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宵三十歲生日那年, 顧停雲抱了一大束紅玫瑰,在廣場的噴泉旁單膝下跪,雙手捧給他。同時被送到喻宵手裡的還有一個絲絨小盒子。
平常的求婚場面, 一個男人對另一個男人。
這一刻我爲你做了我以爲自己永遠都做不到的、我心目中最浪漫的事, 最最親愛的喻先生。顧停雲默默地想, 嘴角不住地上揚, 心裡裝着一捧金黃透明的蜜糖。
“三十歲生日快樂, 親愛的喻先生。”他說。
“我收到了。”喻宵說,“‘更好的禮物’。”
“你願意成爲我一生的伴侶嗎?”顧停雲問。
“我願意。”喻宵俯下身吻他,“永遠願意。”
無論多久, 我都等你回家,等你帶我回家。他想。
“怎麼這麼容易就‘我願意’了?”顧停雲笑着說, “我還有一件答應你的事沒做呢。”
他拍了拍腳邊的吉他盒子, “這個場合夠不夠正式?”
喻宵伸手去扶他, “要唱什麼?”
顧停雲衝他眨眨眼,“你聽了就知道了。”
噴泉濺出的水花倒映出鎏金色的燈火和銀白色的星點。夜風裡, 顧停雲抱着吉他在喻宵面前席地而坐,笑得甜蜜且張揚,像一個自由自在的流浪歌手。
他唱:我們是對方特別的人,奮不顧身,難捨難分, 不是一般人的認真;若只有一天愛一個人, 讓那時間每一刻在倒退, 生命中有萬事的可能。”[1]
“親愛的喻先生, 真愛值得久久等待, 但我捨不得讓你再等。”
他說。濺到臉頰上的水珠像極了淚。
重生前,重生後, 顧停雲兩次來到婚禮會場。
而這一次,他是以新郎的身份,跟另一位他的新郎一起來的。
佳偶成雙,親朋齊聚,無人不豔羨。
他說:“親愛的顧先生,能遇上你,是上天對我最大的眷顧。”
他說:“親愛的喻先生,我的一生一世,在你眼裡有跡可循。”
那天晚上,喻宵發送了他的第一條微博。
汛遠槎風_Y:今天,跟最愛的人結婚了(愛心)。
幾分鐘後,他收到一條提醒。
濛濛時雨_G轉發了你的微博:一輩子(親親)。
日記本一直靜靜地躺在書桌的抽屜一角,隨歲月泛了黃。
不知道是哪一年的哪一天,它的主人在扉頁新寫了一首不成篇的詩。
詩裡說:
我在這頭,漫無目的地走。
你在那頭,撐一支竹篙,眼望着我。
我在這頭,望歸家的路口。
你在那頭,逆水行舟來迎我。
我離開渡口,乘上歸舟,搖搖擺擺,盪盪悠悠。
於是天光乍破,大地春生。
你在舊巷子口,向我招手。
至於當事人有沒有看到這些句子,已經不再重要。
因爲它們再也不會無處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