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神秘的,不怎麼招董婉待見的老闆,居然還很神通廣大,很快就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一箱子英國的原文資料,風土人情介紹之類,應有盡有。
就這些東西,價值真不算低,沒點兒人脈也弄不回來。
董婉考慮了好久,還是覺得要是這會兒說不要,有點兒不大正常,於是就接了,只是錢還是要給。
那店老闆也沒不收她的錢。
好像這一家店滿缺錢的。
董婉一開始還覺得,也許這家書店很快就消失了,畢竟,他們幹得那些事兒,簡直完全說不上隱秘,董婉自己是個外行人,但光憑藉後世讀那些間諜,密探之類的小說,就覺得這個聯絡點簡直外行到令人髮指的地步。
清廷一時半會兒發現不了,純粹是因爲清廷本身對於這個也爛得要命。
當年雍正皇帝不是還有個傳說中的粘杆處麼?當年清朝對明朝的滲透,可是不老少,漢奸一大堆來着,估計要是有人想統計一下,都要頭痛死。
董婉胡思亂想地嘲弄了下清廷,嘆了口氣,還是得承認,她那所謂的,不接受就不自然之類,都是藉口,誰會見天盯着她一個寫書的?
至於真實原因……到也沒有多少具體的。
一來,是她很想要這些資料,二來,她從私心裡,多少還是有些佩服那些有理想的年輕人,並不想特別刻意地與這些人疏遠。
他們此時很年輕,很幼稚,思想不成熟,輕易被煽動,可能被利用,可能做出的犧牲,對這個社會毫無價值,可董婉還是有些佩服,以前在二十一世紀,坐在電腦前面,在網絡上她可以和很多人一樣,自然而然地說出一大堆這個時代的革命者的幼稚之處,但真正來到這裡,這個大時代,面對這個漆黑的,看不到一點兒光明的世界,看不見接下來國家的前進方向,看不到未來,道路晦暗不明,但凡能擺脫麻木,肯站出來反抗,哪怕他們不成熟,也不得不讓人發自內心的敬佩。
董婉想,若是她不是後世人,她不是已經提前瞭解一切,她也許和這些人一樣。
其實,她本性中也有一種魯莽和衝動,當初在二十一世紀用炸藥炸燬一切的做法,又何嘗不是衝動行事?
蒐集齊了資料,董婉窩在書房,開始列大綱。
她列大綱的時候,甚至帶着那麼一絲絲朝聖的心態。
沒辦法,即便她是中國人,好像不應該對一本英國的推理小說有怎麼深刻的感情,她要推崇,還不如推崇西遊記,推崇三國演義,可那是福爾摩斯啊!
當年董婉第一次對小說癡迷,就是爲了福爾摩斯。
雖然後來迷古龍,迷金庸,迷了好些小說,但她讀得第一本,她記得特別特別的清楚,就是福爾摩斯全集,沉甸甸的後書抱在懷裡,一有空兒就去讀,好像還因爲它的份量太大,裝在書包裡面,加上那些厚重的教科書,竟然把自己的後車筐給壓壞了,導致書包失蹤。
小學裡一羣可愛的同學們都沿途幫她找,當時的自己,其實着急之餘,心裡很開心。
這日,董婉在書房裡悶了好幾天,連學校也沒去,總算把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的大綱勉強弄出來了,這是經典,必須要仔細纔好。
悶了這麼久,便打算出門轉轉,到街上走動走動。
習慣性的,她走着走着就直奔書肆,逛來逛去,又進了那家不大應該進去的地方,然後挑書的時候,就看見地上扔得好些紙團,廢紙片,她眼力不錯,一眼就看到這些居然是些反動標語什麼的,裝作漫不經心地過去瞟了瞟,甚至還有利用列強先推翻清廷的奇葩論調!
董婉:“……”
她一言不發,拿了書走人,這麼個白癡的聯絡點,亂七八糟的東西隨地扔,裡面一幫白癡的聯絡人,清廷居然都發現,無能至此,也難怪屢戰屢敗了。
當然,也有可能這裡已經暴露,對方只是在放長線,釣大魚。
不管了!
董婉決定閉關寫書,不出去亂轉,遠離是非。
寫着寫着,她嘆了口氣,翻出市面上很常見的紙張,把桌子上上好的紙收起來,連墨也換掉,隨便找了個紅色的顏料,用左手執筆——《警世鐘》
‘長夢千年何日醒,睡鄉誰遣警鐘鳴?腥風血雨難爲我,好個江山忍送人!萬丈風潮*人,腥羶滿地血如糜;一腔無限同舟痛,獻與同胞側耳聽。’
想來想去,她還是幫個忙吧,別讓那些小孩子們愁白了頭,再扔得書肆裡亂七八糟,引起混亂。還有,靠洋人什麼的,簡直太刺眼!
趁着下次去買書的機會,董婉就把稿子偷偷扔在了櫃檯賬本下面,相信店老闆能很快看見。
當然,寫這種東西沒敢署名,就和陳某人一樣,落款‘神州痛哭人’。
董婉去買書,還狀似無意,藉口構思小說,說一些間諜的基本素養,潛伏的規則,保密原則之類的東西,反正東一句西一句地說着玩,店主能不能聽懂,她就不大清楚了,總不能真直接就說,你們的行爲太粗放,我雖然是外行,可到底見多識廣,還是讓我來教教你們怎麼在人家朝廷的眼皮子底下生存。
她能做的也就這麼多。
店主第一時間就拿到了稿子,見是一首通俗的說唱本子,普通老百姓也能聽得懂,也很愛聽。
他一開始還以爲是會中幾個學子的作品,但不敢留真名,但他問了半天,居然沒一個人承認!
店主這人雖然做了聯絡員,幹起了‘偉大的造反事業’,但他本身其實還有點兒老派思想,多少有一些迷信,問了許久問不出,甚至開始覺得,也許是那些犧牲的前輩們顯靈了,要不然爲什麼是紅色的,還有,爲什麼筆力這麼虛弱無力……
董婉是不知道這詭異的一切,但她的系統界面任務欄上,忽然出現一則可選任務。
任務介紹到是用冰冰冷冷的文字再賣萌。
親愛的主人,您一個人降臨這個黑暗的時空,您願不願意作爲一盞指路的明燈,照亮這黑暗的世界!
任務:爲革命作出貢獻,方法不限。
成功獎勵:變身面具一個
失敗懲罰:無
董婉:“……”
看來不是什麼強制性的任務,獎勵可有可無的樣子,變身面具抽獎裡也能看到,只是不知道爲什麼,就是死活抽不到。
失敗更是毫無懲罰。
再一看任務底下根本沒有進度條,她就決定還是接着寫自己的東西吧。
現在這種時候,攙和進這種事情裡,那是找死呢!
回到書房,認認真真寫自己的小說,她本來打算直接寫英文,反正可以利用記憶藥片直接找這本書的原文,當初董婉可是啃過原文書的。
但後來還是決定先寫中文,然後再翻譯,而且寫中文還要寫得文字唯美優雅些。
福爾摩斯是經典,可是翻譯的小說,就是翻譯得再好,也比不上原文。
董婉覺得,故事就在這裡,以她運用語言的能力,肯定能把書寫得很好,至少比翻譯版讀得舒服。
先在國內出版,再把英文的原文稿子送去英國校對出版也無妨。
只是,這樣連續不斷,不停地出新作,董婉已經成了國內有名的快手,而且,出的所有新作質量都很高,題材還有那麼一點兒不一樣,非常引人注目。
她這次打算慢慢來,反正福爾摩探案集都是獨立的中短篇,拖得時間長一些,完全沒有問題。
第一篇自然是寫血字的研究,這個長篇是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初登場,也是董婉最喜愛的一篇。
她這一次確實是慢慢寫,一點兒都不着急,宋編輯他們也沒有怎麼催稿,畢竟,董婉現在寫得稿子太多了,爲了質量考慮,也該給她充裕的時間。
稿子寫完的時候,已經到了二十九年夏。
此時,京城好歹恢復了一點兒元氣,斷壁殘垣中又到底新生了些許的綠意。
董婉把看過的報紙都整理了整理,忽然發現,報紙上宣傳革命的文章居然多了起來。
這麼正大光明地宣傳革命,真是勇氣十足。
隨手把一份《新聞報》拿起來,看了一眼,董婉就忍不住皺眉嘆息。
上面有一個姓沈的記者披露的《中俄密約》的內容,報道寫得是悲憤異常,可這人直接用了真名,大大方方地報道,連個筆名也不起,簡直是不要命啊!
董婉彷彿已經看到了這個記者的命運,可這時候,她的小說已經開始連載,注意力都集中在福爾摩斯上了。
現如今,董婉的小說在國內可用不着做太多宣傳,她董卿這個名字亮出來,就不知道多少人爲這個名字買賬。
福爾摩斯一刊登,無數推理小說愛好者奔走相告。
而此小說也確實魅力無窮,一時間甚至造成了大半個中國都談論福爾摩斯的盛況。
本來董婉是想隔上幾個月,再出英文版,但英國方面的出版社早就盯着這份稿子,剛一出來,出版社方面甚至派了一個編輯親自踏上中國的土地。
董先生向來不習慣拒絕真正喜歡她作品的讀者,於是也就答應那位編輯馬上出英文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