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特木爾來稟報卓裡克圖的時候。
卓裡克圖已經在陪着幾名寶軍的將領飲酒吃飯了。
“父親,是大明的邊軍,爲首將領是一名遊擊將軍,叫曹文詔。來了一千人左右,騎兵三百多,剩下都是步軍。”卓裡克圖彙報道。
劉大河等寶軍將領當中有能聽懂蒙古話的,鐵巴圖就是半個蒙古人,半個漢人。
寶軍中,尤其是騎兵,很多鐵巴圖這樣的,漢人和蒙古人血統都有的。
他們具備蒙古人的騎術和生活習慣,同時經過一段時間的生活,被天地會同化,或者說被漢人同化了,並且接受了天地會的思想,已經是完全的寶軍戰士。
“是曹文詔。”鐵巴圖對劉大河低聲道。
劉大河聽說過曹文詔,曹文詔雖然官階這個時候還很低,僅僅只是遊擊將軍,但是名氣不小。
薊州和遼東能打仗,作戰勇猛的將領其實並不多,尤其是像曹文詔這種從底層士兵晉升上來的將領更不多。
“首領,是薊州的將領,這個人我聽說過,好像我們爵爺賞賜過他不少財物,他的兵馬得過爵爺的實惠,因此響應爵爺讓人來接應你們的軍令吧。”劉大河解釋道。
“原來是這樣,快快有請。”卓裡克圖聞言,急忙對卓特木爾道。
“父親,請到哪裡去?要不要安排他們與這幾位將軍一起?”卓特木爾有點犯難,臨時的營地,本來就沒有多大,同時來了兩股人馬,再重新安排,不太好安排,最好的辦法是讓兩路人馬在一起。
卓裡克圖明白兒子的意思,皺了皺眉頭,也有點犯難,吃飯在一起估計沒啥問題,住在一起的話,一路是寶軍,一路是大明的邊軍,不知道他們願意不願意。
卓裡克圖對劉大河行了一個禮,“將軍,我們是臨時搭建的營地,帳篷不多,這都到了後半夜了,能不能委屈寶軍將士與薊州軍的將士將就在一起擠一擠?咱們共同商討明日如何對付金人。”
“沒問題。”劉大河想都沒想就答應了,這不算什麼難事。
寶軍不但軍紀嚴明,而且是有容人之量的。
上層決定下層,韋寶的想法和氣質,也能決定整個天地會,整個寶軍,所有天地會治下地區的想法和氣質。
實際上,韋爵爺是一直很想將大明的體制,以及大明的人都兼容進來的。
因爲天地會是資本主義制度,比大明的封建制度級別高,所以高級的兼容低級容易,不會有任何擔心。
低級的就不行了,不管是明朝的官員,還是將領,在真正接觸過寶軍,接觸過天地會的人之後,都會覺得可怕,無法想象的可怕!
這個問題,韋爵爺一直在考慮,這是很深奧的問題,不是一個沒有接觸過什麼政治的現代底層的韋爵爺能一時半會想明白的。
甚至很有可能,窮極韋寶的一生,也只是一知半解,照着自己的想法瞎搞而已。
秦始皇以後的中國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專制制度,而不是所謂的“封建”制度。
在布洛赫的專門論述封建社會的煌煌鉅著《封建社會》一書中,也沒有對“封建社會”這個詞語給予一個非常明確的定義,他只是描述了中世紀歐洲封建社會的六大特徵:依附農民;附有役務的佃領地而不是薪俸的廣泛使用,薪俸是不可能實行的;專職武士等級的優越地位;將人與人聯繫起來的服從-保護關係。
這種關係在武士等級內部採用被稱作附庸關係的特定形式,必然導致混亂狀態的權力分割,在所有這些關係中其他組織形式即家族和國家的存留,在封建社會第二階段,國家將獲得復興的力量。
老馬當年引用“封建”這一名詞時,是指中世紀歐洲的封建制。
事實上,馬本人反對機械地將這種存在於西歐中世紀的以貴族政治、領主經濟爲基本屬性的封建制度套用到西歐之外的其他地區。
他在1877年回答俄國民粹主義者米海洛夫斯基對他的社會形態發展理論的形而上學理解所進行的批判時寫道:“他一定要我把西歐資本主義起源的歷史概述徹底變成一般發展道路的歷史哲學理論,一切民族,不管歷史環境如何,都註定要走這條道路—以便最後都達到在保證社會勞動生產力極高發展的同時又保證人類最全面的發展這樣一種經濟形態。但是我要請他原諒,他這樣做會給我過多榮譽,同時也會給我過多的侮辱。”
馬所理解的封建制本質特徵是領主對土地的壟斷,土地不允許自由買賣。
領主利用對土地的壟斷,獲取政治上高貴的地位,土地不許轉讓給平民,農奴就更沒有獲得土地的權利,這是西歐封建制得以存在的根基。
中國的情況並不具備這些特徵,從戰國起,土地買賣、兼併現象日趨嚴重,分封制逐漸遭到破壞。
尤其是商鞅變法“除井田,民得買賣”,直到秦始皇三十一年頒佈“使黔首自實田”。
土地可以繼承,可以買賣,從法律上肯定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
西歐封建社會的主要勞動者是農奴。
農奴除與封建主之間是依附性的個人契約關係,必須交納租稅以外,一般沒有其他強制性的依附關係,人身基本上是自由的。
農奴一般只對莊園主承擔封建義務,很少再對代表國家的國王承擔義務。
領主、土地和農奴三者不能分離,沒有領主的同意,農奴不能離開採邑。
農奴只能參與領主莊園的法庭,不能上訴到國王的法庭。
每一個采邑莊園既是一個封閉的經濟單位,又是一個社會政治實體。
農奴與奴隸不同,農奴擁有對土地的使用權,領主不能出賣農奴,農奴在莊園中的生活權利不能被剝奪。
“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既是這種契約關係的真實反映。
而在中國古代社會不存在農奴,社會主要成員的身份是農民。
在中國,不僅是自耕農、佃戶,包括地主都由國家“編戶齊民”,老百姓都是皇帝的“子民”,與代表國家的朝廷是直接的君民關係,必須承擔繁重的賦、役課派,所受的剝削、壓迫也就比西歐農奴多得多。
二者的社會地位截然不同,生存狀態也十分迥異。
在西歐封建制下,領主佔有土地,進而擁有司法審判權和對農奴的支配權。
歐洲封建等級之間的關係,是一種土地的互相分封與賜予關係。
這種關係沒有國家權力的強制,不同等級之間是以土地作爲保障而產生的依附。
不同等級按照契約規定個人權利和義務,使個人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封土的世襲使領主經濟收入相對穩定。
在這種情況下,個人的獨立意識和獨立人格逐漸形成,而後來的商人和市民階級也根據同樣的原則爭取自身的權利。
因此,在歐洲中世紀,由於封建制的存在,社會中逐漸形成了對資本主義興起十分有利的下層制約上層的政治。
而在中國,從秦始皇開始的中央集權的專制制度貫穿於中國古代社會發展的始終。
這種政治體制使官吏的權力與土地所有權關係分離,權力極不穩定。
因此,中國官僚等級之間的關係,主要依靠政治上的依附性和從屬性來實現,個人沒有獨立的財產權,人們的一切都是由政治權力和政治地位決定的,整個社會都體現着強權和專制的特點,這種呆滯與僵化的政治制度在中國長期存在,造成了中國社會發展的緩慢最終導致了我國近代社會的保守、落後,儘管商品經濟較早發展,但最終沒有形成發達的資本主義經濟模式。
中世紀歐洲的起點是鄉村,特別是在日耳曼公社的鄉村中孕育城鄉對立的因素,城鄉之間的分工和交往爲資本主義社會的產生提供了條件。
而中國秦以後的社會,官營經濟控制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城市不是商品生產的產物,而是政治制度的衍生品,社會經濟結構仍以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爲主體,這使大規模的資本主義商品生產難以形成。
在中國封建制下的政治從屬關係只是天子與諸侯、諸侯與附庸的關係,政府與人民之間無直接關係;農民只附屬於土地,而土地則是附庸、諸侯或天子的私產。
從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權的專制制度開始,到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國的這一千多年的歷史,與歐洲的封建制度相比,實在是風馬牛不相及。
中國封建制盛於西周,而衰於春秋,至戰國已開始崩潰,最後秦始皇帝“廢封建”,而在歷史上消失。
代替封建而起的制度是一種中央集權的官僚體制。
“中央集權文官制”其顯著特徵是整個社會是一座權力金字塔,大塔之內又有無數體積不等的小塔,層層相連,犬牙交錯,互相依託,層層節制,下級服從上級、全國服從中央。
在中國歷史上,中央集權制和封建制是兩個歷史階段。中央集權制是取代封建制後產生的更高一級的政治模式。
二三十年代,“封建”一次便逐漸變質了,最後它竟變成了所有古老而落伍的一切壞習慣的總代名詞。
“封建”一詞,以及由此而派生的封建專制、封建迷信、封建落後、封建反動、封建頑固等等,既不不合乎中國歷史上“封建”的本義,也不是中世紀歐洲的農奴制,而變成了一個新名詞和一個濫用的政治術語。
明治維新推翻幕府,剷除封建制度,於是華夏的先進知識分子提出反封建的口號。
誠然,清廷的確已成中國發展之障礙,但並非因爲封建制,而是壓抑和窒息社會活力的集權專制。
生搬硬套西歐社會發展階段論的一家之言,結論不是產生於研究之後,而是先有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再削足適履,以便與預定模式相契合。
國情的特殊性湮沒在對普遍規律的信仰之中,對社會的複雜演進過程的研究退化爲簡單公式的機械套用。
奴隸時代的分界線劃於春秋戰國之間,“封建時代”的下限則被延長到清末,“半封建社會”則延續到1949年。
中國自從脫離奴隸制度進到封建制度以後,其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就長期地陷在發展遲緩的狀態中。
這個封建制度,自周秦以來一直延續了三千多年。
如果說,秦以前的一個時代是封建割據諸侯稱雄的封建國家,那麼,自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就建立了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
同時,在某種程度上仍舊保留着封建割據的狀態。
在封建社會中,皇帝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各地分社官職以掌兵、刑、錢、谷等事,並依靠地主紳士作爲全部封建統治的基礎。
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是農民階級和地主階級的矛盾。
中國古代以小農經濟爲基礎的集權專制社會是一個穩定而封閉的社會經濟結構。
小農經濟自給性很強,保守、排他、同時具有頑強的再生能力。
專制政治對社會經濟結構的轉型有強烈的屏蔽作用,致使專制政治下不存在資本主義萌芽和發展壯大的外部條件。
專制政權特別強調政權的穩定,以農爲本便是避免社會動亂的根本。
所以,秦漢以來歷代專制政權始終不渝地推行“重農抑商”政策。
“抑商”政策是中國古代社會一項獨特的經濟政策,也只有專制主義高度發達的中國纔有可能推行這種政策。
而這種政策的推行,就使得中國不可能緩慢地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
單從經濟結構看,16世紀的明代就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
其時,手工業已經相當發達,中國製造的產品在世界各地廣受歡迎,中國東南沿海的商人也私自造船出海貿易。
但明朝的法律嚴禁民間海外貿易,違者處以極刑,由此出現了私人武裝保護下的海外貿易活動,由於官方的嚴禁和緝捕,這種貿易活動大多數最終淪爲海寇。
朝廷對海外貿易的扼殺,使原始的手工業生產向商品生產發展的趨勢不斷被抑制。
明代末年土地兼併日益嚴重,小農經濟被破壞,大量農民失去土地而淪爲流民。
但是,由於對外貿易被嚴禁,城市手工業不需要生產更多的產品,吸納不了衆多的流民。
這些農民沒有成爲潛在的自由勞動者,反而成爲推翻王朝的“流寇”。
滿清建國之初,甚至出現了向傳統經濟的倒退,例如重徵商稅,奉行海禁政策,限制民間自由開礦等。
明後期李贄、王夫之和泰州學派的那一點微弱的啓蒙思想也被完全壓抑,與此對應的反而是經濟的發展,和一個富足強大勝過了前朝的“康乾盛世”。
在清朝的前120年中,中國四倍於歐洲的經濟增長。
在鴉片戰爭前,中國的經濟規模在世界六大經濟區中最大,而且增長速度也是第一。
很顯然,這不是由於清朝的“資本主義”得到了大發展,而是中國自身的傳統經濟模式在起作用。
現代資本主義並非一個經濟模式或商業行爲,而是一種思想、一項制度。
如布羅代爾所言:“資本主義之成功端在它與國家互爲一體,它本身即成爲國家。”
就文化基礎而言,現代資本主義的精神是建立在強調個人救贖的基督教倫理基礎之上的。
所以,韋伯說:“近代資本主義擴張的動力首先並不是用於資本主義活動的資本額的來源問題,更重要的是資本主義精神的發展問題。不管在什麼地方,只要資本主義精神出現並表現出來,它就會創造出自己的資本和貨幣供給來作爲達到自身目的的手段。”
而資本主義的經濟形式,出發點乃是貿易自由,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指出“各種不同產物,結成一個共同的資源,各個人都可以這個資源隨意購取自己需要的別人生產的物品。”
這種商業上的自由與西方社會所倡導的主權在民,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觀念和制度同樣不可分割。
因爲沒有一個尊重個人權利和自由的社會作保障,很難有自由的經濟。
在君權至上,意識形態高度統一,社會等級森嚴,思想管制嚴密的中國皇權社會,根本不會有資本主義萌芽的土壤併產生現代資本主義。
在一個歷來重農輕商,重生產輕分配,重傳統輕創造這樣的傳統農業社會裡,即便曾經出現過大規模商業和貿易,經濟也表現不俗,由於缺乏自由公平思想觀念和法律體制支持的傳統終究孕育不出近代工業。
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未在中國出現,根本原因就是集權專制。
韋爵爺搞出來的資本主義制度,只能在韋爵爺完全控制的區域獨立生存,碰到大明體制就得變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