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咆哮《聽海》的時候,戴翔威已經坐在了臺下,一雙無比哀傷的眼睛盯着我,無比的淒涼。
我的臉瞬間紅了,雖然有厚厚的粉底遮蓋着,顯現不出來什麼。但是我自己覺得燙,也覺得愧疚。
我能說我拒絕他求婚的原因,是因爲我自卑麼?顯然不能,我當時多麼高傲啊,我丟給他一句“你神經病啊,跑馬路上丟人現眼!”然後,就這麼飄然轉身走了。
我不知道靠在白色寶馬上的他,作何感想。我只知道,幾個小時候,他又這麼出現在了臺下,出現在我視線可及的範圍內。
我咆哮完,默默地退到了後臺,倚在牆上抽了根菸。酒吧老闆阿炮說:大易,晚上情況不對啊。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後說:今天狀態不佳,你看着扣吧,沒事。
他遞過來一杯酒,然後說:說的什麼話,我只是關心你。
我接了過來一仰而盡,問他:阿炮,外面那男人走了沒?
他說:你唱完他就走了。哎,這男人跟你什麼關係啊?之前見你們挺熟的,老一起喝酒。
我說:他啊,我老闆的朋友,土豪。
他瞬間驚訝了,然後笑笑地看着我:行啊你,還唱什麼歌啊,有大腿抱趕緊抱好抱踏實唄。
我瞪了他一眼,我說:別人的東西,要來不踏實,我喜歡自己賺自己花,順帶養我媽。
我說得特別順口,說完衝他吐了口菸圈,拿起包走人。阿炮是我多年的朋友,高中同學。
那時候,我們都是窮學生,每天蹬着破爛的自行車上下學。他和我同班又同路,個子不怎麼高,還有些胖嘟嘟,但是人特義氣,總是嚷着要保護我,上下學都要等着我一起。
那時候的我因爲懶得洗頭,乾脆剃了個男生頭,每天穿着校服,身材幹巴巴的沒點料,經常跟男生扎堆混一起,動不動跑去踢足球,皮膚黑黑的,跟阿炮就是那種不分男女的哥們。
後來高考後,我好歹上了大學。阿炮因爲家裡窮,成績也不好,乾脆就直接輟學了,在酒吧裡學起了調酒。
我大學就在本地讀的,爲了賺學費,給仙女減輕負擔,就在阿炮在的酒吧裡兼職當吧員。
阿炮這人腦子特別的靈活特別的好使,屬於那種很能混的那種。從學徒開始幹起,一年內就成了專業調酒師,兩年內就混成了經理級。等我大學畢業,他已經開起了這家酒吧。
有些人的人生,就是這麼順風順水的,彷彿什麼都是特簡單的事兒。我特別羨慕阿炮的性格,也從心裡對這個哥們服氣。
至於當駐唱,是這樣子的。那時候不是流行超級女聲麼,我就也跟着湊熱鬧去報名了,雖然沒幾輪就被刷下來了,無緣上電視。但是好歹嗓子還行,在阿炮的酒吧抖膽唱了兩晚,發現反響還不錯。阿炮就說:你啊,以後也不用多了,每禮拜來這唱一次歌吧,我付費。
起先我只是把這當做樂趣,根本不想要阿炮的錢。我喜歡那種唱歌的感覺,臺下的人喝酒的喝酒,跳舞的跳舞,我一個人唱着我愛唱的歌,感覺特別的孤獨。可我,就變態地享受那種孤獨。
阿炮知道我開銷大,一開始免了我酒錢,後來隔三差五塞給我一包煙,再後來乾脆就給我開工資了。我拒絕他不樂意,他說這幾年酒吧生意還湊合,他也沒找老婆,錢夠花,給我我就用着,他家沒妹妹,他從高中起就拿我當妹妹看,叫我別見外。
我打心眼裡喜歡這傢伙,身上總有那麼一股子江湖義氣。他特待見仙女,仙女也特別待見他,兩人有時候好的跟親母子似得,倒是我顯得像是路上撿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