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的城市啊熟悉的角落裡
也曾彼此安慰也曾相擁嘆息
不管將會面對什麼樣的結局
在漫天風沙裡望着你遠去
我竟悲傷的不能自已
多盼能送君千里直到山窮水盡
一生和你相依
----前言
人是感性的動物,但感性也總有不準的時候。
一瘸一拐回到教室後,或許安童的眼神有麻醉或者安神的功效,正正趴在桌子上沒有五分鐘就睡着了。
接下來一個星期的正正就是個老佛爺,吃飯也不嫌棄他慢了,甚至是天天給他帶飯,走路照例是我跟曉楠攙扶着。我說正正提前養老了,正正說這是跟了我們兩年最解氣的一次。當然,並不是。
直到畢業,有一次我騎車馱着安童回她的住處,我們聊起正正的各種受傷經歷,笑的肚子疼。安童就提起踢飛的那件事,然後說了一句相當可愛的話:我當時看着他,就在想這要是我該多疼啊。
在我並不留意的一天,聽安童說是放假回來,估計我還在在草坪上躺着。正正對她表白了,沒有鮮花沒有巧克力也沒有明信片。
至於正正具體說了什麼我也是不知道,沒有山盟海誓也沒有死纏爛打,沒有什麼一生一世,也沒有什麼至死不渝。很真誠,不自私。回答還是那句“正正你是個好人,我現在不知道。”
其實,正正是懂得不合適是什麼意思的,但是不知道這句話,始終是模棱兩可。直到天各一方,沒有多少重逢的機會,也會不到過去,安童的回答也是不知道。
今天,安童還是安安靜靜的一個人,不過學會了拒絕其他人,很直接的。
那個時候咋就沒有好人卡這個實用的東西呢。
並不是我願意這樣 老去的
只是白天黑夜不斷地催促
將你從我身邊奪去
到 連我伸手也再無法構及的
距離
我一直被認爲是許多段感情的中間人,但是我沒有。我也架不起一個橋樑去溝通誰,我也不知道誰在思念誰。
一般我搭訕有一個必然問的問題:你喜歡聽誰的歌啊?
答案嘛,無非是三種。喜歡誰誰誰的,不愛聽歌,沒有特定的人感覺對了就行。
我是第三種人,一個特別陌生的歌有觸動也喜歡得不得了。但是對周杰倫和林俊杰有偏愛,到現在聽到還忍不住跟兩句。
但是我是不會唱歌,只喜歡聽。倒不是有多難聽,雖然經常自嘲我是五音跑了兩對半。是因爲曾經受過傷,而且堅持認爲要唱歌想聽的人。
我真的認爲音樂可以跨越國界,或者藝術的語言可以跨越國界。我是經常自己陶醉在音樂中的,蠻享受。四年級的時候他們說如果哪一天李文萱在路上走着很高興而且你不知道在嘟囔什麼,那肯定是他在唱歌。
自己寫寫畫畫嘛,甚至是自己寫歌詞,把喜歡的旋律配上去。我真的是有自己的原創歌曲了,可惜那是時候我們都沒有手機,也不敢像老師借,所以到現在都忘了。
就更不必說那些歌詞了,所謂的。
每年的元旦晚會,我都是跟老大和說相聲,大部分是說的別人的,有一年我編了一個,發現效果還不錯。相聲說完了本以爲就下場了,結果他們嚷着要我唱歌。真是腦子短路,茫然的不知道唱什麼歌,就很小聲又起高音把嗓子唱破了唱了我的原唱歌曲。剛唱了四句就被趕下去了,真的是趕下去。
我知道已經不能再丟人一點兒了。從那之後就再也不在公衆場合唱歌了。
直到六年級,兩個很要好的女同學去我和我媽租的房子去找我玩。我媽並沒在家,所以我也沒有什麼顧忌。也是我嘴上每個把門兒的,一禿嚕,就說了我前幾天自己編了一個歌,自己覺得不是特別難聽。
結果她們兩個兩眼放光,要我唱出來。雖然不好拒絕,但我的直覺還是拒絕。
沒有成功,我在二樓很小聲的唱了幾句,她們就都跑了。或者說,落荒而逃,抱頭鼠竄。
第二天她們安慰我,不是調子難聽,是因爲聲音實在是太小,聽不清才忍受不來的。已經沒用了。
我真真的是不敢再唱歌了。六年級的元旦晚會,全班打着拍子讓我唱歌,我很下不來臺,也做了件很下不來臺的事,直接走出了教室。事後班主任批評我不是做事,我直言我真的不會唱歌。
基本上就是雞同鴨講,不在一個頻道上。後來發現,同頻道是爲人處世很重要的法則之一。換成通俗的話就是,最起碼要有共同語言吧。
音樂課吧,也難得明德在初二還沒有取消這個課。因爲鋼琴壞壞了,所以我們在教室玩接歌。規則我就不介紹了,但是回答不上來的要表演節目或者唱一首歌,一句話就是都不喜歡。
輪到我的時候上句歌詞的最後一句話是花,我算是很大聲的唱了黛玉葬花詞,全場驚呆了。他們以爲我是不會唱歌寧願去講一個笑話什麼的。
正正問我爲什麼唱了歌而不是講個笑話糊弄過去,我的回答是:我當時咋就沒想起來呢!
後來班上給我的反常唱歌行爲給了一個非常合理的解釋:我是特意唱給子期聽的。
說實話,我當時想的真的沒有那麼多。下課之後,平時並不怎麼說話,初二才轉過來的金星宇對我說我唱歌真好聽,寫字也漂亮。要了我的簽名,現在估計早就丟了,她本人也忘了罷。
這個人跑步的姿勢很是有趣,忽略背景,跑起來簡直就是四仰八叉,還挺快。初二的時候春季趣味運動會還拿了三人四足女子組的第一名,她的搭檔是誰我倒是忘了。
要說我的朋友裡有誰唱歌好聽的話,女的是夢菲。有一次她唱《人約黃昏後》,我還以爲是原唱。也是因爲這個歌,我才記住了那首詞。有人說是豔詞淫詩,我只是覺得挺好的,反正我是很喜歡。
去年元夜時, 花市燈如晝, 月上柳梢頭, 人約黃昏後。 今年元夜時, 月與燈依舊。 不見去年人, 淚滿春衫袖。
坦白說,夢菲留給我的印象真的不少。
男的毫無疑問的就是葛原了,不光是我一個人這麼認爲,還有子期。我聽過他給子期唱歌,子期也老是在心情不好的時候聽他的歌。我聽見過幾次,我個人很喜歡。嗓音也舒緩的讓人舒服,像是聽春雨。
我有幸聽了他唱了《偏愛》和《此生不換》,後來別人也唱了不少。當年這兩首被太多人唱了,我是唱不上去,偶爾哼其中的幾句。平心而論,《偏愛》是我最喜歡的版本,包括原唱,《此生不換》是除了原唱我最喜歡的版本。
後來葛原過了中國好聲音第一季在武漢的預選,沒有過複試。把錄音《寂寞先生》發給了我,我單曲循環了很久。
高幹唱歌也是不難聽,正正不唱歌,唱了一次被我封殺了,因爲是真的難聽,我覺得在這件事上沒有欺騙他的必要。
其實,我唱歌是很用心的。只是放不開,聲音小的可憐,上了大學之後才改變過來。因爲發現,唱出來很痛快,而且不是很難聽。
同事高鳴生日的時候去K歌,高鳴說我的嗓子很像薛之謙,而且他很喜歡。這句話,我也就當真的收下了。
最喜歡的歌,不是最想唱的。就像是,你是什麼人跟你想成爲什麼人是兩回事。
我可以唱上去的歌不多,因此也算喜歡楊宗緯。有次扯着嗓子唱了《月半小夜曲》,接下來的一個星期都不敢說話,後悔死了。
上了大學發現大家都很愛唱,都很會唱。更揶揄的是,絕大數歌我都不會,所以經常自嘲“我老了”。
中學四年,我唱歌次數用手指頭可以數的過來,絕大多數是給子期唱的,沒有辦法拒絕罷。第一次是《水調歌頭》,這也是我特別喜歡的歌。唱完之後子期沒有什麼過激反應,也沒有吐,我挺欣慰。唱完之後,貌似眼圈有些紅,說了“謝謝你”。
我意會了。
子期曾給我唱過歌,早忘了。當時聽得很享受。算不上多好聽,很耐聽。
第二次是《此生不換》,我最初只是喜歡這個歌名而已。光是挺葛原唱,也就會了。那天葛原不在,所以我就成了替補。我並不是很情願的,一再堅持下還是屈服了。唱了一遍。
我唱歌的習慣是閉眼睛,也不怎麼會換氣,所以有的時候斷斷續續。等我唱完了就看見子期在用紙巾擦眼淚。我什麼都沒說,問要不要繼續,子期說不必了。
他們說我怎麼整天喜歡憂鬱的歌,其實只是湊巧。難不成聽恭喜發財嗎?我相信這樣的歌我也唱不上去。
我覺得唱歌是有一個度的,整天唱也會變味道。大學的時候一個室友瘋狂喜歡單曲循環,有一次一首歌放了兩天,從早六點到晚兩點,我真心是怵了,再也不想聽到那首歌。
學校早上的廣播也抽筋了一次,把一首歌放了一個月。宿舍打呼嚕我都不帶耳塞的我最後選擇了在放廣播的時候帶耳塞。
後來到了高二,是什麼晚會我忘了,子期要唱《遇見》。這首歌我是不怎麼會的,子期要求我必須會,我就死纏爛打着我們語文老師讓她給我開小竈聽歌。用了兩天吧,我就會了。
頭一天晚上她去找我,我沒有吃飯,不知道她會不會找我,我唱了一遍。淚水還是沒有任何掩飾。
那是我中學時代最後一次唱歌了。
後來發現那些起鬨的人有的真的是想聽我唱歌,只是我再也不會了。我本就是不會唱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