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人的撤退行動並不隱蔽,實際上都在臺灣支隊的監視之下。但是朱萬傑並沒有干擾荷蘭人的撤離,消滅這些紅毛人並不是目的,收復臺灣纔是大目標。不戰而屈人之兵是目前最好的結果,更何況朱萬化一再情調對紅毛人要適當的釋放善意。因此,朱萬傑只是專心地過年。
畢竟戰鬥並沒有完全結束,部隊的訓練也沒有完全停下,特別是新到的攻堅重炮,必要的試射擊,步炮的攻堅配合,還是按照操典進行了基本的訓練。
部隊的供應很充足,臺灣早期的佔領區已經可以供應部分食品。糧食、肉類都不缺少,爲了過年還特意從浙江運來米酒,就地購買一些蔬菜、雞鴨、豬肉,軍營裡過年的氣氛很濃烈。朱萬傑計劃大年三十和初一放假兩天,初二進軍接受熱蘭遮等幾個荷蘭人的據點,海軍接收澎湖列島的主要島嶼。完成全面佔領臺灣之後,就要開始政權和工農業經濟的全面建設了。
......
崇禎四年元月初二。
過完了新年,朱萬傑、曹大力帶領七營向熱蘭遮城進發。末正時分(下午2點)到達熱蘭遮城。只見城門打開,城牆上原來的旗幟都不見了,只掛了一面白旗。城門處十幾個紅毛人站在那裡,其中一人衣着華貴,應該是紅毛人的首領。見到大軍開到,其中一個紅毛人遠遠的走過來,走近了纔看出此人就是紅毛艦隊司令斯蘭特。他被帶到朱萬傑的面前,鞠了一躬,說道:“尊敬的朱大人,東印度公司駐臺灣總督普特曼斯,在城門處等候閣下,請閣下進城。”
朱萬傑胯下戰馬,問道:“你們這是準備投降了嗎?”
“是的!尊敬的閣下。”
“前面帶路!”
曹大力命令七營一連跟隨進城,其餘在城外警戒。然後和朱萬傑一起向城門走去。城門處普特曼斯總督和他的衛士都已經解除了武裝,迎候在城門處。
普特曼斯穿着紅色的大衣,胸前的白色襯衣是翻花的領口,顯得非常華貴,高高的個子,一臉的絡腮鬍子,頭髮鬍子都是紅棕色,難怪叫紅毛。
他說:“我的部隊和各級官員已經返回了東印度公司,我現在把熱蘭遮城和大員政權交給閣下,希望閣下善待我荷蘭的水手、士兵,並讓他們早日返回家園。請入城!”
說罷側身站立,躬身做出請進的姿勢。朱萬傑記得朱萬化囑託需要向紅毛人表示善意,所以昂首闊步走向城門,越過普特曼斯之後,側身說:“總督請!”一隊人馬魚貫入城。
荷蘭人撤退之後,熱蘭遮城幾乎成了一座空城,城中只有少量的中國人,還是以當地土著少數民族爲主,這些人中漢奸定然不少,起碼也是親近紅毛人的。因此,對這些人都進行了登記,並暫時集中管理,等待甄別。對紅毛人可以客氣,對漢奸就不必客氣了,該殺的要殺一批,該關的要關入監獄,或者苦役改造。即便是當地部落的頭人也不能客氣,朱萬化可不認爲少數民族可以有什麼特權,民族和睦需要一視同仁的法令法規和政策,特權、嬌慣只能引發分裂的苗頭。
進城後朱萬傑並沒有逮捕普特曼斯等人,而是讓他們安置在教堂裡。朱萬傑進駐總督府,設置城防,全面接管城市。派出部隊和隨軍的接管團隊(就是曙光政務學校的學員)接管原大員政權,和周邊城鎮。派東海艦隊和陸戰隊接管澎湖列島和設在馬公島的政權機構。並派船接回臺灣東海岸的俘虜和船隻,都集中在熱蘭遮城,等待處理。
與臺灣島不同,澎湖列島原來是有大明政權的,荷蘭人佔領臺灣後驅逐了原
澎湖縣的官員。澎湖本島與白沙島、西嶼島成環狀連接,三島中間就是著名的澎湖灣。澎湖漁業資源豐富,歷來是上佳的捕魚場。澎湖早在宋代就有朝廷駐軍和地方官吏,歸福建省轄。比臺灣島歸入中華版圖要早得多。實際上直到明朝末年,朝廷還把臺灣當做蠻荒之地,但是澎湖縣的治所設在馬公島已經有數百年了。
全面佔領臺灣的報告也已經派交通船發回金華,臺灣的政權及工農業建設還需要等朱萬化的指示。
正月初十,朱萬傑在總督府召見了原總督普特曼斯,朱萬傑告訴他:
在臺灣的荷蘭人包括總督本人共298人。考慮到你們的大部分官員已經離開,所以我現在給你10個人的免罪名額,包括你本人,由你提出名單,這10人將免於追究在臺灣的罪行,立即釋放。另外我們已經甄別出大約50人,這些人作爲第一批釋放人員今天將全部釋放。其餘的俘虜甄別時間最多三個月。我們的優待條件是:不判死刑,一個不殺,苦役最多五年。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釋放人員將乘船送到荷蘭東印度公司,船隻由我方提供,並且有我方軍艦護航,保證你們的安全。
過一段時間,大約兩個月以後,我方將派出特遣艦隊訪問東印度羣島,洽談雙方今後的關係和貿易。希望你向東印度公司稟報此事,並所好準備。
總督大人和斯蘭特先生尚未運走的私人財物,可以全部帶走,其他人攜帶的私人財物要經過檢查,公共財物及產業全部沒收。
荷蘭的水手、士兵中,如果本人自願,可以留下爲大明朝做事,我們可以提供優厚的薪資。
朱萬傑說:“臺灣、澎湖是我大明的固有國土,你們侵犯了我們的國家主權,所以我們只能出兵收復,荷蘭侵略我國的責任我們暫時不追究了。我大明是愛好和平的,但是,對侵略者我們也會堅決回擊,你們不要有對大明殖民的幻想。希望我們雙方今後能保持正常的經商貿易關係,我們願意和東印度公司做生意。
另外,我大明在南洋有不少僑民,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管轄範圍也有不少,希望荷蘭能夠善待他們,任何欺辱迫害他們的行爲,我們都是不允許的,如果出現迫害華人僑民的行爲,我們將出兵干涉!你們要切記。”
另有願意爲大明工作的荷蘭水手十八人,留在了臺灣島。這些人的名單也交給了普特曼斯。
......
臺灣支隊以臺灣軍管當局的身份,代表大明朝廷發佈安民告示,召集當地士紳、土著的頭領開會,宣佈朝廷對臺灣的佔領,和臨時的政策約法。
首先,宣佈臺灣是大明的固有疆土,臺灣島上生活的民衆是大明的子民。朝廷即日起恢復對臺灣的佔領,廢除‘大員’政權,宣佈臺灣及周邊島嶼,包括澎湖列島、釣魚島爲大明的臺灣省,在臺灣執行大明朝的法令。對於不承認大明對臺灣主權的行爲按大明律堅決鎮壓。
二是宣佈在地方政府建立完善之前對臺灣執行戰時軍事管制。
三是設立臺灣軍事法庭,處理所有的民事案件,直到產生臺灣省大法官和法院爲止。
四是廢除侵略者對地名的命名,改‘熱蘭遮城’爲臺南、其他紅毛人命名的地名一律改回原臺灣習慣地名。
五是宣佈臺灣省劃分爲一市三府十六個縣(這是朱萬化參考後世的臺灣區劃劃定的),他們是:一市:臺北市。
臺北府轄五個縣:臺北(包含基隆和釣魚島等北方島嶼)、桃園、新竹、宜蘭、苗栗。
臺中府轄六個縣:臺中、花蓮、南投、彰化、雲林、嘉義。
臺南府轄五個縣:臺南、高雄、臺東、屏東、澎湖。
六是宣佈倪汝學爲臺灣省首任行政長官,長官公署設在臺北市(這是朱萬化早就定下來的,但倪汝學尚在金華)。
七是籌備、組建臺灣省、府兩級議會。
初建時期議員儘量少一點。議會暫時將下設一個財政公署。議會及下屬機構的權責將另行公佈。
議會還是試驗性的機構,還沒有多大權力,除了監督地方財政之外,就是議政。所謂議政,就是議論一下,執政者聽不聽都可以。議員也並非選舉產生,全部由朱家指定,並且議員數量很少。
......
朱萬化提前收復臺灣的行動,也使原本歷史中發生於崇禎六年的大明對荷蘭的一戰不會再發生了。但是這一戰是我中華光輝歷史中燦爛的一頁,我不得不簡述一下,與讀者分享。
明末中國曾與當時海上勢力最強的荷蘭進行了一場海戰,這場海戰在規模上不亞於鴉片戰爭,結局卻迥然不同。
荷蘭想獨霸對華貿易遭拒。1633年7月(崇禎六年),荷蘭臺灣總督普特曼斯率領十三艘荷蘭戰艦,以突然襲擊的方式對明朝沿海發起了進攻。荷蘭人提出中國方面立即停止同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的貿易,只能與荷蘭人單獨貿易,否則將繼續開戰,此無理要求遭到明朝拒絕。
同年9月22日,福建巡撫鄒維璉接到聖旨,崇禎皇帝嚴令懲荷。10月12日,鄒維璉以鄭芝龍爲先鋒,高應嶽爲左翼,張永產爲右翼,王尚忠爲遊兵,準備迎戰。
在明方積極備戰時,荷蘭人也不敢怠慢,他們招來了大海盜劉香爲增援。劉香帶來了戰船五十餘艘。1633年10月22日,得到可靠情報的明軍主力一百五十艘戰船悄悄開到了金門島南部的料羅灣口,在那裡,正停泊着荷蘭劉香聯合艦隊的全部主力。當發現明軍來襲時,荷劉艦隊擺開了一個荷蘭戰艦居中,海盜船四散策應的防禦陣形,明軍艦隊則在料羅灣東南角展開,以鄭芝龍部隊爲先鋒,順東風采取了兩路突擊的戰術。按照事先佈置,明軍主力部隊全部直奔荷蘭艦隊,只以輔助部隊對付海盜船。同時,他們採用了在歐洲戰場從未見過的火海戰術。明軍150艘戰船中,只有50艘是炮艦,其餘100條小船全是火船,隨着一聲令下,在大船火炮掩護下,百條火船蜂擁而上搭鉤點火。一陣喧囂過後,參戰的全部荷蘭大型戰艦中,兩艘剛一開戰即被火船搭住焚燬,另外兩艘則在炮戰中被擊沉,此外又被俘一艘,其餘幾艘全部在受重創後逃走。參戰的劉香戰船五十艘,全軍覆沒(劉香本人逃脫)。
料羅灣大戰是荷蘭人在遠東空前的慘敗,福建巡撫鄒維璉在戰後的奏捷書中寫到:“此一舉也,燒沉夷衆以千計,生擒夷衆一百一十八名,燒夷甲板鉅艦五隻,奪夷甲板鉅艦一隻。”荷蘭臺灣總督兼艦隊司令普特曼斯在海戰後即辭去總司令之職。戰後中國方面明確的要求是:荷蘭人到大員(臺灣古稱)去,不可到中國沿海(看來大明朝還不認爲臺灣是我固有領土);荷蘭人需賠償戰爭損失。
這樣,明朝艦隊最終奪取了從日本到南海的全部東亞制海權,當時凡航行在東亞地區的船隻,都必須花錢購買明朝的令旗,否則將被攔截。從此荷蘭人每年嚮明朝繳納12萬法郎的進貢,纔可以保證在遠東水域的安全。這對當時歐洲的海上霸主來說,無疑是一種羞辱。
--- 第135章完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