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隨着小狼的長大,我感到不安起來:小狼的膽子越來越大,好奇心越來越重,精力越來越旺盛,隨之而來的就是不安分和破壞。當小狼覺得自己的牙齒更尖,爪子更利,以前打不過的狐狸也似乎並不可怕了,對地盤也更熟悉了時,就不那麼怕外界了。他對環境開始有了自己的判斷和主張,漸漸執拗起來,再不是我能呼之即出,揮之即躲的小傢伙,相反小狼更向往新鮮泥土的氣息,他看上了畫室外的小菜地。
一個陽光燦爛的下午,樓上無人,小狼大膽地溜到畫室外,跑到菜地裡盡情地翻滾折騰,把小蔥壓倒了一大片,大蒜一個個被刨出來啃得全是窟窿,剛長出的菜苗被踩得東倒西歪,剛長紅的番茄被咬來吃了。小狼還饒有趣味地在菜地中間掏了個大坑,庭院的雪白地磚被踩滿了黑糊糊的爪櫻忽然,他小耳朵一豎,聽得有人上樓來,一溜煙銷聲匿跡。
這是我和爸爸上來澆水。剛一看見亂糟糟的菜地,我們就傻眼了,這可是爸爸辛苦一春天的成果啊!心痛不已的爸爸看見爪印,不問青紅皁白,就抄起掃把打在狐狸屁股上,把狐狸罵了個暈頭轉向。我見爪印一路通到榻底下,當然知道誰纔是罪魁禍首,但也只能裝聾作啞,任狐狸去背黑鍋。狐狸生平可從未乾過這種大逆不道的破壞勾當,現在不明不白當了替罪狗,挨打受氣,委屈得眼淚汪汪,開始了爲期兩天的絕食抗議!
我幫爸爸收拾着殘秧斷苗,心裡很不是滋味,老人家費盡心思引種育苗,每天爬上爬下拎水澆菜,眼看收穫在即,轉眼間卻被小狼破壞乾淨。雖然他們沒發現,但是小狼已經影響他們的生活了。我心裡一陣陣地愧疚與自責。自從帶小狼到畫室的這些日子,小狼一直低調隱藏,和我配合默契。狼天生的悟性和聰明,讓我誤以爲他比狗還聽話好養,幼稚期的小狼崽除了喝牛奶就是長時間睡覺,這種無聲無息不惹事的狀態,讓我幾乎都忘記了他是一隻狼,還估摸着在這畫室養他到兩三個月都沒問題,沒想到才十多天就養不下去了。我這才初次意識到養一隻小狼比養狗複雜得多。
爸爸剛離開三樓,小狼自認爲安全了,不等我呼喚就自作主張地溜達出來。我故意推推小狼的屁股讓他回榻下隱藏,小狼非但執拗地抗拒不回,反而大張旗鼓地到處巡視,那神態彷彿在說:“危不危險,我自己能判斷1我的汗毛陡然豎了起來,心中的不安愈演愈烈。
小狼絲毫不覺得破壞菜地有什麼錯,他得意揚揚地從榻下拱出一個番茄,用小爪子踢皮球一樣玩着,彷彿向我炫耀他的收穫,直到他玩夠了,才把番茄一股腦地吞吃了下去,連糊在小爪子上的番茄漿都舔了個乾淨。這傢伙小小年紀就會自己找吃食,判斷什麼東西能吃,看那菜地裡大蒜啃過,菜葉子咬過,小蔥嚼過,但似乎都不合他的口味,唯獨對這番茄情有獨鍾——吃掉一個、咬爛一個,還帶走一個。在炎熱的樓頂,番茄確實是消暑解渴的美味。
我猛然間想起原產於南美洲的番茄最早就叫做“狼桃”。傳說“狼桃”的得名是由於它豔紅如火,人們都以爲它有毒,沒人敢吃,而在早期的人們心目中凡是邪惡的、有毒的都喜歡冠以狼的名稱,因爲在人們眼裡,世間萬物最惡毒危險的莫過於狼,“狼桃”這個名字一聽就讓人敬而遠之。直到16世紀,英國俄羅達拉公爵去南美洲旅遊,回國時勇敢地帶回“狼桃”作爲表達愛情的禮品,獻給他的情人伊麗莎白女王,從此,歐洲人才稱它爲“愛情果”、“情人果”,並將它作爲觀賞植物栽種在庭院裡。但過了一代又一代,仍舊沒有人膽敢吃“狼桃”。直到18世紀,一位法國畫家多次爲“狼桃”寫生時,面對這樣美麗卻有“劇毒”的漿果,實在抵擋不住它的誘惑,於是冒着生命危險吃了一個,覺得酸酸甜甜很是可口。之後,他躺到牀上等着死神的光臨。但一天過去了,他還躺在牀上,鼓着眼睛對着天花板發愣。怎麼,他吃了全世界都說有毒的“狼桃”居然沒死?!他滿面春風地把“狼桃無毒可以吃”的消息告訴了朋友們,大家都驚呆了。不久,“狼桃無毒”的新聞震動了西方,從那以後,上億人都安心地享受了這位“敢爲天下先”的勇士冒死帶來的口福。無疑這位法國畫家並非出於飢不擇食,而是真正全情投入地愛上了他所描繪的“狼桃”,或許同是畫畫的人,纔有這樣的瘋狂與叛逆以命試愛,正如我執意走進狼性世界一樣,傳說的不一定是真實的。
對於“狼桃”的由來,我想到的是另一個可能:菜園中的大蒜、茄子、黃瓜等諸多誘人蔬果都被小狼淺嘗則棄,辣椒更是碰也不碰。而小狼卻天生就認識番茄,選而食之,莫非“狼桃”與狼真的有着不解之緣?據一些資料記載:“在南美洲荒野,許多狼在缺乏食物的情況下,每逢入暮時分就在灌木叢中尋找漿果充飢,同時也補充維生素和水分。”人們都只知道狼吃肉,卻不知道狼同樣嗜食漿果雜食,“狼桃”就是野狼所鍾愛的救命果實。或許有些流落荒野的人曾經跟隨狼的腳步,撿拾這種鮮豔的漿果救命,之後感慨地把狼如此鍾愛的紅色漿果叫做“狼桃”,而這可怕的名字加上讓人疑惑的血紅顏色,讓千百年來厭憎狼的人們不屑嘗試就將其定義爲“有毒”,並將這虛妄的判斷代代相傳下來。
從尋找到第一個番茄,小狼開始有了辨別食物的能力,我把小狼夠不着的幾個“狼桃”摘下來給他放在窩邊,第二天它們就無影無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