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時後,慕紫、於楊、曲明駿三人來到青江市一處夜店。
曲明駿整個人的狀態還有些飄忽……
在親眼目睹一番脣槍舌戰之後,檢察官居然和他們達成一致,同意來到這裡尋找線索。
程佳人說,肖卓每個月都會來這裡幾次。
她說的時候遮遮掩掩,現在慕紫走進夜店,才知道程佳人一開始爲什麼不願意說。
因爲這裡不僅僅是一個夜店,更集合了地下賭場、情銫交易,一個典型的非法娛樂場所。
英武不凡的檢察官大人,立即召集刑警,對此地進行依法取締,經營人員有的逃掉,有的被抓,一時之間,現場滿眼狼藉,凌亂悽惶。
兜售違禁藥品的人也被抓住,是個光頭刺青的年輕小夥子,在於楊面前慫得不行,辯解道:“檢察官大人,盜亦有道啊!我從來不賣給未成年人,您真的搞錯了!”
肖卓是大一新生,出事的時候距離他年滿十八歲只有半個月。
曲明駿在一旁忍俊不禁,賣個藥還扯什麼盜亦有道,這不是搞笑嗎……
於楊和慕紫都不相信。
光頭扯着嗓子喊:“真的!我賣過的客人都有記錄名冊,我真沒賣給那個男學生!”
警察從他身上搜到名冊,交給於楊,慕紫也湊過去看。
名冊上密密麻麻寫着顧客的名字,購買數量,金額,日期。居然還挺嚴謹。
於楊沒有翻到肖卓的名字,他神色不變,面無表情道:“也許用的是假名,名冊上的人員我們會逐一覈實,帶回去先做筆錄。”
光頭垂頭喪氣的被人銬走了。
於楊走到慕紫和曲明駿面前,說:“今天我應該請你們吃飯,不過現在要調查名冊,只能改天再約了。”
曲明駿渾身輕鬆,笑着道:“我們沒事,您先忙着,忙着……”
慕紫說:“於楊檢察官,兩年,監外執行!”
這時還不忘提醒。
於楊失笑:“三年,考慮到她的年齡,和特殊家庭情況,允許監外執行。”
只要不用去蹲監獄,也算滿足慕紫答應神婆不離開桃水村的要求,三年就三年吧。
“成交。”慕紫主動和於楊握了下手,以防他反悔。
於楊這個人說一是一,說二是二,說三年,那肯定就是三年,慕紫相信他不會出爾反爾。
慕紫和曲明駿隨即離開,不干擾檢察官和警察工作。
曲明駿對於楊越發佩服。
開車送慕紫時,他在路上不斷感慨:“那樣一個娛樂場所,說取締就取締,這換作其他人,怎麼着也得先摸摸底、探探路吧?幕後老闆是誰,勢力有多大,要查個七八分纔敢動手,他好大的魄力!真是不得了!”
慕紫坐在副駕駛位上笑。
曲明駿又道:“絕對不能叫林琳看見,她最崇拜這種英雄式人物,被迷住了可怎麼辦?……哎,於楊結婚了嗎?”
“結婚了還能這麼猛嗎?”慕紫笑道,“知不知道有個詞,叫孤膽英雄?”
這個職業太容易得罪人,家人會成爲軟肋,羈絆越多,越是無法大展拳腳。
以於楊的性格,慕紫覺得他大概不會考慮結婚生子。
曲明駿開玩笑的道:“又帥又猛,還一直單身,這吸引力不是更致命了嗎?不行,絕對不能讓林琳瞧見他!”
兩人在車裡聊得開心,殊不知,另一邊卻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