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英俊富有,成熟而風趣,最有魅力的年紀卻是孤家寡人,引得無數女人蠢蠢欲動,每個人都在想,誰會成爲慕家新的女主人。
最後讓慕子川的母親,羅君綺拔得頭籌。
剛滿二十歲的年輕花旦,天生一副好嗓子,唱起歌來能把人的心也給唱酥了。
慕子川明白李伯的意思:先依着父母的意思,等將來自己大了,有了能力,就算把不入流的歌星演員娶進家門,也不會有人干涉。
可是……他也不禁問自己,等他長大了,還來得及嗎?
白薇等得了他嗎?
旁人總說年輕是優勢,到了他這裡,卻變成十足的劣勢。
因爲太年輕,什麼都做不得,即便做了,也全是錯的,亂的,不被認可的。
……
翌日去了學校,慕子川有些心不在焉。
他在想老爹的話有幾分可信,也在想自己如果執意爲之,最後會造成什麼後果。
說實在的,很難設想。
因爲從小在家裡受寵,哪怕慕老爺衝他發脾氣,也通常是雷聲大雨點小,最終還是會妥協,會滿足他的任性要求。
所以他想象不出,自己與老爹決裂的情形。
黃毛也沒什麼精神,肥叔最近沒怎麼進貨,店裡的那些片,黃毛幾乎全看爛了,他陷入了嚴重的精神空虛。
“川哥,放學了咱們去卡拉OK吧?”黃毛說道。
慕子川沒興趣,“不去。”
“去吧。”黃毛嘆了口氣,“就當陪陪大頭。”
“大頭怎麼了?”
“還能怎麼,失戀了唄。”黃毛衝大頭的座位仰了仰下巴,“他的女神,白素馨嫁人了。”
慕子川皺了下眉,“什麼毛病?”
拿三十八歲的女人當女神?
“就不興人家有點戀母情結?再說……相思病可不就是病嗎?”黃毛嘿嘿笑了兩聲。
鄙視歸鄙視,慕子川還是去了。
想想自己也好不到哪兒去,跟個二傻子一樣追在白薇屁股後面跑,就別五十步笑百步了。
大頭萎靡不振了一整天,到卡拉OK之後,突然變得癲狂,抱着麥克風發瘋的嘶吼,一首傷感情歌,愣是被他唱出搖滾的氣質——
“……愛情到頭來還是夢,別說我倆的世界有太多不同,就說你已經忘了我,你就要離開我……”
“哥,你唱不?”黃毛又遞過來一個麥克風。
慕子川搖頭,問黃毛:“他唱的什麼玩意?”
“王傑的《忘了你忘了我》,今年很火的。”黃毛掏了掏耳朵,嬉笑着罵道,“全跑調了,就這水平還想當歌星呢。”
“大頭想當歌星?”
“是啊,他老唸叨畢業了要出去闖一闖,還說要組樂隊。”
慕子川笑了笑,“這小子,還挺個性的。”
陪朋友在卡拉OK發泄一通,天色已經很晚了,司機來接他回家,到了家門口,卻看見樹下站着一個人影。
起初看不分明,下了車才認出來,是白薇。
慕子川下意識想要遮掩身上的校服,剛擡起手又覺得很蠢……此地無銀三百兩。
“原來真的是你……”白薇紅着眼眶慢慢走過來,“今天有人告訴我,說你長得很像慕家的小少爺,她們說慕家少爺是個天才,精通外語,今年才15歲就已經念二年級了……”
慕子川張了張嘴脣,一時不知該怎麼解釋。他確實欺騙了她,可他真的沒有惡意,只是覺得……覺得這樣相處起來更自在些。
白薇在他面前站定,眼淚掉下來。
“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