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2章 最後的鬧劇(十九)
當然,這並不是說不徵稅、或者不統治。
而是說,在這裡,徵稅是爲了摧毀或者扶植印度的某項產業;統治是爲了資產階級更爲方便地劫奪利潤。
李欗想要通過一些手段,摧毀印度的製糖業,是如此。
劉鈺想要通過對種棉業的扶植,發展印度的棉花種植業,也是如此。
可能前者許多加稅、而後者不但不加稅甚至一定程度的免稅。
對於李欗的這個思路,整體上,的確是有可能性的。
好望角以東、日本以西,真正能夠在製糖業上競爭的,無非就是南洋和印度。
區別就是,南洋製糖業,可以使用華人、也更傾向使用華人,方便遷民、也方便連接東北大豆產區和甘蔗種植區的貿易。
印度製糖業,即便說種植園主、糖廠主是華人,但他們也絕對不會用大順的遷徙者,因爲用工成本顯然高於用本地的印度人,尤其是配合印度的種姓制度和土地制度。
除此之外,倒也沒什麼“競爭”可言了。
歷史上日本在18世紀倒是嘗試過引種甘蔗自己榨糖,因爲日本的飲食問題,使得日本嗜糖。
但顯然,日本嘗試自己種甘蔗,與瑞典人嘗試自己種桑樹養蠶,沒有任何區別。這玩意兒,說白了,真就是個看老天爺臉色的產業,你再有本事也沒辦法在緯度頗高的地方種甘蔗、種桑樹。
是以,這一套東西若用得好,確實是非常有助於移民的。不只是南洋,更是鬆遼分水嶺以北。
見李欗已經算是可以熟練地掌握這一套東西,劉鈺也就聽完了李欗關於剩下兩個方向的“大豆市場”的論述。
整體上,思路是可取的。
甚至可以說,是考慮了具體情況、具體問題。
蘇、魯地區的思路,無非就是適當轉型,利用海運優勢,不必考慮糧食不足,強制贖買後發展小農經濟的經濟作物。
而日本地區的市場,則是以蘇魯地區的農業作物轉型爲基礎。
一來日本的稻米可以繼續增大出口。
二來日本也可以適當發展一下銅、硫磺等採礦業。
三來嘛,就是日本的人口壓力、各藩的地租米收入、蘇魯地區工商業繼續發展後的糧食需求等,也會促使日本在知道豆餅可以肥田後,作爲一項進口的國策,來擴大貿易。
至於說日本人吃的那點味噌、醬油、納豆什麼的,並不是主要的市場增長方向。
大豆畢竟是一種經濟作物。
如果這要是已經到了後膛槍、甘油炸藥的時代,大豆作爲上等的油脂作物,若是趕上一場世界大戰,倒是也能大規模產業擴張。但現在,這個方向就暫時不必考慮了。
日本的土地制度,封建藩閥的大米收入,日本人口的增長壓力,大順這邊沿海地區工商業發展對稻米的需求,應該說,李欗的思路是清晰的。
只要大順這邊憑藉已有的軍事上的優勢略加手段,日本完全可以成爲本土、南洋之外的第三大大豆消費市場。
既有了這三大市場,只要再把運輸問題解決了,李欗所說的鬆遼以北一年移民二三十萬的數字,倒也完全不誇張。
甚至於,可能更多。
並且,鑑於這種完全商品化的種植業發展,半工業水平的農用機械的採用來降低成本、替代人力,也是完全可能的。
再加上,以商品肥料大豆業爲導向的種植業發展,並不只是需要農業人口。
與之對應的榨油、運輸、壓榨等產業,也是需要人手的。
總之,思路就是要爲資本讓路。
海軍、艦隊、駐印軍團、國家政策,要爲資本服務。
需要市場,就找市場。
需要運輸,就修鐵路。
需要土地,就低價允許他們在鬆嫩平原圈佔土地,低價售賣國有的土地,或者作爲“政變支持”的“酬功”。
遷民靠的資本主導,目的只是解決中原的人地矛盾。人,遷到西域、東北、扶桑、南洋即可,只要遷過去後是當小農,還是在農場做僱工,他不在意。
李欗這樣的思路,應該說,已經爲大順未來的混亂,埋下了伏筆。
以史爲鑑的話,那便是歷史上的“傑斐遜與漢密爾頓的土地政策之爭”。
傑斐遜認爲,北美這麼多的土地,應該耕者有其田。而之前的土地售賣制度,最低640英畝,也就是最低將近4000畝才起賣。到頭來,真正需要土地的失地百姓、拓荒者,根本拿不到地。
到時候,固然說,經營性質的大型農業發展起來了。但,商業資本肯定會鑽漏洞,仗着4000畝起賣的高價老百姓買不起,自己趕緊囤地,然後再分成小塊賣出去,賺差價。
這對耕者有其田、傑斐遜信奉的重回農業社會、重農輕商的構想,是相悖的。
並且,商業資本什麼樣,商人什麼德性,傑斐遜可謂非常清楚:他當時就把話放那了,如果要是這麼搞,沒有大的商業資本囤積土地,然後再自己分成小塊賣出去或者租出去賺差價,那就見鬼了。
而漢密爾頓,以及其背後的資本家、商業資本、種植園土地需求者,則最終制定了《1785土地法令》,最小買地面積,4000畝。一次性買不起4000畝土地的,就別買地了,打工吧。
這裡不談漢密爾頓背後的階級支持者,也不談他的《1785土地法》的階級屬性。
只說漢密爾頓的思路,就是北美不缺土地,國家也沒有太大的人地矛盾,但缺錢。
既然這麼多的土地,不如快速售賣出去,把土地變現,折算成現金、國庫收入。
一方面可以迅速償還國債。
另一方面,大量國有土地的私有化售賣,可以迅速募集到資金,從而投入到他的《製造業發展規劃》當中。
漢密爾頓也承認,這樣必然會讓金融資本集團迅速擴張,土地投機行爲不可避免。
而且顯而易見的,會導致金融資本囤積土地,然後再切割成小塊售賣,賺取差價,甚至金融資本會大放高利貸。
但是,同樣的,依靠小農購買,讓國有土地迅速完成私有化,從而快速變現,用來償還國債和作爲發展製造業的補貼,顯然太慢了。
凡事,都有好壞兩面。
土地投機固然是壞的一面,但只要能夠快速地完成製造業發展,那麼其好的一面就勝過壞的一面。
漢密爾頓認爲,只要能夠建立一個強效的、高效的中央集權的政府,依靠調控手段和國家投資全力發展製造業,那麼這種土地法帶來的負面的土地投機問題,就是可以接受的。
歸根結底。
經濟結構上,這是“小農經濟主導”和“資本主義工商業主導”之爭。
政府構成上,這是州權分散和中央集權之爭。
階級屬性上,是資本和小農之爭。
客觀的講,漢密爾頓的政策,失敗了。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這一套土地法,助長了金融資本的快速生長、造成了高利貸和轉租問題長期壓制了土地開發的節奏。
並且因爲漢密爾頓的紐堡陰謀失敗、中央集權構建失敗、以及他的製造業發展規劃被否……
他預想的好處,沒怎麼見着。
他心知肚明的壞處,卻是處處生花。
但是,最終,漢密爾頓的思路,卻以一種“無心插柳柳成蔭”的方式,完成了。
即,前期的土地投機活動,快速造就了一批資本雄厚的金融集團。
而伴隨着漢密爾頓死後,鐵路的出現,這批完成了積累的資本雄厚的金融集團,以手中的大量從土地投機中積累的資本,投資到運河、鐵路的建設中。
最終,因爲運河、鐵路的建設,使得《宅地法》有了現實意義,也最終推動了西進運動。
應該說,漢密爾頓的思路,是清晰的、正確的。但終究,還是少考慮了一個問題。
他認爲,北美當時不缺資源、不缺土地,缺的是“積蓄在一起的資本”。這個資本,可以是私人,也可以是國家,比如他的集權構想和《製造業發展規劃》。
甚至,他對工商業的態度,也非常明確:擠死小農、擠死小手工業者,發展大企業才能和歐洲競爭,比如他的《威士忌稅法》。
包括說,他的土地法令,其設想,就在於:消滅潛在的小農,迫使他們隸屬於資本,而不是擁有自己生產資料的自耕農,解決北美工商業勞動力不足的問題。
但他的失敗之處,在於沒有考慮墾殖殖民地的痼疾,妄圖在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消滅第一種私有制,並迅速建起第二種私有制。
不過,鑑於北美的現狀,他認識到了缺乏資本的現實,認識到了原始積累的重要性,以一種極端的方式,通過售賣國有的土地來幫助資本集團完成原始積累——在北美製造業完全被歐洲碾壓的現狀下,似乎也只能依靠土地來完成原始積累,這的確爲後來的運河和鐵路發展的投資,奠定了基礎。
只不過,大順的情況,要比這個問題更復雜一些。
但本質,尤其是對於那些可以墾殖的荒地,可能還要加上一個更復雜的分歧。
如果說,傑斐遜與漢密爾頓之爭。
經濟結構上,這是“小農經濟主導”和“工商業主導”之爭。
政府構成上,這是州權分散和中央集權之爭。
階級屬性上,是資本和小農之爭。
那麼,大順這邊,倒是不需要考慮政府、中央和地方關係的問題。
但是,不可避免地,鑑於井田制的復古空想,以及劉鈺說的歪經的“聖西門主義”,只怕,還要再加上一個東西。
經濟結構上,這是“小農經濟主導”和“資本主義工商業主導”之爭,還是再加上拿三的《論貧困的消滅》裡那種農業莊園合作社之爭。
階級屬性上,除了資本和小農之爭,還必須要加上軍功貴族,這在大順是個不可忽視的力量,同時也是李欗若有野心必須“回報”的力量。
而如果軍功貴族、原本的封建統治階級,和資本貼在一起了呢?是不是,這玩意兒,叫日式財閥、普魯士容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