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士族出身的司馬家族當權以後,自曹操以來就被嚴格實行的屯田制,開始被肆無忌憚的破壞。幾乎同時,曹操的法家思想、士家制度、以才用人也同時被破壞。司馬家族在重提儒家思想、重新以儒家倫理道德選拔人才的同時,在經濟上也帶頭公開搶佔官田,而且公開把官田和那裡的國家僱農,當做財產賞賜給別的大臣。毌丘儉在起兵反對司馬師的時候,還把他這種公開破壞國家屯田制的做法,當成討伐他的十大罪行之一。
司馬家族既然代表士族的利益,他們必然會破壞以保障國家利益爲核心的屯田制,然後實行一種以保障士族家族利益爲核心的新經濟制度,這種制度最直接的做法,當然是要保護、承認士族的經濟利益,也就是承認他們能夠合法控制大量土地和人口。於是,在司馬炎取代曹魏帝國的前一年,違反士族利益的屯田制被徹底廢除,迎合士族經濟利益的土地制度,就開始建立起來。
士族們是永遠不會嫌他們的田太多、僱農太多、私兵太多的,但是司馬家族畢竟又代表着一箇中央集權的國家,國家的利益,就是司馬家族的利益,他們又要保護士族家族的利益,又要保證士族的勢力無限擴大而影響到國家的利益。這樣,一個保持士族家族利益和國家利益平衡的經濟方案就出臺了,這就是戶調式。
戶調式的最核心規定,就是承認了早已經在事實上存在的士族對大量土地和人口的合理佔有的現象,並且規定了這種佔有的限度。
首先是田。一品官員最多可以佔50頃地,第九品官員也可以佔到10頃,而且,根據官員級別的高低,他們的親戚、後代也能夠得到相應的土地,這種特權最多可以延續9代,最少的也能延續3代。而且,不光是現任官員,皇族、退休高官、知名人士的後代也可以按照相應的規定佔田。
然後是人。一品和二品的官員,可以合法的擁有50戶僱農,第三品10戶,四品的7戶,五品的5戶,六品的3戶,七品的2戶,八品和九品的只能有1戶。除了僱農以外,六品以上官員還可以養3個私人顧問或者是保鏢,這些人在當時叫做衣食客,七品和八品的可以養2個,九品的和一些低級軍人可以養1個。所有的這些僱農或者衣食客,他們都不向政府交稅,而是直接和他們的僱主交糧交錢交物。
對於普通百姓,也就是不依附任何士族的自由民們,西晉王朝也做出了規定。
西晉時代把自由民們分成三種:一種是正丁,一種是次丁。正丁的年齡階段是16到60歲,次丁的年齡階段是13至15歲、61到65歲,其他的年齡段就是老人和小孩兒,不用從事農業生產。
男人可以佔有的田地是70畝,女人可以佔有的田地30是畝。這樣,即使是一個沒有孩子的丁克家庭,能合法佔有的田地都最少有100畝,這樣的法律,相對於其他朝代來說,對普通百姓可以說是非常照顧了。
不過,這倒不是因爲司馬炎的心腸好到什麼程度,而是因爲當時是地多人少,很多土地都在那裡閒着長草,根本沒人去種,而且絕大多數士族掌握的田和人,早已經在戶調式頒佈以前就超了出去,最後的結果就是,士族憑着自己在政府裡做官、在地方上又是地頭蛇的身份,公開的大量圈地,即使是這樣,大多數地還是閒着。
沒什麼人耕地,是當時西晉王朝面臨的最大難題。在當時那個時代,人本來就少,士族又合法或者不合法的佔有了大量的田和人,而他們又不交稅,這樣剩下的直接向國家交稅的自由農民,就已經很少了。
但是這樣還不夠,因爲即使是自由農民,他們中的很多人也不願意耕田。
西晉時代的風氣我們已經說過,那是非常勢利和浮誇的一個社會,勞動者不僅不光榮,反而被人歧視,在這種風氣的帶動下,很多原本的農民都嫌種地沒出息,扔下鋤頭做生意去了。於是,西晉王朝能夠收到的稅收,就變得越來越少,沒人種田,就沒人交稅,甚至國家的戰備存糧都會青黃不接,對於一個農業國家來說,這簡直是一種災難。司馬炎即位以後,好幾次向各級地方長官頒佈詔書,讓他們嚴格限制遊蕩在各地的買賣人,強迫他們去種田,但即使是這樣,人們仍然不願意再去當農民,很多的田還是荒着。
所以在允許普通百姓佔田數目的同時,西晉還規定了課田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