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宜黃沒有去看老岳父,而是去了連襟謝家財的家。
“呂老師,你能不能好好回憶一下,曹宜黃是什麼時候向你借自行車的呢?具體是哪一天,你還能記得嗎?”
“具體是哪一天?對不起,我想不起來了,那天,他是放學以後找我借的自行車,我家住在縣城,只有在回縣城的時候,我才用自行車,平時,我很少用自行車。我們倆的關係很好,所以,他隨時可以用我的自行車。”
“曹宜黃是什麼時候轉正的呢?”
“您指的是轉成民辦,還是轉成公辦?”
“這有什麼不同嗎?”
“曹老師原來是代課教師,必須先轉成民辦教師,然後才能轉成公辦教師。”
“那麼,曹宜黃是什麼時候轉成民辦教師,又是什麼時候轉成公辦教師的呢?”
“他是一九六九年底轉成民辦教師的,一九七二年,他轉成了公辦教師。”
“公社管文教的褚助理是什麼時候調到縣教育局去的呢?”
“一九七二年。”
“是在曹宜黃轉成公辦教師之前,還是之後。”
“褚助理上半年調到縣教育局人事科當科長。曹宜黃下半年轉成公辦教師。”
“曹宜黃和褚助理的關係怎麼樣?”
“非常好,不一般——很不一般。”
“怎麼講?”
“一言難盡,我們是好朋友,關於他的一些事情,我不方便說。”
“他是不是經常和褚助理打麻將呢?”
“打麻將只是一方面。”
“只是一方面?他們之間除了打麻將,還有什麼?”
“這——”
“你不要有什麼顧慮,我們是在調查案子,所以,只要是你知道的,請務必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我聽別人說——”
“說什麼?”
“褚助理老孃過七十大壽的時候,曹宜黃出了大份子。”
“大份子?有多大?”
“誰都不知道,當然,除了褚助理,你們知道褚助理騎得自行車是誰送的嗎?”
“難道是曹宜黃送的嗎?”
“別人是這麼說的,但我一點不相信。”
“爲什麼?”
“曹宜黃自己都沒有自行車,他怎麼會有錢買自行車送給褚助理呢?當時,曹宜黃每個月的代課費只有十塊錢左右。出份子的事情,我倒是有點相信。曹宜黃轉正肯定和褚助理有關係,這是毋庸置疑的。我們學校的代課教師有三個,民辦教師有四個。資歷比曹宜黃老多了,他們到現在都沒有挪窩子呢。”
“褚助理那輛自行車是什麼時候纔有的呢?”
“有幾年了,是——好像是一九六九年國慶節以後,過去,褚助理到我們學校來督導工作,騎的是一輛老掉牙的自行車,還經常掉鏈子,一騎起來就‘嘎吱嘎吱’地響。”
“褚助理的老母親是什麼時候過七十大壽的呢?”
“也是一九六九年,是在那一年的暑假。”
兩件事情都發生在“6。30兇殺案”發生之後。這該不會是一種巧合吧!一輛自行車要兩百多塊錢,加上找人開後門弄自行車的票,可能還不止兩百多塊錢,所謂大份子。應該不是一個小數目,難道曹宜黃找謝家財借錢和這兩件事情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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