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狂歌指着前方一道門戶說道:“到了,就是這裡,咱洛陽城最大的一家寵物鋪子,就是這李俊家的了。”
楊帆聽了忙把車子喚住,對楚狂歌道:“楚兄,叫你的兄弟們候在外面吧,咱們倆陪小姐到寵物鋪子裡去瞧瞧。”
楚狂歌答應一聲,吩咐幾個兄弟守着輕車候在巷口樹下,天愛奴戴了雕胡帽,款款地下了車,後邊隨着一個青衣小婢,楊帆和楚狂歌一左一右頭前帶路,引着她步入那家寵物店去了。
這裡是通業坊,在洛城東北角兒,因爲在洛河以北,臨近皇城,屬於達官貴人們喜歡居住的地方,因此通業坊雖在城邊兒上,地皮卻比洛河以南大部分的坊都要貴些,儘管如此,這李俊的鋪子佔地之廣,居然比起許多官員們的府邸還要大些。
只不過權貴勳戚的府邸遠遠一望,便是鬥檐飛角,步入其中,更是亭閣處處,李俊的這家寵物鋪子佔地雖大,宅院裡卻是空空蕩蕩,房屋稀疏,因爲這裡建的最多的,是各色寵物的獸舍。
李俊家的大門洞開着,沒有家人看守,任憑客人進出。三人進去時只見進進出出,不止有許多商賈行色的人,還有許多錦衣華服的男女貴人,在男僕女婢的侍候下或進或出,真是熱鬧非凡。
李俊家裡只賣一種東西:動物。
用現代的話來說,他開的就是寵物商店。
這座“寵物商店”裡,到處建了獸舍禽室,大者如宮殿,小者卻只需巴掌大小,一陣風來,衆多飛禽走獸的氣味混合在一起,着實不太好味,天愛奴和她身後的那個小丫環不禁掩住了鼻子。
“小娘子是頭一回來吧?”
一個挽着袖子的布衣老者快步迎了上來,笑容滿面地向天愛奴拱揖爲禮,這人看起來五旬上下,花白頭髮,身材削瘦,眉頭眼角盡是淺細的皺紋,精神倒是極瞿爍。楚狂歌站在一旁介紹道:“主人,這人就是此間店鋪的掌櫃,李俊。”
天愛奴聽了輕輕頷首,帷帽輕轉,看向楊帆,示意叫他說話。
楊帆上前一步,對李俊道:“我家姑娘想買一個稱心的寵物,煩請老丈介紹一二。”
生意上門,李俊笑容滿面,連聲道:“自然,自然,小娘子是頭一回來,某爲小娘子引路。”
李俊引着天愛奴一路走下去,只見天上飛的、地上走的、水裡遊的,有毒的、沒毒的,無所不有。蟋蟀蜘蛛、鸚鵡鷹鷂、各色金魚、耍猴鬥雞,兇猛的藏獒、乖巧的拂林犬、波斯的貓兒,還有鶴、鹿、龜,甚至驢和羊都有被當成寵物養的。
“小娘子請看,這隻猩猩奴如何?”
“這猩猩好醜!”
“呵呵,那小娘子請看這邊,這隻長耳公如何?它的毛髮像一匹烏黑的緞子,油亮油亮的。”
“驢的叫聲好難聽啊!”
“哈哈,那麼這隻雪衣娘乖巧伶俐,小娘子一定是喜歡的了。”
“不好,我喜歡縱騎射獵,郊野散心,這鸚鵡可不合適。”
天愛奴一路走去,只是搖頭,李俊臉上有些掛不住了,忍不住問道:“不知小娘子喜歡些什麼樣的寵物?”
天愛奴側了頭想想,答道:“它要能平素時候陪在身邊消愁解悶兒,出城遊獵時又能陪伴捕獵,以供驅策的纔好。”
李俊舒了口氣道:“這卻容易,小娘子請跟某來”。
李俊領着他們快步來到一處狗舍房,介紹道:“小娘子選一隻獵犬如何?此間獵犬,皆是東西各國的名貴犬種,俱都精心調教過的,通人性、識人語,打獵遊玩,最是良伴……”
天愛奴淡淡地道:“我不喜歡狗,從來都不喜歡。”
楊帆想起她那晚對自己說過的往事,家犬都變成了野犬,與狼一起遊弋於村舍,以人爲食……,不禁深深地望了她一眼。
李俊聲音一窒,心道:“這位客人倒是個不好應付的,只是既進了我家的門,若不叫她滿意而歸,豈不砸了我李某人的招牌。”
李俊想了想,道:“既如此,請小娘子隨某到後進院舍裡去,那裡的寵物,價錢可要更高一檔了。”
楊帆道:“老丈只管選只我家姑娘中意的寵物來,價錢麼,不是問題。”
李俊引着他們進了後院,走到一處牢籠前,向內指道:“小娘子請看,這些猞猁如何?這猞猁尖牙利爪,最能捕獵,不但通人性,賣相也好,是京中貴人們極喜歡的寵物。只是……這猞猁只吃肉,不吃素,平素的花銷……未免大了些。”
天愛奴輕輕搖頭,雖然臉上垂着淡淡的紗帷,可是誰都看得出,她瞧都沒瞧那籠中的猞猁,自打一進後院,她的目光就一直盯着院舍盡頭那幾座最結實的鐵籠。
李俊見她盯着院舍盡頭看,便咳嗽一聲道:“那邊籠中關了兩隻獵豹。這豹子生性兇猛,若是已經成年,便難以去其獸性、調教使用了,所以某這兒的獵豹,全都是從小就捕了送來,進行訓養調教的,故此,輕易也賣不出去。娘子請想,這麼多年餵養,搭上的人工不算,調教師傅的工錢不算,光是它每天要吃十幾斤肉……”
天愛奴擺了擺手,沒有聽他囉嗦,她徑直走過去,目光只輕輕一掃,便相中了那頭漂亮的母豹。李俊道:“小娘子,這隻豹子,價值……”
天愛奴豎起一支纖纖玉指,制止了李俊說話,然後緩緩前指,點向那頭體形修長、花紋妖麗的母豹,說道:“就是它了!”
母豹就像聽懂了她的話似的,恰在此時仰起頭,張開血盆大口,露出一口雪白鋒利的牙齒,發出一聲令整座牢籠震撼的咆哮,然後伸出細長血紅的舌頭,優雅地舔了舔自己的鼻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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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代,胡人在大唐經商開店,開的最多的就是珠寶店和酒店。珠寶自不待言,西域珠寶無論是造型款式,還是珠寶成色,都較大唐本地的珠寶出色,而胡人酒家衆多,卻是因爲胡人酒家有胡姬。
男人是酒店最大的消費羣體,年輕貌美的胡姬侍酒,自然會引得酒客們趨之若鶩。
“摘蓮拋水上,郎意在浮花”,醇酒美人,相得益彰。
漢家女子拋頭露面做酒店侍應的太少,沒有競爭力。因之,胡人酒店越開越大,檔次越來越高,成爲達官貴人、鉅商豪賈們最喜歡逗留的所在。
故而長安、洛陽一帶的大酒樓,一般都是胡人開的。
敦厚坊毗鄰北市,是洛陽極熱鬧的一處所在。敦厚坊內的“金釵醉”,就是洛陽城裡數一數二的胡人酒家。
天愛奴帶着楊帆和青衣小婢走進去的時候,臺上正有幾個胡姬在跳舞。酒店極大,卻只有一層,中間是一個圓形的兩尺高的表演舞臺,舞臺直徑數丈,四面八方的酒座都以這舞臺爲中心相向而置.
如果有些酒客不想與其他人看見,夥計就會搬來座屏在他們的酒席外圍上三面。面朝舞臺的正面會另置一副折屏,如果客人不喜歡看舞臺上的表演,想要更加私密一些的環境,那麼就可以用折屏把正面也擋起來,這就成了一個四面不見人影的雅間了。
但是到這裡來喝酒的人,很少有把四面全擋起來的,他們到這裡來飲酒,本就是爲了醇酒美人,哪會把美人隔在席外呢,他們喝得高興了,還會跳上臺去,與胡姬一同歌舞一番,甚或把胡姬趕走,來段獨舞呢。
能出現在這兒的酒客,非富即貴,這等有身份的人如此行徑,放在其它朝代,必定難以想像。你能想像一位富甲天下的七旬老翁,亦或一位年近六旬、學究天下的士林領袖,又或者是一位年過半百、牧守一方的使君大人,在朋友、隨從、下屬,乃至完全不相識的人面前,醉態可掬地揮手踏足,歌舞自娛麼?
可是在這個時代,很正常。不但對那些地位尊崇、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們來說很正常,就是對那些已經嫁人生子的婦人或者還養在深閨的姑娘們來說,也很正常,這無關於身份和地位,而是一種習俗。
自魏晉南北朝,乃至隋唐,胡漢融合很密切,數百年下來,胡人的文化、思想、風俗、習慣大量被中原漢文化吸收融納,成爲了它的一部分。高官貴族酒興到了,當衆歌舞一番,就成了一種很風雅很有品位的活動。
當年李靖滅**的消息傳到京裡,大唐天子李世民大喜若狂,就轟開舞姬歌女,自己扭腰擺臀地在大殿上跳了起來,時任太上皇的李淵還搶過歌女手中的琵琶給兒子伴奏。大臣們也跟着起鬨,一起離席跑到殿上,載歌載舞。
想像一下,一羣穿着文武官袍,或絡腮鬍子、或白髮蒼蒼的大老爺們,在莊嚴肅穆的大殿上張牙舞爪,簡直就是羣魔亂舞。十多年後太子李治喜得長子,做爲爺爺的李世民又跑到兒子的東宮裡帶頭跳起舞來。
皇帝如此、百官如此,在民間,這種現象更是司空見慣。
酒店裡,人們都自得其樂着,誰也沒有注意到走進來的這一行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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