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是萬物之源,太陽,是生命的根本,好像那些陽光,也能夠分解空氣中污染成分,讓天空更加清澈湛藍,呼吸起來,都是希望的味道。
林森一雙狹長的眼睛,鮮少睜的這麼用力,空氣在這一瞬間彷彿都凝結了。
“你說什麼?”宋思喬……被曝光了?這個消息來得太突然,他有些接受不了,那些本應該是過去的事情,一瞬間全部回到了腦海中,帶着那些陳舊又嶄新的恍若昨日的記憶,張牙舞爪的向他示威。
Van張了張嘴,又合上,直視着林森。他知道林森已經明白了,事情已經到了不需要他在多說的地步,雖然發展到現在,是他沒有預料到的,可發生了就只能面對。
室內安靜了幾秒,Van給了林森緩衝的時間,這才接着說道。
“這一次的負面報道對你的影響是肯定的,關於方爾身份的事情,在網上鬧了好幾次,你都沒有公開發表過聲明什麼的,幸好上次發MV的時候內容幾乎和表白沒什麼兩樣,到時候發一篇微博致歉就行,要把影響程度儘量控制在最小範圍,算了多的就不和你說了,你主要負責的是編輯一條長微博……算了,還是等我忙完了來吧,我還有事先走了。”
林森沉默的點點頭,眼神悠遠,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Van走出門後又覺得有些不放心,皺着眉回去:“方爾那邊,你自己看着辦吧。”他悠悠的嘆了一口氣,轉身離開了。第一次看見方爾的時候,他就知道會有這一天,只是沒有想到這一天,會來的這麼晚。
摸着良心說,有時候他也看不懂林森對方爾的感情了。最開始的時候那種感覺尤爲強烈,他對着方爾的時候,總會笑得讓人眼花繚亂,讓人覺得不真實,他似乎在方爾面前,總是刻意的保持着在宋思喬面前的模樣。Van有時候看着小姑娘的模樣,都有些替她難過。
林森在心裡不止一次問過自己,他看着的究竟是方爾,還是宋思喬,可是不可否認的是,他第一次注意到方爾,確實是因爲她的那張臉,那張和宋思喬無比酷似的臉,從在火車站的相助,到後面在火車上的搭話,以及後面相親,他幾乎都以爲一切都是上天安排的,因爲知道他那麼愛宋思喬,所以又送了另外一個宋思喬到他面前。
可越和方爾相處,他就越發覺得兩個人本就不一樣,南轅北轍的不一樣。宋思喬什麼事都能夠自己搞定,換燈泡、修水管、通廁所……她好像能完成所有的事,什麼都難不倒她,揹包一背上,就能夠帶着自己獨闖天涯,也是那樣的瀟灑肆意,讓他愛了那麼多年。方爾不一樣,方爾性子黏黏的,性子有些優柔寡斷,解決不了問題的時候總靠他。
他站在宋思喬面前的時候,總覺得自己是不被需要的,而在方爾面前,總覺得自己是超能的,不知道是因爲這些年他確實是長進了不少,還是因爲身邊的那個人不是她了。
可是比較來比較去,林森還是不知道,他現在愛的人,到底是方爾還是宋思喬的影子。
……
梵高說,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一團火,路過的人只看到煙,但總有一個人,總有那麼一個人能看到這團火,然後走過來,陪我在一起。我帶着我的熱情,我的冷漠,我的狂暴,我的溫和,以及對愛情毫無理由的相信,走的上氣不接下氣。我結結巴巴的對她說:你叫什麼名字。從你叫什麼名字開始,後來,有了一切。
方爾一直都覺得,自己在最好的年紀,遇到了最好的林森,所以他們就應該在一起,所以他們不顧一切,克服所有的阻礙,陷入毫無理智的愛情。可是現實好像給了她重重一擊,所謂正確的時間正確的人,林森早就在前面半生遇見了,並且銘心刻骨。
這是一件多麼令人難過的事情啊。
她喜歡的歌手曾經唱過一首歌,裡面有一句歌詞是這樣的。“她的眼神穿過我落在遠方。”那個時候方爾只是單純的喜歡旋律,現在想來,竟然酸澀的想要落淚。
該是怎樣的無奈,該是怎樣的心酸,纔會任由自己去填補另外一個人的位置。方爾覺得心口別人剜了肉,生疼生疼的,眼淚一大顆一大顆落下來,砸在地板上,開出一朵絢爛的花。
那些遠方的人啊,心裡總是牽掛着別人,忘記了自己身邊還站着另外一個人,目光永遠注視着他。
露露小心翼翼的戳了戳方爾的小臂:“唉,我說你現在咋辦?”方爾眼睛紅紅的,一顆顆眼裡砸下來,她看着心慌,可偏偏又無能爲力,就算是最親近的人,她也沒有辦法涉足對方的感情,那是隱私,也是禁區,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坐在這裡,陪着她,讓她知道自己不是一個人。
“你說……我和那個人,像嗎?”方爾雙目無神的看着面前冒着熱氣的咖啡杯,心裡卻颼颼的冒着冷氣,將世界都凍得銀裝素裹。
露露咬了咬下脣,爲難了。好傢伙,這話她該怎麼接?說像吧,萬一方爾想不開怎麼辦?說不想吧,嘖,她也不能昧着良心說話,饒是隨便在大街上挑一個人出來,只是眼睛沒什麼問題,都會覺得這是孿生姐妹來的吧?
她左右爲難,方爾沒等到答案,心裡也明白,自嘲的笑了笑,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苦澀的咖啡,硬生生的被她喝出了老白乾的豪邁。
要是哪天在大街上遇見了,她該會一眼就認出來的吧。要是哪天從另外一個軟件上看到這張臉,她該一眼就發現了的吧。
之前方爾發現林森和陸方怡走得近的時候,她心裡疼,覺得自己的東西別人覬覦了,心裡不舒服,難受得緊。可現在,她渾身都不對勁,因爲她發現,那個原本她以爲屬於自己的東西,其實根本就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另外一個人。
露露虎着臉,抵了幾張紙巾到方爾面前。手都擡酸了,誰知道那位根本就不接,她乾脆直接在方爾臉上胡亂的摸了一下,把眼淚擦乾,將紙巾丟進垃圾簍裡面。
“那你現在打算怎麼辦?”按照方爾那軟趴趴的性子,應該會直接當做不知道吧?雖然心裡橫亙了一根刺,可打破牙齒和血吞,嘖……
方爾擡手用手背沾了沾眼底的水漬,又微微仰頭,眨眼。聲音帶着些可以壓抑着的哭腔,“我們逛街去吧。”
“哈???”什麼情況?怎麼話題一下子轉到了逛街去了?她們現在不是正在氣氛嚴肅的說該怎麼處理這件事嗎?還是說她失憶了,或者剛剛作了某個動作觸發了時空穿梭的按鈕了,一下子回到了五天前,唔……要是這樣的話她得記得給她媽打個電話,那天因爲這事兒生了好半天的氣呢。露露猶猶豫豫的掏出手機來看時間,心一下又沉了下去,嘖,怎麼還是七月十五號?
她還在猶豫的時候,方爾已經收拾好了的東西,連帶着叫了服務生來結賬,一系列事情做起來一氣呵成,融會貫通。
露露還想着問方爾想要買些什麼,畢竟特殊情況特殊處理,這種情況下她也是不敢輕易得罪方爾的,然而她一反以往的猶豫,直接去了專櫃。方爾買了一套化妝品,眼霜啊精華液什麼的,最後買了一支三萬多的口紅。
平時露露幾百塊錢解決的化妝品,方爾用了接近十萬塊錢。露露全程都是目瞪口呆的看着的,連嘴都沒有和上過,直到離開的時候,她看了一旁氣質良好的導購,壓着嗓子和方爾說道:“要是我長得想宋思喬就好了。”話一說出口,露露想給自己兩大嘴巴子,這都是些啥,咋就那麼嘴賤呢?
倒是方爾看起來一副毫不動容的模樣,要不是剛剛看見她在自己面前哭的那麼難過,露露幾乎都要覺得方爾根本就不在乎林森那個人了。到底是愛過的,動過真感情的,用力愛起來的模樣也很難看。
方爾掂量了掂量手裡的東西,燦然一笑,“嗯,分手費啊。”笑容裡夾雜着一絲不易察覺的苦澀。
因爲不放心,露露一直都陪着方爾,把她送回家。回去的路上,方爾一直都在看着自己今天買的那一套化妝品,好似是什麼不可多得的寶貝似的,不過想起那個價格,露露多看了幾眼,嘖,還真是寶貝啊。
比金子還要貴的化妝品。
方爾似乎很開心似的,拿着那支只有十六克的眼霜反反覆覆的看,嘴裡唸唸有詞的說道:“眼霜太貴,不敢流淚。以後我都不能哭了,眼霜都會被稀釋掉的,你要用嗎?我可以先給你用一次的哦。聽說這個貴婦牌的眼霜超級好用的,保證消除黑眼圈,你說我這個黑眼圈還有救嗎?”說着她扒拉了一下自己的下眼皮,一副現在心裡只有這支眼霜的模樣。
可方爾騙的了別人,騙不了露露,都是在一起睡過三年的人了,她知道她心裡是怎麼想的,也知道那傢伙現在心裡肯定在滴血。
她伸出一雙溫熱的手握住方爾的,眼神直愣愣的落在她身上:“好了,別這樣了,想哭,就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