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機構
黨的領導,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要素。在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的全面深化改革新階段,爲了更好地謀劃和貫徹改革的重大戰略部署,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作出了一個莊嚴的決定,“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設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這樣的機構,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極大地提振了全黨同志和全國人民堅持改革的信心,有力地構築了攻堅克難打硬仗的總指揮部,有利於加強黨中央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統一的領導,形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堅強領導。
通過設立領導小組的組織形式,部署發動和更有力地完成某一專項任務,這是中國共產黨的一種工作方式,長期以來已形成了黨的歷史傳統。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後,設立領導小組的做法日趨成熟,逐漸成爲黨的一種領導方式、執政方式,構成一項經常性的制度化安排。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設立,可以說就是對黨的歷史傳統的很好傳承和發揚光大,有利於全面深化改革這項偉大事業的專事專辦。
黨中央設立領導小組,主要基於兩種考量:一是對於涉及長期性、戰略性的重大事務的謀劃,採取設置常設性的領導小組。例如,1980年3月17日成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領導經濟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在制訂國家經濟社會五年發展規劃、籌辦每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等方面都發揮着重要作用,現已歷時30多年。二是對於短期性的工作、突發性事件的應對,採取設置階段性的領導小組。例如,集中於1998年至2000年開展的“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三講”教育活動和2008年9月開始歷時一年半的“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央都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2008年5月13日在汶川地震發生後的第2天,中央軍委成立了全軍抗震救災領導小組,這樣的黨務工作活動或突發的緊急事件處置,一般表現爲小週期階段,而當這樣的階段結束後,其領導小組就不再存在。
現在設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更多的是出自於長期性、戰略性的考慮。全面深化改革是黨和國家的一項偉大事業,它將一直持續到在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設成爲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爲止。由此可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是一個常設性機構。在這麼長的時期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將始終肩負着領導全面深化改革的責任和歷史使命。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設立和以往設立的領導小組比較起來,帶有很多的特點和優勢,更具有自身的鮮明特徵。
——領導規格最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是習近平,副組長是李克強、劉雲山、張高麗,組長由總書記親自掛帥,副組長則爲三個政治局常委;而在39名成員中,更擁有衆多的政治局委員和國家
重要部委的部長、主任。這樣的陣容,爲改革開放以來設立的領導小組所僅有。這表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是承擔着直接指揮改革的最高機構,加強了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
——任務最爲艱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所承擔的任務,雖然說也是專項任務,即是關於改革的專門性任務,但自從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之後,已經不像過去那樣只是集中於經濟體制改革一個方面,而是包括了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生態、黨的建設等六大領域的全方位改革。這樣的改革任務,實際上是綜合性的任務。爲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下設了相應的六個專項小組,以適應全面深化改革在六大領域、諸多方面展開的需要。
——力量最爲強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立之後,全國各地的省、市、縣,甚至有的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改革組。目前,31個省(區、市)已全部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而且均由黨的“一把手”親任組長,自上而下形成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系統的強大力量。
——作用最爲重要。過去改革主要靠“摸着石頭過河、走一步看一步”,現在則主要靠“加強頂層設計、通盤謀劃佈局”,形成改革的合力。“頂層設計”最重要的就是負責統籌規劃、通盤考慮,搞好各領域改革的協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能否發揮出頂層設計的作用,這是至關重要的。有了頂層設計的作用,才能把握全局、協同配合、整體推進。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指出,中央改革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這說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是一個集議事、決策、協調、督辦等多功能於一身的機構。
雖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功能很多,但它和一般的黨政機構不同,並不是一個實體性的機構。作爲全面深化改革的統領指揮、牽頭整合的機構,固然會有很多很多的事務,但它可以藉助現有很多實體性的黨政機構去完成,用不着自身單獨設有很多的科室機構。因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組織結構並不複雜,它由領導小組和專項小組、辦公室三個部分組成。第一個部分是領導小組,即由組長、副組長和組員組成;第二部分是領導小組下設的六個專項小組,即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民主法制領域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六個專項小組,分別由領導小組中的組員擔任這六個專項小組的組長、副組長;第三部分是辦公室(簡稱中央改革辦),由王滬寧任主任,穆虹、潘盛洲任副主任。按照黨的以往的經驗做法,辦公室一般設在與領導小組事務關係最爲密切的機關中,並由該部門的正職和副職出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央改革辦作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日常運作的、具體的辦事機構,現依託於中共中央政
策研究室,其中王滬寧就是政策研究室的主任,潘盛洲是政策研究室的副主任。
在20世紀80年代,當時擔綱改革重任的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簡稱體改委)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本來,這次設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也可以成爲一個實體性的機構。但中央沒有這麼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作爲非實體性的組織機構,除了中央改革辦需要少數的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外,它本身是沒有人員編制的,都是兼職的。因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成立,貫徹執行了機構精簡的原則,更沒有與現有的中央實體性機構發生任何重疊。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立後不久,就制定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規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專項小組工作規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細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三個部分的各項工作計劃、任務安排,就是要按照這三個工作規定,有序有效地運轉起來。
從領導小組的工作規定來看,首先是遵循政治原則性,必須遵守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各項決定、規定,要把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各項部署作爲議事決策的總依據,要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制定每年的工作要點;要牢牢把握改革正確方向,在涉及道路、理論、制度等根本性問題上,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須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其次是遵循民主集中制的辦事規則和程序,要堅持集思廣益、民主集中,凡是議定的事要分頭落實,不折不扣抓出成效;要強化改革責任擔當,看準了的事情,就要拿出政治勇氣來,堅定不移幹;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善於通過提出和貫徹正確的改革措施帶領人民前進,善於從人民的實踐創造和發展要求中完善改革的政策主張。再次是遵循法律法規性,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
從專項小組的工作規定來看,最主要的就是不失時機地推出各專項改革的報告和方案。這樣的專項改革,既要抓住重點也要抓好面上,既要抓好當前也要抓好長遠,統籌考慮戰略、戰役、戰鬥層面的問題,做好政策統籌、方案統籌、力量統籌、進度統籌工作。
從中央改革辦的工作規定來看,主要是爲領導小組和專項小組服務,形成聯繫機制,建好工作機制,保障專項小組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加強相互之間的協作配合,保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發揮攻堅克難打硬仗的總指揮部作用。三年多來,歷經全面深化改革開局之年和關鍵之年,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通過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和實施全面深化改革系統工程,已召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27次,有力地推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發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