你有關。”
當劉華分析到這兒時,黃天嘯點了點頭,然後插話道:“副總捕頭又說對了,張軍的確是被我殺死的。
將妙慧殺死後,我換了一身衣服,守在縣衙旁邊。當我看到張軍率領幾名批捕快外出的時候,我便知道妙慧的屍體已經被人發現了。
我孰知縣衙辦案的程序,如果轄區出現命案,第一任務是保護好現場,其次在展開偵查,但假如案件的性質超出了自己的能力範圍,就必須要向上級彙報。
張軍的本事我知道,那廝除了正事幹不了之外,其餘的事情全都在行,憑他那兩下子想要破獲無頭女屍案,簡直是天方夜譚,因此我斷定他看完現場後,必定會走程序,也就是先回縣衙稟告,接着去知府衙門彙報案情。
所以我在縣衙門口等着他出現,果然不出我所料,也就是半個時辰左右,張軍急匆匆的回縣衙了,當他從縣衙出來後,我現身攔住了他。
看到我後,張軍十分意外,愣了片刻後,他問我有什麼事情?我爲了將他騙出去,便編造了一個理由,我說總捕頭佟震正在我家裡做客,讓他跟我一起拜會總捕頭。
張軍聽到這兒,非但沒有起疑,反而十分高興,恨不得馬上就跟我回家,我擔心跟張軍走在一起,會引起別人的注意,所以找了個藉口先行一步。
我對張軍囑咐到,說總捕頭是來暗訪的,讓他不要聲張此事,以免引起總捕頭的不滿,說完,我便走到遠處隱藏起來,看看張軍有沒有跟上來?
但是我沒有想到,張軍聽到我話後,爲了表現出對總捕頭的尊重,竟然回去換了一身新衣服,穿戴一新之後,他才朝着我家的方向走去。
當他快來到我村的時候,我在村子外邊截住了他,謊稱總捕頭已經聽說無頭女屍的事情,獨自去河流的上游尋找屍源了,我讓張軍跟我一起去河流上游幫總捕頭。
一聽能跟總捕頭接上頭,張軍頓時來了精神,想都不想的就馭使馬匹跟我朝亂葬崗跑去了,到了亂葬崗後,他下馬朝四周找了找。
見沒有總捕頭的身影,張軍便已經有些不妙的預感了,看了我一眼,想要騎馬往回跑,我豈能讓他如願,一個縱身將他制住,然後用手掐死了他。
殺人就是這麼簡單,將張軍掐死後,我拿出隨身攜帶的繩子,將繩子系在我手指的掐痕處,然後把他的屍體掉在了那顆歪脖子樹上。
接着,我從周圍的墳頭上搬來幾塊青磚,將青磚摞在張軍的腳下,當青磚能夠託到張軍的腳底時,我在將青磚推倒,僞造了一個現場。
做完這些,我便騎馬回家了,正如你所說,回到家中後,我發現院子裡和屋裡沾有一些粘土和紫泥,那時,我已經知道張軍已經派人去楊州府彙報案情了。
以我對總捕頭的瞭解,他聽到這個案件後,肯定會親自趕到運河勘察現場的,而一旦總捕頭來到運河縣,他必定會來我家做客。
我擔心總捕頭看到那些粘土和紫泥後會起疑,所以我把家裡仔細打掃了一遍,又換了一身新衣服等待總捕頭出現,只是沒有想到,你劉副總捕頭竟然也跟着一起來了。
通過簡單的接觸,我便發現副總捕頭心思縝密,所以後期行事的時候,更加謹慎了幾分,可即使這樣,卻依舊露出了破綻。
剛剛副總捕頭說是因爲李牧的失蹤而懷疑到我的?可我在這個環節上,自問沒有出現任何紕漏,不知副總捕頭是根據什麼將我鎖定的?”
“氣味。”說完這句後,看到黃天嘯臉上露出一絲不解,劉華淡淡解釋道:“我在第二次去李牧那裡的時候,發現他的辦公室裡有一股草藥味。
事後,跟李牧同一辦公室的田旭過來解釋說,那是因爲李牧經常幫他病重的妻子熬藥,日積月累之下,所以身上總是帶有一股草藥味。
其實這句話也可以用在你身上,前段時間,你因爲經常幫你父親熬藥,所以你的身上也帶着一股草藥味,只不過你自己聞不出來而已。
當我們去李牧家中尋找李牧的時候,在他家裡見到了他妻子經常服用的那種草藥,也聞到了那股草藥味,很奇怪,那種草藥味,跟我在李牧辦公室裡聞到的那一種氣味並不一樣。
還記得那次你因爲出去辦差,所以回來到很晚的事情嗎?那次因爲你沒有回來,我跟總捕頭只得互相分工,伺候你患病的老父吃飯喝藥,那時候,總捕頭負責做飯,而我則負責幫你父親熬製草藥。
那是我第一次熬草藥,我擔心把草藥給熬壞了,所以一直守在藥罐子旁邊,一邊聞着草藥的氣味,一邊查看火候,那種藥味我到現在還記憶猶新。
我跟總捕頭去找李牧的時候,雖然房間裡草藥味已經很淡了,可我依舊聞出來了,當我在李牧辦公室裡聞到那股熟悉的草藥味後,我便知道你去找過李牧。
還記得當時咱們的分工嗎?你去富紳家裡諮詢那些尼姑,問她們認不認識一名三十歲左右的尼姑,而我跟總捕頭回縣衙找李牧瞭解情況。
那時候,你應該是在縣城的那些富紳家裡,而不是去縣衙找李牧,如果我沒有說錯,那具穿着你衣服的無頭男屍,應該就是李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