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七點,大公雞在院子裡打了個撲棱,揚起脖子嘹亮的叫了一聲。季宏推開門,發現外面下霧了。都說春霧風,夏霧晴,春天下霧很有可能是醞釀着一場悽風。季宏沒想那麼多,餵過小白之後便穿上外套出門跑步。
而高博懷着小山子的時候養成的早起溜彎兒的習慣還沒改過來,沈敬謙大週一的需要早起準備總監級例會,所以沒能陪他。昨天高博就對山上那個小木屋很感興趣,今天一早跑步的時候又在霧氣朦朧中看見那個小木屋。於是高博溜噠着上了小山,出門的時候小山子還在睡,高媽媽在廚房裡準備早餐,林奶奶一早就過來了,生怕高博一個人帶孩子會忙不過來。當然,沈老爺子是每日必來報道,一天看不見他的親親重孫子心裡就各種不舒服。
東嶺的地裡現在都澆了反青水,田裡是進不得,高博只好沿着山路往上溜噠。山頂牧場上果然來了幾隻新面孔,大大小小十幾匹馬,竟然還有狼狗大小的馬。高博知道那叫矮馬,純觀賞系的馬。不過這種馬價值不菲,相信大海也沒有這頭腦去購買這種馬。估計是沈敬謙買來,讓人養在牧場裡的。高博走過去摸了摸小矮馬的頭,這馬倒不怕人,應該是養熟了。
那個小木屋就在山頂牧場旁邊,木屋比想象中的要大一些,房頂上竟然還有個頂棚露臺,白色的遮陽傘,白色的歐式桌椅。木屋前面還圍了白色柵欄,柵欄裡的土地收拾的異常平常,一根雜草都看不到。這人的耐心,真不是一般的好。
高博好奇的走了過去,這裡好像動過一個小小的工程,應該是在他做月子那段時間建起來的。門口還鋪了一塊一塊的圓形石頭用來走路,石頭一直漫延到山頂小路上,高博踩着石頭走過去,感覺心情都舒暢了不少。看樣子,建這個小屋的人,非常注重品味。
高博走近小木屋,門竟然沒鎖,他輕輕一推就推開了。裡面基本沒什麼裝修,純木質的傢俱,包括,牀、桌椅、櫃子,不過造型很漂亮,是高博喜歡的那種。而且看這手工,應該在他三舅之上纔是。與其說這是個房子,還不如說是工藝品。就連桌子上的擺件兒都是用木頭雕的,木頭的花瓶,木頭的花朵,花朵是用爆木花做的,應該是做傢俱的下腳料。這人真是有一雙巧手,高博對他越發好奇起來。
這時候門突然被推開了,季宏一身運動裝出現在門口,長髮在霧氣下掛了露珠,連睫毛都是溼溼的,眼睛在這溼氣的映襯下顯得很有靈氣。鬆鬆的運動裝掛在他精瘦卻不單薄的身體上,竟然顯得比盛妝打扮的舞會男主還多出幾分色彩來。高博呆了呆,這個男人身上的氣質太霸道,霸道的讓人不得不盯着他看。
季宏推門走了進來,給了高博一個非常溫暖的微笑,高博就像着了魔似的,覺得這個微笑就像乾渴了好久的麥田突然下了一場反青雨,特滋潤。
“有沒有人告訴你,私闖民宅是犯法的啊?”季宏一邊笑一邊往裡走。但高博似乎被施了咒,呆呆的站在那裡盯着他,不知道在想些什麼。季宏又笑了笑,從桌子上拿起茶杯倒了一杯水:“一直死死的盯着別人看,也是沒有禮貌的行爲哦。”季宏將茶杯遞給高博,高博這才反應過來,接過季宏的茶杯,有點兒窘迫的道:“不……不好意思,我只是……挺喜歡這個小木屋的,好以一時好奇進來看看。抱歉……我不是故意打擾的,剛纔……也不是故意冒犯你的。”
季宏無所謂的聳了聳肩:“沒關係,你以後可以隨便進來,反正現在我也不住這裡。”
高博道:“對了,上次,我不是故意要收你那麼多錢把這塊兒地租給你的。因爲當時我……”高博沒有說理由,畢竟這個理由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嗯,要是你喜歡這塊兒地,以後就歸你了。合同上寫的一年,我改成三十年。反正這兩座小山我也是承包的三十年,你可以一直住在這裡。”
季宏又給自己倒了一杯茶:“沒關係,我可以理解。嚐嚐我泡的茶,味道還不錯。”
高博喝了一口,果然很香甜,這人明明很年輕,卻熱衷於泡茶的技術。呵呵,又有一點是他不能理解的了。不過這世界上人的性格千變萬化,他怎麼能憑自己的想法來決定一個人的習慣呢。
“這房子是你請人蓋的嗎?很精緻啊!”高博由衷的說道。
季宏做了個請坐的手勢,自己也坐在了木椅上,左腿盤在右腿上,隨意的一個坐姿都讓高博覺得氣質出衆。季宏嘬了一口茶:“呵呵,不是,是我自己蓋的。”
高博目瞪口呆:“這個房子裡所有的東西都是你自己做的嗎?”
季宏拿出一張名片遞給他:“有需要的話,可以找我。”
高博接過名片,只見上面寫着,季宏,木製品工藝師。高博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個職業,不過他做的木工還真心不錯,比村兒裡的木匠不知道好多少輩了。
“原來是季先生,呵呵,對了季先生,你什麼都能做嗎?”
季宏道:“只要你想要。”
“哦,這樣啊!”高博道:“我……我的兒子現在剛滿月,還沒準備嬰兒車,如果可以的話,可以請您幫忙做一個嬰兒車嗎?當然,費用方面,我不會少給的。”高博下意識的覺得要對這個人非常尊敬,可能是他身上的氣質太出衆了,總覺得他是那個不是特別容易相處的人才對。
“哦,嬰兒車啊!這樣的話,可以讓我先見見你的兒子嗎?我要根據孩子的性格還有他給我的感覺來做,不然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拿捏嬰兒車的風格。不知道方不方便?”
高博道:“當然方便了,我家就在山下,不如你和我一起過去看看我兒子啊!他現在剛出滿月,特別淘氣,動不動就咬……呵呵,挺喜歡咬人的。”高博差點說漏嘴,咬胸這種事,還是不要隨便和外人講了。
季宏的眼睛眯了起來,他覺得高博這個樣子好可愛,就是個孩子。他心地還是太單純了,就像當年的自己一樣。不過好在,他有人保護,自己就只能聽天由命。怪只怪自己的選擇,自己的自負,也因此而害死了陸之軒。
季宏伸手撫摸了一下高博的發頂:“你真可愛。”
高博臉紅了紅,形容一個男孩子爲可愛,是不是不太貼切?不過高博還是沒有反抗,反而覺得被撫摸的很舒服。
季宏可能是覺得自己有點失態了,二十多年了,終於可以近距離接觸,總是有點情不自禁。季宏將手從高博腦袋上拿下來:“不如,現在就帶我去看看你兒子吧!我還挺喜歡小孩子的,說不定你兒子也喜歡我。”
高博立即起身道:“那好啊!我帶路,剛好帶你去我家坐坐,早餐還沒吃吧?不如去我家吃早餐啊!”
季宏突然好享受和高博相處的感覺,萬一捨不得和他分開怎麼辦?之前總覺得割捨其實沒什麼,遠遠能看着他就可,可能是年齡越來越大了,總希望能時時看到他。他不喜歡這種感覺,這種自己竟然已經很老了的感覺。
高博在前面走,季宏跟在他身後,打量着他的背影。竟然沒有長到很高哦,呵呵,不過這樣更可愛。能得到季家的男人,是沈家的福氣。下山的時候天晴了,是霧晴,應了那句老話,春無悽風秋無苦雨。今年估計又是個風和日利的豐收年,放眼望去,梯田裡青許許的一大片,反青的小麥顯得生命力很是旺盛。
小黑歡騰的追了上來,身後跟了一羣已經長大了的小狗崽兒。季宏隨手摸了摸小黑的腦袋,小黑挺親人的,在季宏的手上舔了舔。高博呵斥了小黑一聲:“小黑,老實點兒,那是客人,對客人要有禮貌聽到沒有?”
季宏道:“沒關係,狗狗舔人就是他們表達友好的方式。你看,他的尾巴搖的。”身後的那羣小狗崽兒們也圍了上來,長得都不小了,一個個挺壯實的。
高博呵呵笑了笑:“這狗也奇怪,明明是公的,竟然還下崽兒了,呵呵……”高博臉紅了紅,不是跟自己一樣嗎?明明是男的,竟然還生娃兒了。他記得小黑那會兒是在村口兒發現的,當時高博因爲自己怕狗,所以媽媽才把他送到高大海家裡養着的。還記得小時候去大海家,還被小黑咬了一口。雖然沒破皮,可也把他嚇得夠嗆。所以他小時候曾經很長一段時間害怕狗狗。
高博看着熱情過度的小黑有點兒尷尬:“小黑就是熱情過度了,呵呵,咱們走吧!”兩人並肩朝山下走,由於小黑的職責是看管山頂牧場,所以沒跟着高博他們一起下山。狗狗是最忠誠的動物,玩忽職守的事他可不做。
回到家高博先跟媽媽說一聲多準備一個人的碗筷,高媽媽見有客人,又多炒了道菜,現成的冬菇炒蒜黃。又做了點粥,都是簡單的食材。
高博把季宏帶到他和沈敬謙的臥室:“可能還在睡覺,我走的時候還在流口水呢,呵呵。”高博提起兒子就滿臉的寵溺,推開門,小山子已經醒了,林奶奶正哄着他。