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傲天的長劍並非普通的劍。
曾經,離傲天秋獵時便發現了這頭不同尋常的豹子。
這頭豹子身上的紋路是火的形狀,而且密集的分佈在身上,渾身滾燙。
四肢發達,跑的比尋常的獵豹要快,生的比尋常的獵豹要威猛,而且十分聰明,有靈性,能聽懂人說話,而且還能一豹戰勝十頭老虎,十分勇猛。
這讓離傲天愛不釋手。
總覺得這頭獵豹是不知從什麼神秘的地方逃出來的。
男兒的佔有慾和征服欲本就很強。
離傲天更甚!
他當即決定要征服這頭獵豹。
於是用自己的長劍和獵豹纏鬥了將近三個時辰,終於將它拿下,長劍刺在了獵豹的利爪處,意味着讓它投降。
這頭獵豹很少有能戰勝不過的人。
它的眼神慢慢變的柔和,最終臣服於離傲天的腳下。
因爲離傲天的長劍上沾染了獵豹的鮮血,所以獵豹已經認離傲天爲主人了。
一生,只認離傲天一個主子!
獵豹把離傲天扛在了後背上,瘋狂的奔跑着,帶着獵豹來到了自己原先生活的火山。
就是這樣,離傲天得到了這個牛哄哄的火豹。
火爆很有個性,一年只出來一次,而且還是要在脾氣好的情況下。
長劍一出,只見火山口‘砰’的裂開了。
一個全身火紅的豹子威武的奔了出來,嘴裡還咬着那把長劍,看上去竟然有些……浪漫。
因爲火豹的行爲有點像一個英俊的男子叼着玫瑰花。
火豹的眸子有些慵懶,有些不耐煩,顯然,離傲天打擾了它的美夢,現在可是冬天啊。
它是要冬眠,睡飽飽的啊。
火豹給了離傲天面子,乖巧的趴在他面前,只不過滾燙的大腦袋竟然趴在了離傲天的緞靴上。
火爆渾身滾燙,猶爲是冬天,它要用自己滾燙的身子爲自己取暖。
離傲天被燙的眉頭蹙起,他拍了拍火豹的腦袋:“想燙死本王?一邊兒去。”
火豹一邊不悅的哼哼着,一邊擡頭偷偷觀察離傲天的神色。
他發現離傲天神情緊繃,十分不悅,便識趣的蹲了起來,心想,主人好可怕,還是不要惹怒他了。
它最佩服它的主人了。
自己是個公的,若是個母的,一定要跟主人生小豹子呢。
離傲天若是知道自己的火豹竟然有這般惡劣的心思,一定會吐血三升的。
他緩緩蹲下,拍拍火爆的腦袋,從袖袍裡掏出來離玉樹經常用的帕子,讓它仔細的聞了聞,而後神情嚴肅的說:“火火,找到她,一定要找到她。”
火豹在嗓子眼裡哼哼了幾聲算是答應。
就在火豹想要離開的時候,離傲天又拽住了它的尾巴,火爆不悅的甩開他的手,心想,不要捏我的尾巴,討厭。
“記住,對她溫柔一些。”離傲天輕輕的撫摸着它,讓火豹感覺什麼是溫柔。
火豹全身起了一層雞皮疙瘩,覺得自己的主子被鬼附身了,不然怎麼如此肉麻呢。
火豹是被離傲天養的,所以渾身上下有他的氣場,它哼唧了兩聲表示答應而後如羽箭一般躥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