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柔和狗娃一人喝了半碗醋,站在牆角不停的發抖,好在終於是有了效果,肚子也沒那麼撐了,勉強可以走路。
沈卓讓兩人在雅間繼續休息,自己又去找了吳鼎。
吳鼎和沈卓差不多年紀,三十多歲,家中鶯鶯燕燕已經有了一堆,但他每天上午會在鼎食待一會兒,這時候時間尚早他還在。
沈卓讓管事的通傳了一聲,就去了吳鼎在鼎食留的房間。
房間內,一聲聲黃鸝般婉轉的歌聲傳到沈卓的耳旁,他敲了門,進了房間,正好看到坐在正門口,唱着小曲兒的歌女偏着頭,哼唱着,見到沈卓,吳鼎揮了揮手,那女人便離開了吳鼎的房間。
“阿卓,怎麼又回來了,還有事?”
吳鼎心情不錯,或者說從喬四爺來了之後,他的心情就變了這般狀態。
他和喬四商禮不同,做酒樓時間不長,酒樓虧與不虧,他都不在乎,他在乎的是交朋友,交有趣的朋友,還有就是對於好玩的事情,他很喜歡摻和一腳。
“我侄子想回鄉下,或許他不適合在鼎食。”
吳鼎有些瞭然,一個月能蹭了他八張桌子的碗筷的人,估計十年找不出一個。
“也好,不過他再做八天才能拿到這個月的工錢,一共是七兩銀子,當然,如果立刻走的話,我也會給七兩。”
“那就做滿這個月吧!”沈卓迴應,他不想欠吳鼎的人情。
“阿卓,有沒有興趣,離開你那個地方,現在喬四和商禮斗的正火熱,如果你和我合作,踩下他們兩個不成問題。”
挖角沈卓,成爲鼎食的大廚,這是吳鼎的心願,可惜,沈卓幾乎不下場,除非偶爾他以私人情分請沈卓,但是那也是屈指可數的次數。
沈卓不出聲,吳鼎知道,那便是不可能。
“阿卓,你說以你的手藝,每個月只要給我鼎食做一頓飯,或者說你重新回京城,開一個小酒樓,一個月自己下場一次,這輩子吃喝都不愁,怎麼就是不願意做這件事?”
如果說有人不愛錢,吳鼎還真發現了,就是沈卓。
“難不成是你媳婦不讓你去?不應該啊,女人都愛錢,我家裡的幾個,我賺再多,她們都不滿足,整天想着去買這個,買那個,幸好商禮知道在鎮上放些金銀首飾,不然她們早就吵着要回京城了。”
聽到自家媳婦兒,沈卓的臉色才柔和了些。
“外面太複雜,她不愛錢!”
言下之意,沈卓不喜歡自家媳婦兒見那麼多的爭名逐利,他知道,自家媳婦兒想要什麼。
“哼,阿卓,你這話就說錯了,哪個女人不愛大房子?那個女人不愛漂亮衣服,那個女人不愛自己走出去成爲別人羨慕的對象,嫂子是真不愛錢,還是假不愛錢,你知道?”
吳鼎自認爲天下女人一般樣,有錢跟着你,沒錢一腳踹了你。
“柔兒不是你說的這樣。”沈卓一臉篤定,自家媳婦兒他自己瞭解。“我腿斷了幾個月,她沒走,一個人來鎮上賣點小玩意兒,賺沒賺多少銀子,但是從來沒有叫過苦,全天下都不會有比她再好的女人。”
“那你不更應該多賺些銀子對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