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天才矇矇亮,時旭就起牀離開了醫院,坐上出租車到了R國最高人民法院審問室與被告歐陽見面。
時旭打開門,歐陽峰睡眼朦朧,戴着手銬坐在椅子上顯然等了他許久。“歐陽先生您好,初次見面,我叫時旭,你的辯護律師。”少年一身正裝西服,手裡拿了一個藍色的文件夾“應您父親要求,我將盡力爲您爭取一年以內的有期徒刑。”
“爲什麼!我沒有殺人爲什麼要坐牢!”歐陽峰拍案而起,手銬都嘩啦啦地響。“我女朋友是個專業外科醫生,她跟我說據照片來看,死者後腦的致命傷受過二次撞擊,哪怕你給的第一次並不致命,過失傷人卻不打120見死不救也足夠判你刑。”
歐陽峰那邊安靜下來,慢慢聽時旭講,“你把當天情況你所記得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全部告訴我,一字不落。”
“那天我去找她借錢,她本來也不想借我,說是自己這邊錢也不太夠。我想她畢竟只是個姑娘賺錢也不容易就沒有勉強,誰知道她穿的高跟鞋太滑了被我起身時小小一推就倒在了地上,當時出了好多血,我有暈血症,直接昏迷了過去。”
時旭沉思:“那麼知道你有暈血症的是哪些人?”
“蠻多的,我家人,我同事,還有我約的那個私人醫生,我之前獻血的時候就是因爲暈了過去他才知道的。”
“好的,多謝你的配合。”時旭起身離開,眉頭微微舒展開了一些,回到出租車上,他打了個電話:“給我徹查歐陽峰同事與他的私人醫生近期是否與他有矛盾。”
他的調查方向沒有問題,接下來就看冉冉那邊能不能幫他套出些話來了。
時旭出門不久後明冉就醒了,趁着同事們還沒來上班溜去辦公室打印了一份證明,說是死者死因被查出來了,有兩次撞擊,法醫的鑑定結果有問題,還洋洋灑灑地簽上大名。
拿着市一醫院的證明,明冉拿出時旭送她的“秘密武器”,打了輛出租車前往原告住所。原告是歐陽峰的私人醫生,是小社區醫院裡的一個實**夫,叫陳凱,就是他起訴了歐陽峰故意殺人罪名。
“陳先生,陳先生。”明冉叩門,徹夜值班的陳凱頂着黑眼圈不耐煩地開了門,罵了兩句髒話。“今天突然有人給你家寄了這個,說有人委託市一醫院的一個外科副主任查了屍體,你買通法醫的事情被那個副主任曝光給律師了。”
旭哥哥早就跟她講了,陳凱住在人多又雜亂的小巷子裡,是個根本不可能記得鄰居是誰的鬼地方。“你是誰?你怎麼知道的?”陳凱見事情敗露,對方又是個年輕的女孩子,伸手想掐她脖子,明冉快速躲開,以極快的速度一手刀劈在陳凱脖子上,頓時他整個人脫力。
明冉樂呵呵地關掉藏在她眼鏡裡的攝像頭,她也才近視五十度,平時沒必要戴眼鏡,因此陳凱纔沒有認出來這個平時應該經常出現在醫學雜誌上的女人。
“你等着法院傳票吧,旭哥哥的直覺真是絕了。”一猜就猜中兇手,大佬啊。她翻窗離開,獨留陳凱一個人動彈不得。
明冉回到醫院的時候時旭已經等候多時了,倒好了杯咖啡站在窗口等着冉冉的好消息。她下了出租車,時旭在她的辦公室窗口對她招了招手,見明冉調皮地對他眨眨眼,時旭頓時瞭然於胸。
五十萬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