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臣:“官場新秩序”常態化,首要解決的還是制度
十八大以來,形成的被大家所點讚的“官場新秩序”之“新”其實也不新。這是因爲中國共產黨從建黨那天起,就不追求也不謀取個人利益,立黨爲公、執政爲民是中國共產黨的黨性和宗旨決定的,清正廉潔是共產黨人本來應該具有的品德,而作風不正和任何腐敗現象是違背黨的性質和宗旨的。
但要說新,也確實新。這是因爲一段時間以來,我們的政治生態和黨內政治生活確實存在着一些不正常現象,特別表現在一些黨員領導幹部置黨紀國法於不顧,視黨的政治紀律和規矩於腦後,拉“山頭”,搞“小圈子”,潛規則盛行,甚至大肆貪贓枉法,賣官鬻爵,把政治環境和社會風氣弄得烏煙瘴氣。即便是在十八大之後反腐敗如此高壓態勢下,仍有一些黨員幹部不收斂、不收手,變本加厲,有些地方甚至出現“塌方式腐敗”,令人觸目驚心。
官場新秩序常態化要先解決制度問題
營造廉潔從政良好環境,使官場新秩序常態化,首先要解決的還是制度問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從本質上說,腐敗或各種不正之風,都與權力有着絕對的聯繫。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必須進一步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強化權力公開、強化對掌權者以權謀私的責任追究。只有如此,才能防止權力濫用,從根本上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取得反腐敗鬥爭的更大成效。改革開放以來,我們不是不重視制度建設,相反,好多制度制定出來並沒有起到應有作用,究其根源還是制度不配套、不銜接
、缺乏可操作性。2009年習近平同志就強調,“最根本的是嚴格遵循執政黨建設規律進行制度建設,不斷增強黨內生活和黨的建設制度的嚴密性和科學性,既要有實體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確規定應該怎麼辦,又要明確規定違反規定怎麼處理,減少制度執行的自由裁量空間,推進黨的建設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
十八大以後,習近平總書記把這一思想更具體化,那就是要強化制約,科學配置權力,形成科學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要強化監督,着力改進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行使權力的監督,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監督。要強化公開,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讓廣大幹部羣衆在公開中監督,保證權力正確行使。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爲紙老虎、稻草人。黨委、紀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各項改革舉措要體現懲治和預防腐敗要求,同防範腐敗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堵塞一切可能出現的腐敗漏洞,保障改革健康順利推進。
官場新秩序還要強調黨的紀律
在強調製度建設的同時,還要強調黨的紀律的重要性。黨的紀律是全黨意志的體現,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的保證,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鞏固黨與羣衆密切聯繫的重要條件,更是黨的事業取得勝利的重要保證。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必須把黨的十八大提出的關於黨的建設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如果管黨不力、治黨不嚴,紀律鬆弛、組織渙散,正氣上不來、邪氣壓不住,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黨內突出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那麼我們黨遲早會出大問題。他強調,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爲了自己的所謂仕途,爲了自己的所謂影響力,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製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願、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經到了肆無忌憚、膽大妄爲的地步!而這些問題往往沒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門黨組織的注意,發現了問題也沒有上升到黨紀國法高度來認識和處理。這是不對的,必須加以糾正。
我們要對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劃出紅線。這條紅線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確定的“五個必須”: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維護黨的團結,堅持五湖四海,團結一切忠實於黨的同志;必須遵循組織程序,重大問題該請示的請示,該彙報的彙報,不允許超越權限辦事;必須服從組織決定,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不得違背組織決定;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默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做好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根本保證。堅持黨的領導,首先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這是一條根本的政治規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