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買藝術品時,是買藝術家一輩子的精華,所以藝術品賣很多錢,但是永遠不貴。”
一個創意人的品位,能值多少錢?100萬臺幣?1億臺幣?還是,連100元臺幣都不值?
我在李奧貝納負責執行最後的超大項目——尊尼獲加威士忌的慶祝2000年廣告時,第一個映入我腦海裡的理想導演,是印度導演塔森(Tarsem)。這位印度導演是我在設計藝術中心學院的學長,以品位絕佳及身價昂貴而著稱。
接觸前,我並未被他的“價格”嚇倒。我想,“拜託!這可是7200萬元臺幣預算的大案子,他的身價再貴,我也應該付得起。”
結果,他的開價還是超過我的預期,我真的付不起。無奈之下,我只好用了一個美國導演,但效果大不如預期,令我非常遺憾。我一直相信,如果是由這位印度導演來拍攝,效果和味道絕對會不一樣。
但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在一篇雜誌的訪問中,談到“創意人的身價”時的一段話。
這段話的大意是說:“你出了一個價錢,不是隻買到我的導演能力及來替你工作的這段時間,而是買到我過去所有生活精華的結晶——我喝過的每一口酒、品過的每一杯咖啡、吃過的每一餐美食、看過的每一本書、坐過的每一把椅子、談過的每一次戀愛、眼裡看到過的美麗女子和風景、去過的每一個地方……你買的是我全部生命的精華,並將其化成爲30秒的廣告,怎麼會不貴?”
一個人一生的精華,可以賣到這麼高的價錢。我不禁想:如果一個人一生中少有精華之處,甚至,全都是一文不值的渣滓,他能賣到什麼樣的價錢?高唱品位的人很多,但我不知道,有幾個人能夠像這位導演這麼理直氣壯地要求一個令人咋舌的高價,並且能夠賣出這樣的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