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惟妙的臉紅紅的,酒氣順着鼻孔往外直冒,說:“於光瑩,我說沒事就沒事。哎,剛纔咱們說到哪兒了?噢,對了,你是說我上面沒人是嗎?”
於光瑩已經頭昏腦漲,她按了下太陽穴,說:“是的,朝裡沒人怎麼能做官?”
“丁點兒他爺爺可是答應幫忙的。”苗惟妙也眼冒金星了,說,“我相信他不會失言的啊,可是……”
“苗院長,你還可是什麼?”於光瑩打了酒嗝說,“新院長是某位市領導的表妹夫,丁凱峰局長與市領導比不是小巫見大巫了?”
“是啊,此招一輸就全盤皆輸了。”苗惟妙想想自己的努力都如東流之水,就禁不住淚水滿面了,說,“這正是不能讓我甘心的地方啊。”
於光瑩將一疊紙巾塞到苗惟妙的手裡,說:“苗院長,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我想,還會有機會的,你說呢?”
苗惟妙將紙巾蓋在自己的臉上,說:“唉,人家也是三十多歲呢,他退休我也退休了,我這輩子恐怕就是當副職的命了。”
於光瑩被苗惟妙的傷心所感染,鼻子也酸酸的,說:“苗院長,現在只有盼着他再高升騰位子了。”
“於光瑩啊,謝謝你在這個時候能陪我說說話,可惜啊,我不能提拔你。”苗惟妙從臉上揭下紙巾,注視着上面如花的淚痕,說,“以後啊,多往新院長那裡跑跑,說不定他能重用你啊。”
於光瑩茫然四顧地說:“苗院長,你怎麼能這樣說呢?你看我是那種低三下四的人嗎?重用不重用是他的事,他總不能把我這個門診部主任撤了吧?”
“這不會,我想不會的。”苗惟妙揮動着雙手,說,“你有能力,也肯賣力,不會有什麼問題的,不管是誰當這個院長,都離不開具體幹工作的人。”
“苗院長,你說得沒錯。”於光瑩莫衷一是地笑了笑,說,“新院長對得起我,我就對得起他,他不把咱當回事,咱也不把他當回事。無欲則剛,我什麼也不怕。”
說着說着,苗惟妙一時感到口乾舌燥,就擡起來向服務生高喊道:“來,再上兩瓶啤酒。”
於光瑩按下苗惟妙高舉的手,說:“苗院長,咱不喝酒了,咱們找個地方喝咖啡去吧。”
苗惟妙嘿嘿一笑,說:“於光瑩啊,遠水解不了近渴,先來兩瓶啤酒解解渴。”
“不,苗院長,你還得開車呢。”於光瑩自覺醉意朦朧,就不得不制止苗惟妙了。
“沒事,你就放心吧,這點兒酒算不了什麼。”苗惟妙將啤酒搶在手裡,說,“來,於光瑩,你不是想一醉方休嗎?怎麼後退了?”
於光瑩無可奈何地搖着頭說:“苗院長,我是說着玩的。”
苗惟妙親自啓開瓶蓋,大聲說:“我可是當真了,來,於光瑩,喝吧。”
2
水城友朋出租車公司司機潘武駕駛着出租車行駛到一個行人稀少的路口的時候,不得不停下了車子,這是因爲,前面有一輛紅色的小轎車橫在了道路中央,擋住了他的去路。最近一個時期以來,潘武心情一直不好,原因是,談了三年的女朋友在不到三分鐘的時間裡就跟他揮手再見了。
這個女孩子叫林琳,是潘武的高中同學,他們在高三的時候開始眉來眼去,脈脈傳情,並在高考雙雙落榜之後確定了戀愛關係,共陷愛河。但是,就在上個月初,林琳痛下決心,與潘武分手了。她覺得,他們的愛情是乏味的,毫無詩意可言,而且,一個出租車司機的收入遠不能滿足她對生活的要求,她只有離他而去這一條路可走了。
“哎,怎麼了?”潘武自車窗裡探出半個頭來,沒好氣地按了下喇叭,高聲喊道,“整條馬路都佔下了?還讓別人走嗎?”
伴隨着潘武的話音,一個女人驚惶失措地從紅色小轎車前站起來,高舉着雙手,就像一個繳槍投降的俘虜,說:“先生,快,請來幫個忙,出車禍了,快呀!”
車禍?出的什麼車禍?潘武覺得,自己簡直倒黴透了,那個叫林琳的女孩子絕情地離他而去,正想多拉快跑多掙幾個錢,又碰上了車禍。他在猶豫,是掉頭而去,還是下車見義勇爲。他知道,車禍與他無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可以離得遠遠的,而且,熱心人被受傷者一口咬定是肇事者的例子在水城已經舉不勝舉了。但是,如果他視而不見,良心上似乎過不去,人命關天啊,能袖手旁觀嗎?
“快來幫幫忙啊!”這個時候,那個女人的雙手拼命地舞動着,帶着哭腔說。
潘武聽到這裡,覺得自己不能再猶豫了,一下子跳下車來,就在他雙腳落地的一剎那,他看到了斜躺在地上的一隻高跟鞋。
這是一隻時髦的高跟鞋,鞋跟又細又長,就像一根筷子,鞋幫的周身泛着銀光,如同一隻精巧的袖珍浴缸。潘武的神色呆滯,不由自主地被這隻高跟鞋所吸引,他依稀記得,它曾擺在豪華商場的櫥窗裡,林琳路過的時候對它動了心,兩隻眼睛一眨不眨,與它構成兩點一線。潘武從沒有見過林琳如此貪婪的目光,不禁好奇而驚異了。
“哎,林琳,你這是怎麼了?”當時,潘武擡起右手,五指大張着在林琳的眼前晃了晃,說,“你看什麼呢?”
林琳沒說話,先是不耐煩地推掉了潘武的手,然後就三步並作兩步地走到櫥窗前,趴在冰冷的玻璃上,癡情而執著地看着那雙銀色的高跟鞋。
“一雙鞋有什麼好看的?走啊,你不是還要吃肯德基嗎?”潘武覺得林琳的神情與舉動都十分滑稽好笑,就走過來,拍拍她的肩膀,說。
林琳現在已經改變了主意,這是因爲,她發現了比吃一頓肯德基更能讓她高興的事,那就是,走進這家商場,讓潘武掏錢將這雙令她怦然心動的高跟鞋買下來。
“潘武,你說這雙鞋好看嗎?”良久,林琳才轉回了頭,看着潘武,說。
潘武發現,林琳原本高挺的鼻子已經被櫥窗玻璃壓扁了,就像被利刀削掉了一塊似的,難看極了。
“不就是一雙鞋嗎?”潘武伸手捏着林琳的鼻尖,拭圖讓它迅速恢復原貌,“能怎麼好看?”
林琳大有不悅地拿掉潘武的手指,說:“潘武啊,沒檔次啊!”
潘武知道自己的檔次不會太高,若不然也不會以開出租車來混日子。但是,此時此刻,以對一雙高跟鞋的欣賞與否來評判他的檔次,是他斷然不能接受的。而且,類似的高跟鞋他已經屢見不鮮了,每到深夜時分,他守候在夜總會門口,那些妖豔的三陪小姐們打道回府的時候,他透過車窗,首先看到的就是一雙雙五彩繽紛的高跟鞋。所以,在白天,當他空車在馬路上行駛之時,他總會以貌取人,有意無意地留心着每一個花枝招展的小姐們的鞋,以此來判別是良家婦女或者不是。同時,潘武也知道,這種鞋子價值不菲,他在馬路上跑一天,或許只能買到一隻鞋跟。
“我說林琳啊,我的檔次高還是低總不能與這雙鞋掛鉤吧?”潘武決定,必須阻止林琳對這雙鞋的興致,就一臉無奈地說,“它不能證明什麼,你說是嗎?”
林琳自己也不知道爲什麼會突然喜歡上這麼一雙鞋,她之所以驀地在它的面前停住了腳步,主要還是對它感到新奇,並沒有一定要把它買下來的意思。但是,潘武對它的嗤之以鼻讓她產生了逆反心理,就像有個偉人說的,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都要擁護。那麼現在,潘武無動於衷,不屑一顧,她就要愛不釋手,如獲至寶。
“潘武,你真的不喜歡?”林琳的神情頓時嚴峻起來,一本正經地說。
潘武的腦海裡還盡是夜總會門前的一雙雙雜亂的高跟鞋,他搖了搖頭,沒好氣地說:“不喜歡,真的不喜歡!”
林琳的腳在人行道上用力地跺了跺,然後又翻了翻白眼,嘴張了張,卻最終什麼也沒說。
潘武對林琳的這種舉止已經司空見慣了,他知道,這是林琳習慣性的動作,稍有不慎,接下來她就會一觸即發,咆哮如雷。
“林琳,你別……別這樣啊。”潘武心有餘悸,強作笑顏,就像一隻搖尾乞憐的寵物狗,說,“我沒別的意思,就是這雙鞋也太……”
潘武差點兒將自己由這雙高跟鞋引發出來的聯想說出來,但是,林琳卻打斷了他的話。
“潘武,你什麼也別說了。”林琳深情地看了眼櫥窗裡的那雙高跟鞋,然後又擡頭看了看天,冷冷地笑着說。
潘武的視線隨着林琳的目光落到櫥窗上,然後也望了望天,但是,他卻沒能像林琳那樣笑出來。這是因爲,林琳在想大發雷霆的時候卻笑逐顏開,不由得叫他找不到座標,失去了方向。與林琳交往這三年多來,在經歷了多次風波之後,他總結出一整套逢凶化吉的方式方法,並且行之有效,屢試不爽,總會劍拔弩張時撥開雲霧見太陽。但是現在,林琳卻改弦易轍,在序幕拉開之後換了新的唱本,讓潘武趕不上鼓點,一時無所適從,方寸大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