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贊上熱評的第一條,是一個叫做‘林森全國粉絲後援會’的用戶。
“森哥,媳婦兒找回來了?(狗頭)”
“林森結婚了?我女神怎麼辦?”這條評論後面有一條追評,“就你這智商,基本已經告別微博了。”
方爾看着沒頭沒腦,又往後面翻了幾條,退出去看了一眼林森最近的幾條微博,才知道這個廣爲傳頌的媳婦兒是怎麼來的。
關掉手機餘光裡是林森的側臉的時候,方爾的心不自覺的加快了跳動的速度,像是初初感受到小鹿亂撞的少女,只是看着這個人,心裡就滿被一種名爲幸福的情感不可名狀的充盈。
“怎麼了?”
“我有沒有問過你,你喜歡我什麼?”方爾感受到自己的那顆心跳的更厲害了,像是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從車窗灌進來的風冷呼呼的打在她的臉頰,心裡卻是火熱的。
林森忽的側頭看了她一眼,嘴角帶着不易察覺的笑容。
“都要結婚了,纔想起問我喜歡你什麼?”
在方爾的印象中,她是問過這個問題的,畢竟兩人身份的懸殊這麼大,女人又是天生缺乏安全感的生物,就會從這些言語上面去獲取自己想要的,可她卻不記得林森有沒有回答,林森這一句話卻震盪的她心神都有些恍惚。
她忍住臉上發燙,傻乎乎的張口又問:“林森,我們是真的要結婚了嗎?”
“怎麼,不願意?”
“不是不是,就是覺得……”方爾撩了一下額前被風吹的凌亂的頭髮,眼神泛着微漾的光,“就是覺得不太真實,好像我們纔剛剛再一起就要談婚論嫁了。”
兩人分開的時間太長,和短短相處的時間相比,確實是太短了,短到讓方爾覺得跨度太大,短到讓她抓不住什麼去確信,這一切都是真的。
林森忍不住咧咧嘴角,騰出來一隻手,揉了揉她的頭髮。
方爾又心神盪漾了好一會兒,快要到林森家的時候才迷迷糊糊的想起林森還沒有回答自己最開始的問題,她揪着林森的衣服,一副小女孩的模樣,愣是要他回答喜歡自己什麼。
林森一直沉默着,知道車在小區停了下來,熄了火,才側頭看着方爾,眼神裡是不可忽視的認真與嚴肅,方爾不自覺的也被他的眼神帶的正色起來,挺直着腰板兒,一副你說什麼我都受得住的表情。
林森食指微微曲起,一下一下的在方向盤上敲擊的,眉頭微微皺着,像是在思考該怎麼開口。
“爾爾,我很難告訴你我確切喜歡你什麼,可我知道我的世界除了方爾這個人,再也不會遇到第二個了,撒嬌賣萌的時候可愛的讓人忍不住想摟進懷裡,小矯情的時候就像是一隻小野貓拿着爪子撓你的心。”
“還有,”他眉頭擰的更深,“從你回來之後我一直都沒有問過你在外面發生了什麼,不是我不好奇不是我不知道,是我真的喜歡你。”所以不願意讓你承受一絲的難堪,是你,讓我相信了一見鍾情。
最後一句話太肉麻,林森嚥了下去沒有說出去,以上這一段話,拆散開來無論是哪一句,都是他平時絕對不會說的,可如果對象是方爾,好像說出口也沒有那麼困難,至於最後那一句應該在特定的場合說。
林森有精神潔癖,可在方爾面前什麼都是紙老虎,她只要一個眼神,就能讓他的城牆崩潰,因爲那個人是方爾,所以沒有底線。
方爾捂着自己一顆撲通撲通直跳的少女心,眼裡泛着光,忽的湊上去就是吧唧一口親在了林森的臉上。
好的愛情,就是讓人隨時都能活成少女的模樣。
林森應該是提前和他母親說過兩人會回去的事兒,他們出了電梯,鑰匙剛剛摸出來,門就被打開了。
相比方媽媽,林媽媽要好的太多,三年的時間在她的臉上也落下了痕跡,卻是微微帶過,周身到處都是精緻,看着林森的那雙眼睛裡泛着淚光。方爾早就從別人那裡聽說,這幾年,林森照顧她媽媽的時間,要比照顧自己媽媽的時間多太多,甚至是有時候工作太忙,回了白城就去看一眼方媽媽交代了事情就直接飛走。
她難免有些心虛,臉上堆滿了笑給林媽媽打招呼.不說她媽這事,就是她這個人,估計也讓林媽媽操了不少心吧,兒子這幾年一直把一個已經‘過世’的人掛在心上,沒什麼期望的等着,也虧得他等到了。
林媽媽倒是很熱情。招呼兩人進來,聊得熱熱乎乎,看不出來什麼對方爾有什麼不滿,一個勁的追問她這幾年究竟發生了什麼,關心倒是溢於言表。
吃了飯,林媽媽要留他們住在家裡,可被林森拒絕了,回去的路上,方爾忍不住的問他:“林森,這幾年你媽媽怨過我嗎?”
天色已經漸漸暗了下來,路燈的光輝落進車廂,林森側頭看她,笑得毫不掩飾。
“爾爾你腦子裡是有一本十萬個爲什麼嗎?怨你什麼?”
方爾一時間解釋不清楚,簡明扼要的道:“難道你不覺得,如果我真的就去了,你一直堅持着等我,你媽就會埋怨你不盡孝道,不傳宗接代嗎?你難道不是獨生子?”
迎着路燈,林森笑:“你怎麼就那麼肯定我會一直等着你?”
空氣有一秒的凝滯,方爾感覺被人凌空抽了一個大嘴巴子,心裡頓時狂奔過一羣草泥馬。這句話把她倒還是真的噎住了,林森從頭至尾,從來都沒有說過在等她,就好像兩人在人潮中的再次相遇僅僅就是一個偶然,如果沒有相遇,後來哪裡還有她的事,會有另外一個人走進他的世界裡……
方爾光是想想都覺得自己要炸了。
“給個機會,再說一遍。”方爾冷着聲音威脅,斜着眼神看林森。
林森這時候才跳出來順毛:“嗯我逗你呢,你要是真不在了,我就立一個牌坊,爲你守身如玉,心裡永遠都只裝你一個人。”
“……二狗你變了。”
隨便吵吵了幾句,方爾便收了仗勢,小吵怡情大吵傷身的道理她還是懂的。林森在白城還有一幢公寓,林森偶爾回白城就是住的那裡,因爲定時有人收拾,雖然沒有一塵不染,但也乾淨,就是有些沒人氣。
方爾一進門就皺起了眉頭,打量着着完全是直男的室內設計,體內的設計師本性開始翻騰。
“林森你是打算當和尚嗎?禁慾嗎?這些白花花的桌布是要幹什麼?”
她一路數落,林森就一路跟在她的身後,一句一句的聽着,時不時的辯解幾句,嘴角始終帶着淡淡的笑,應承着說明天他們就去傢俱城重新購置,全部按着方爾的口味來。
公寓是複式的,二樓上面是起居室,方爾從來沒進過這裡,卻不覺得陌生,因爲她最開始進軍林森在A市那套公寓的時候,風格完全是大差不差,想到這裡,方爾忍不住的笑了笑。
後腰忽的被人碰了下,方爾回頭,林森正看着她:“笑什麼?”
他身後是大廳的燈光,揹着光方爾看不清林森的臉,卻能感受到他臉上的笑意,忍不住伸手碰了碰他,口氣裡充滿了懷念:“沒什麼,就是想起了以前你讓我給你打領帶。”
那個時候林森和現在沒多大差別,總喜歡用一件小小的事來戲弄她,增加兩人之間的肢體接觸和曖昧氛圍。
林森順勢在她臉上落下一吻:“其實有件事我一直沒有告訴你,每次我出門之後,都會讓助理重新給我打一次領帶。”
方爾臉色瞬間就變了,落在林森腰間的手順着就是一擰,疼得他齜牙咧嘴才放手,心裡卻是甜的像是泡在蜜罐裡。
她自己的手藝,她當然是知道的,而林森的小心思,卻難得的可愛。方爾微微翹起嘴角:“那你不是太傻了,專門僱我來當助理,一個月兩萬的工資,我什麼都沒做,連打得領帶都得重新弄。”
林森笑:“我賺了。”賺了你。
方爾兜着明白裝糊塗,臉都要笑開花,在房間裡轉了轉,時間不早了,她換了被套枕套,又找了件林森的棉T恤,蹦躂到林森面前。
“你這裡的衣櫃裡面衣服怎麼也這麼多,不是不怎麼住嗎?”
林森正在脫外套,聞聲側頭看了方爾一眼,隨口道:“接了那些品牌的廣告,喜歡的就都放在A城,不喜歡的基本都在這裡。”
方爾癟了癟嘴:“那下次給我帶幾件女裝回來。”說完她才注意到林森一直看着自己,心裡一梗,幽幽的想起了林森好像是已經退出娛樂圈了,哪裡還有什麼通告接,默默地閉了嘴。
“這件衣服多少錢啊,我想找件最便宜的當睡衣。”林森的衣服動輒上萬,她不敢胡亂拿來當睡衣,所以先拿過來申請一下。
林森瞥了一眼:“你穿吧,也就幾十萬。”
方爾:“……”
她反反覆覆的把那件T恤衫看了看,除了款式特別了些,好看了些,手感格外好了些,它爲什麼就那麼貴?金子做的啊!
她又回去了幾趟,挑了幾件看起來最普通的,最便宜的都是三千多的。最後方爾拿着那件三千多的T恤衫進了浴室,洗澡的時候一直在琢磨,要是她做了設計師,估計早就賺的盆滿鉢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