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槍支使用方式很簡單,真正能把它當作武器來使用還是需要大量練習的。既然鄭宇明顯不擅長用槍,丁塵也就沒有再把步槍交給他,免得沒有幫助反而浪費了戰鬥力。
槍上的戰術吊帶不知道是被那人卸掉了還是本來就沒有,所以開始時丁塵只能用手提着,後來感覺實在不習慣,這才找了條繩子穿起來後掛在脖子上。
三個人再次回到小樓前已經是上午了,丁塵這次沒有把兩個人留在外面,而是帶進了樓裡。然後自己舉槍順着樓梯上了二樓。
二樓應該是從前值班者住宿的地方,有兩間臥室和一個廚房、一個衛生間,但是隻有一間臥室有住過人的痕跡。
樓裡的自來水管都沒有水,倒是衛生間裡有一個半滿的水缸和一個鐵皮水桶,丁塵注意到水桶的外表面還有殘留着的紅色字跡,應該是從前的消防用品。
從房間數量上看來,在設計電廠的時候,這裡的常駐人口應該不多,絕不會超過兩個。後來當然是被那個男人佔領了。
看起來被丁塵擊斃的那個傢伙不是一個勤快的人,二樓到處都是亂七八糟的東西,很多明顯不是樓裡應該有的,倒是坐實了那個人拾荒者的身份。
丁塵檢查了一下各個房間,招呼兩個人上來,讓他們收拾一下這裡,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東西,今晚他們就住在這裡了。
廚房裡的食物不少,丁塵估計那個男人也在爲冬季的到來囤積食物,現在倒是便宜了自己三人。
留下兩個人在樓上尋寶,丁塵順手拿了一個用盤子作成的油燈,拎着步槍回到了一樓。
用動物油做燈幾乎是每個拾荒者必備的技能,區別只是手藝好壞和願意花費的精力大小。從前這裡的主人明顯是個懶鬼,只是用了一個盤子,裡面盛了凝固的動物油,再裹一條棉芯,一個油燈就算成了。盤子邊緣與棉芯接觸的地方已經被薰得漆黑——當然這個盤子本身也不乾淨,邊緣佈滿了漆黑的手指印。
丁塵點燃油燈,舉着它走進工具室,終於看清了裡面的東西。
這裡沒有辜負丁塵的希望,櫃子裡滿滿當當都是各種各樣的工具,而且以組合工具爲主,雖然所有電動工具都不能用,但是機械基本還都保持完好。
最讓丁塵感到高興的是,他終於找到了可以使用的機械指針式萬用表。
實際上公寓那裡也有萬用表,他製作電池燈的時候,卡洛就給他找了一個,結果丁塵發現那個是電子讀數的,問題是公寓又沒有乾電池,這塊表當然用不了。
機械指針的萬用表雖然理論上來說也需要電池,但是實際上在測量電流電壓這些參數的時候是不需要電池的,對於丁塵來說,這纔是最需要的工具。
除了萬用表之外,他還找到了很多有用的工具,如果可以的話,他真想把這些都帶回去。
洞庫那裡當然也有很多工具,但是那些是以製造業爲主,除非丁塵打算開工廠,不然根本用不上。而這裡的工具則以電氣和維修方面爲主,更加適合日常生活使用。
說實話,正因爲這些東西的實用性很強,所以丁塵幾乎沒辦法選擇自己應該帶哪些回公寓,似乎每一件工具都有值得攜帶的理由。
他在工具室裡停留了良久,這才勉強選擇了其中的幾樣,其它的就只能等以後再來了。
正打算把這些選好的工具搬出去的時候,他的心裡突然一動,慢慢停了下來,重新拿起油燈,凝神打量架子上擺放整齊的工具,然後發現其中有一部分工具曾經被人動過,它上面落的灰塵明顯比其它的工具要少。
丁塵的心裡冒起一股涼氣,從樓上那個人的生活習慣可以看得出來,這個傢伙並不是一個生活規律的人,他日常使用的東西都會順手亂放,如果使用了這裡的工具,肯定不會再擺放回原位。而且從手裡這個油燈的製作工藝上也可以看得出來,這個人並不善於使用工具。
當然這也可以解釋成,被丁塵殺死的這個傢伙幹掉了在他之前來到這裡的人。但是丁塵聯想起前天跟蹤過自己的那個人,實在沒辦法用這個理由來寬慰自己。
他站在工具室裡想了一會,舉着油燈重新回到樓上,向兩個人說道:“我們今天在這裡過夜,明天一早離開。”
鄭宇和羅格都有些吃驚,鄭宇疑惑地問道:“就這麼走了?”
“是啊。”丁塵說道:“我們這次只是來看看這裡的情況,然後決定下次來應該幹什麼。”
鄭宇還是覺得可惜,他建議道:“我們可以多留幾天。”
“不會有更多發現了。”丁塵說道:“下午我去倉庫和變電站看看,你倆留在這裡,注意警戒,當心還有其他人在這裡。”
鄭宇和羅格對望了一眼,羅格盯着丁塵問道:“是不是你又發現了什麼?”
丁塵搖了搖頭,“我又不是神仙,總之小心無大錯。”
倉庫裡沒什麼好說的,丁塵倒是在變電站裡停留了很久,可惜到最後他也只是確定那些還在旋轉的風車當中,的確還有一部分仍然在持續不斷的產生電能。但是也僅此而已了,他並沒有辦法找到阻礙這些電能向山下傳輸的原因。
連他都辦不到的事情,另外兩個人當然連試一下的想法都欠奉,有那個工夫,還不如大家洗洗睡了呢。
這座小樓雖然早就成了危樓,又被那個拾荒者住得一團糟,但是好歹有個正二八經的牀,雖然比起公寓來是差得遠了,卻怎麼也比昨晚睡在塔架裡要強得多了。
晚上還是三個人輪流守夜,不過丁塵一直睡得都不好,最讓他鬱悶的是,他擔心的事情並沒有出現,又一夜就這麼平平安安地過去了。
早上三個人吃飽喝足之後,把小樓裡的食物搜刮一空,丁塵又在揹包裡裝了幾樣工具,三個人背起小山一樣的揹包,像是搬家的倉鼠一樣離開了小樓。
雖然三個人這還是第一次走水泥甬路下山,但是因爲已經踩着這條路上來過兩次,這次反其道而行也算純熟無比,很快就來到了山腳下。
丁塵專門繞了個圈子去看了看那具被他們扔在小溪旁邊的屍體,發現已經不知道被什麼野獸啃了一部分。他過去的時候,幾隻烏鴉正站在屍體上挑挑揀揀。
丁塵並沒有過去打擾烏鴉們,遠遠地看了一眼後就離開了。
回程的時候要比來時略快一些,不過到達來時的宿營地後,丁塵仍然提議就在這裡休息。
羅格和鄭宇當然不會質疑他的決定,而且有從小樓裡搜刮來的食物,也沒必要再去狩獵。
吃過晚飯,天還沒有完全黑下來,丁塵取出零三式步槍,給羅格和鄭宇講解了一下使用要領,又讓他們輪流試用了一下,中間還試射了幾槍。不得不說,羅格身爲射手,在瞄準上面的天賦值極高。鄭宇雖然比不上她,但是表現得也比普通人要好得多。
一直到太陽落山,丁塵這才向兩個人說道:“今晚我要離開一下,步槍留給你們,如果明天晚上我不回來,你們就自己回公寓去。”
羅格吃驚地問道:“你要去哪?”
“捉鬼。”丁塵說道:“我猜,這是一隻很有趣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