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總統府西客廳裡的大總統辦公廳寶華庵,孫中山與黃興會見了從日本漂洋過海而來的犬養毅和頭山滿。
頭山滿看着用開水直接沖泡起的茶葉,在宛如女子肌膚般細膩的青花瓷杯子裡浮浮沉沉,一縷集山川靈氣的草木清香隨嫋嫋升騰的蒸汽飄散,茶香滿屋,他貪婪的吸了一口,笑道:“日本的茶道還保存漢唐古韻,中國的茶道卻經過千年的演化變得越來越實際,這是不是就叫做返璞歸真?”
在頭山滿和孫中山、黃興老朋友之間侃大山的時候,另一邊沉默的犬養想起離日赴華之前,爲聽取日本政府對中國的外交政策,特往訪西園寺首相,詢問:“政府是否絕對不許中國實行共和政治?”西園寺輕笑着否認道:“沒有這回事,鄰國採取何種政體與日本無關。”但外務大臣內田康哉卻對犬養說道:“中國實行共和政治對日本不利,所以我們反對,必要時,日本將以武力維持中國的君主政體。請您將這種方針轉達南方革命黨的領袖。”
說起孫中山就職後,一直心存二念,在和、戰兩派之間搞平衡。如果袁世凱接受他提出的條件,和議成功,那當然好;如果袁世凱不屈從他的最後通牒,南北決裂,惟有一戰。僥倖戰而勝之,武力推翻滿清,以前向袁世凱的承諾都將作廢,他將成爲中華民國的正式大總統。孫中山這種矛盾心理,除了理想派的作用,也與日本政府的政策和日本顧問對他的影響有關。
武昌起義時,日本政府正值第二次西園寺內閣時期。清政府陸軍部通過日本駐京武官請日本供給武器彈藥以討伐革命軍。西園寺首相、內田康哉外相和石本新六陸相經磋商,決定答應清政府的要求,並在10月16日由內田外相訓令駐華公使伊集院彥吉讓“本邦商人”供給槍炮彈藥。因爲英、美、法、俄、日駐漢總領事已與鄂軍政府會商,承認軍政府爲獨立團體,於南北戰事,絕不干涉,此事如被民軍政府獲悉,日本就得因違反中立而在外交上蒙受重大的不利。但內田外相仍訓令伊集院公使,叫他好好向攝政王傳達:“帝國政府之所以敢於冒此巨大風險爲此舉動,實際上不外是出於考慮清國政府的特別好意和必須維持東亞的大局。”首相、外相、陸相磋商後決定經太平商會,三井、大倉、高田合資,向清政府出售武器,但參謀本部不顧三相的反對,準備向民軍輸送武器。原敬內相密令警保局長默認此事:“根據今日的形勢,還完全不能判明叛徒和官軍的情況如何,所以只站在外交理論一邊,終究不免對我國不利。”
內田良平是日本冒險家。1901年創立了極左翼的黑龍會,捲入了1894年的東學黨之亂,那場亂子直接導致了第一次中日戰爭。他一貫主張對俄國開戰。他支持孫逸仙1911年的革命,期間,他竭盡全力製造中國人之間的矛盾,以便使中國人更依賴日本和日本人的領導。他聽到武昌起義的消息後,在10月下旬急赴朝鮮漢城的途中從航業暴發戶山下龜三郎處聽說,太平商會正把大量武器運往北京政府,他立即打電報給益田孝說:“革命即將成功,三井幫助清朝亦無妨,但不要忘記援助革命黨。”益田孝與井上馨磋商後,便同桂一起去拜訪西園寺首相。內田還打電報給在上海的宮崎寅藏,讓他請孫中山、黃興等人打電報給西園寺、井上、桂太郎等求援。
這就是之前黃興致電日本政界元老井上馨,要求日方提供援助的原因。
犬養毅想到這裡,將西園寺首相和內田外相對中國革命的態度轉告孫、黃。
犬養毅爲了與來華的頭山滿等人一直在鼓動日本財界向孫中山借款、購買軍火。因此,他對孫中山道:“如聞者袁有妥協之意,而閣下亦頗欲之。夫不衄一兵,而能成共和政體,貴國之福莫大於此。袁譎詐百端,心術不測,若陷其計中,大事去矣!”
犬養毅等日本浪人表面上行俠仗義,爲援助孫、黃的革命來到中國,骨子裡卻在爲日本政府的外交政策效力。日本對東北早有野心,虎視眈眈,靜待時機。武昌起義後,日本支持清廷派兵南下進剿民軍;袁世凱出山後急欲停戰,日本又借維護君主制度爲由從中破壞;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南北議和,眼看已成定局,日本立刻表示暗中支持孫、黃,與袁決裂;其目的無非是欲中國陷入內戰,永久分裂,一手扶袁,一手助孫,乘亂奪取東北。今見孫、袁欲要妥協,和議將成,中國勢必統一,日本就將失去窺佔東北的機會,中國的統一可是日本最不願看到的,所以犬養、頭山二人爲阻止議和而稱“妥協對革命黨不利”,勸說孫、黃不要與袁妥協。漢冶萍借款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秘密開始了。
日本製鐵工業與漢冶萍公司已有十多年的合作關係。1889年,湖廣總督張之洞開辦漢陽鐵廠,這是中國第一家近代化制鐵廠,它冶煉湖北大冶的鐵礦石,但因經營不善而在1896年被盛宣懷接管,成爲官督商辦的企業。同年,日本開辦的八幡制鐵所,也打算以大冶鐵礦爲原料,於是,在伊藤博文1889年訪問北京謁見西太后時,懇請中國向日本出售鐵礦石,約定供給漢陽鐵廠當時缺乏的焦炭。不久,八幡制鐵所與張之洞、盛宣懷協商,並於1899年4月簽訂協定,從1900年起五年間日本每年購入五萬噸鐵礦石,供給中國同量的焦炭作代價。1902年,日本興業銀行與德國的銀行競爭,以今後三十年的鐵礦石出售收入來償還爲條件向中方貸款300萬日元。1903年春,盛宣懷與上海總領事小田切萬壽之助開始談判大冶借款;第二年1月,簽訂關於中國不向他國租借和割讓大冶鐵礦、不向第三國出售該礦礦石、而八幡制鐵所不買大冶以外的礦石的協定。日俄戰爭後的1906年,三井物產以貸款400萬日元獲得漢陽鐵廠的生鐵包銷權,大倉組以貸款200萬日元取得江西萍鄉煤礦的煤炭包銷權。但漢陽鐵廠因增添設備、借債過多和經營不善,而在1908年同萍鄉煤礦和大冶鐵礦合併,成立漢冶萍煤鐵礦廠**,由盛宣懷任督辦,訂立了從正金銀行借款300萬日元的契約。經盛宣懷的努力,1910年,漢冶萍公司允許外國資本家可以投入不超過資本總額二分之一的資本,並同外國簽訂了合營契約,日本的商務代表爲三井物產的高本陸郎,英、美、德也有代表出席。1911年,日本又以漢冶萍公司作抵押向其貸款2400萬日元,其中1800萬日元爲漢冶萍新鐵廠的建設資金,600萬日元供公司償還欠歐美各國的債務。十幾年來,日本在漢冶萍公司扶植了自己的勢力,使其成爲中國最大的現代化鋼鐵聯合企業,又對日本的鍊鋼業,即八幡制鐵所,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原敬內相在1911年10月1日聽取漢陽鐵廠工程師西澤公雄的彙報後,在其日記中寫道:“不管怎樣,不妨把大冶地方視爲我之勢力範圍。”這是武昌起義前十天的事情。
但,即使漢冶萍公司與日本的鋼鐵工業生死攸關,日本政府和財界也絕不會在中方承諾給予巨大利益之前借款給民國政府。
其實,早在1911年12月12日,陳其美、宋教仁即委託日本黑龍會幹事長內田良平以“滬軍都督代表”名義向三井物產借款。
自從孫中山通過的宮崎寅藏和山田純三郎向三井物產提出借款的要求,上海支店長藤瀨政次郎答應以中日合營漢冶萍爲條件貸款500萬日元,這個比起吃相難看的李想不知好了多少倍,孫中山立即表示接受了這個條件。
應孫中山之請,宮崎寅藏介紹三井物產會社上海支店長藤瀨政次郎,交涉借款事宜。藤瀨說在一週內向本社發電報,而山本條太郎,三井物產的常務董事決定向南京貸款,在元旦早晨便同八幡制鐵所長官中村雄次郎一起去拜訪了內田外相和西園寺首相。
恰在此時,臨時政府委任的赴日借款代表何天炯和罷官後流亡日本的盛宣懷取得了聯繫。孫中山指示何天炯向盛宣懷募款。何向盛提議,以漢冶萍公司資產作抵押向日本銀行借款500萬日元轉借給民國政府。
盛宣懷致函孫中山,告知向日本正金銀行商借款事,該行提出“必有合例抵押品方能商辦”,當他提出以漢冶萍公司產業抵押借款500萬日元時,正金銀行又以中國內亂、漢冶萍公司不能如期交貨、目前能否開工實無把握等理由拒絕。
何天炯在收到孫中山“欲漢冶萍籌款”之電轉告盛宣懷,盛對此表示“義不容辭,但目前即以產業加借押款,無人肯借,或如來電所云,華日合辦,或可籌措;或由新政府將公司產業股款、欠款接認,即由政府與日合辦,股東只要股款、欠款皆有着落,必允。否則,或由公司與日商合辦,均可”。
大冶鐵礦商務部副部長陳萌明奉盛宣懷之命赴南京,他在外交總長王寵惠的陪同下謁見孫中山,孫中山向陳萌明表示:“民國與盛並無惡感情,若肯籌款,自是有功,外間輿論過激,可代爲解釋。惟所擬中日合辦,恐有流弊。政府接認,亦嫌非妥當辦法,不若公司自借鉅款,由政府擔保,先將各欠款清償,留一二百萬作重新開辦費,再多借數百萬轉借與民國。原借還期、利息等統由民國正式承認,與公司訂合同,依期付息還本於公司,於公司無一所損,更得民國維持,兩皆裨益。”盛宣懷覆電:“無人肯借,乃外人恐政府幹涉之故。今政府允借,且允擔保,必有人肯借,英、美人現有欲借者,只須公司出面耳!”陳萌明要求孫中山將漢冶萍公司產業及盛宣懷私產已充公者一律發還。孫中山說:“動產已用去者,恐難追回;不動產可承認發還。若回華,可任保護。如何?”盛宣懷以孫中山之意與原擬中日合辦不符,且漢冶萍欠款甚巨,表示借款之事難以辦到。
何天炯致函漢冶萍公司:“刻接南京政府來電,須將該公司改爲華日合辦,因等鉅款以接濟軍費,茲請貴公司即日照行,所有後事新政府能一力保護,斷勿遲疑可也。”黃興電告盛宣懷,南京臨時政府授權三井洋行直接與盛交涉借款事宜:“前由何天炯轉達尊意,承允助力民國,由漢冶萍公司擔借日金五百萬元,歸民國政府借用。見義勇爲,毋任欽佩。茲特請三井洋行與尊處接洽,商訂條約,即日簽押交銀,公私兩益,是所切盼,並復。陸軍部總長黃興叩。”日本正金銀行再次拒絕盛宣懷的借款要求,小田切萬壽之助復盛宣懷函,堅持以中日合辦爲借款條件:“敝行因貴公司無貨可抵,按照敝行章程斷難再行通融。惟聞三井曾有華日合辦之說,弟一再籌思,除此實亦別無辦法。”
盛宣懷爲此致電黃興:“南京陸軍總長黃鑑:電悉。頃日商小田切面稱,不願擔借,要求合辦。何君天炯來函,華日合辦政府已許可,而貴電無‘合辦’字樣。合辦雖系舊礦律所準,然以法律論,必應政府覈准,方敢遵行。究竟民政府主意如何?日代表在此專候,請速核奪電覆。來電請交陳萌明密電發。”
之後,幾經交手,極富外交經驗的盛宣懷看出了問題:何天炯來函說,南京政府同意合辦漢冶萍,黃興的兩封電報卻無“合辦”二字,何、黃函電兩歧,究竟是何天炯有所誤會,還是孫、黃急欲借款,與三井合謀,又授三井全權逼迫他接受合辦條件,黃興給他的電報無“合辦”二字,顯然不願留下把柄,日後一旦泄露,激起輿論譴責,好把責任推到他的頭上。
盛宣懷施以拖延戰術應對何天炯和三井的催逼。急不可耐的三井洋行上海分行經理山本條太郎急電孫中山:“接東京電,閣下致盛電未切要害。敝處已電覆東京雲:閣下已授權三井與盛談判,請遵行。如本月底各項條件未能爲盛所接受,談判即作破裂論,貴政府即可對漢冶萍及盛氏產業採取必要措施。請閣下將此點電盛、何。三井。”黃興當即按山本之意電告盛宣懷,措辭嚴厲,語帶要挾:“前電諒悉。至今未得確切回答,必執事不誠心贊助民國。茲已電授全權於三井洋行直接與執事交涉,請勿觀望,即日將借款辦妥,庶公私兩益,否則’民國政府對於執事之財產將發沒收命令也。其早圖之,盼復。”
孫中山致電山本條太郎:“已遵來電各點電盛。”至此,孫、黃在山本的授意下把盛宣懷逼到了絕境,若堅持不接受日中合辦漢冶萍,他在國內的財產必被民國政府沒收(其實漢冶萍早被李想沒收),從此他將一無所有,而且得罪孫、黃,有家難回。在收到黃興電報後,盛宣懷只得屈服,電告山本:“一、二日內可籤草約,請轉知南京政府。”
這時候犬養毅和頭山滿擺在孫中山和黃興面前的就是這樣一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漢冶萍煤鐵廠礦**與日本三井物產株式會社關於《漢冶萍公司中日合辦草約(南京)》。
《草約(南京)》規定:“公司股本爲日金五千萬元並由中日合資辦理”;“公司股本中日各半”:“除公司現存由日本借入日金一千萬元外,公司尚須續借日金五百萬元,以上借款一千五百萬元,應作爲日人投入公司股本”;“在本合同第三款借款內,由公司借政府五百萬元應付現金若干,其餘作爲政府向三井購買軍裝之需(英文本作“購買武器與軍火”)”。《借款合同要點》說明:“中華民國若對外國出讓中國礦山、鐵路、電力等權利時,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讓於三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