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闖看着劉苗把面吃完,貌似心情不錯,這纔開口:“你不是不喜歡她嗎?怎麼還是在一起了?”
劉苗就怕丁闖問這個,丁闖還是問了。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照實說的話最後就要提到那個球拍壞了,劉苗怎麼都不能讓丁闖知道那個球拍壞了。
最後劉苗支吾着說有事求她,這也不算假話吧。
丁闖盯着劉苗看了會兒,說道:“苗苗,我不想看到你這樣。”
劉苗不答話,倔強地不看他。
丁闖無奈,慢慢講道:
“我送貨的時候,碰到過各種各樣的人。有次送啤酒給一戶人家,屋子裡面全是醉鬼,一個個喝得五迷三道的,開了門就把錢扔地下,說不用找了,剩下是賞你的。你說遇到這樣的我能怎麼辦,我只能低頭把錢揀起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沒有錢拿什麼談氣節。如果說有一天,爲了家人的利益需要我犧牲,我就只能選擇犧牲。可是你不一樣,苗苗,你的條件明明這麼好這麼優越,你爲什麼要委屈自己的感情,沒有事情值得你這麼做。”
你啊,就因爲你我才這麼做的,可是劉苗不能說啊。
沒轍,劉苗只得僵硬地轉移話題,那個你知不知道週六劉德華會來A市開演唱會,我們一起去看演唱會怎麼樣,他們說看現場的感受特別不一樣。後排門票才只要160元一張,聽說進去以後不對號,可以隨便坐,咱們一起去吧。
我沒錢。
本來丁闖要好好和劉苗說說宋佳的事,可是劉苗不買賬,硬生生的把話題岔開了,丁闖也就沒什麼好氣了。
劉苗早預料到丁闖會這麼說,我有錢,我給你買票啊。
丁闖想了想,突然樂了。
你有錢?也不是你自己掙來的。這樣吧,丁闖想了想,演唱會不是週六晚上嗎,今天週二,週六之前你要是能自己掙到160元錢,我就跟你去。
明知道是激將法,劉苗還是應戰了。
我要是能掙到160元錢呢?
那就去啊,
那你能掙到160元錢嗎?
哼,你要是能掙到160,我320都掙出來了。
這可是你說的,劉苗啪得一拍桌子,我要是三天內掙到160元錢,你就跟我去看演唱會。
嗯,丁闖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